热吧脑洞

第 3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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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人会瘦,因为他思念着别人,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

——张小娴

你真是个贱货。

这句话美丽的梅夕已经听过无数次了,但他丝毫不在乎。

身为从小就只有外貌胜人一筹的家伙,他当然非常明白,绝大多数男人之所以如此恶狠狠,正是因为无法完整得到而变得恼羞成怒。

同志圈自有它隐秘的规则,可梅夕就是那个吸引别人忘却规则再去恶狠狠地不上一巴掌的妖精。

他天生做不了直男,仿佛是被上帝故意派来死症这群不肯老实生儿育女的gay。

风华无限却又臭名昭著。

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十几年,如若非要逼梅夕说出个没有侮辱过他的男人,那只剩程然。

温柔的程然,美好的程然——或者伪善的程然——他总是微微笑着,用目光让你很暖很暖。

这就是这样的存在反而令梅夕难以自控坐立不安,如同喉咙里卡了鱼刺,根本做不到视而不见。

梅夕明白,程然不说可他心里有想,自己之于程然不过是年少时的一段疯狂,青涩时的成长方式,没有更多的意义可谈。

如此忽略毫不掩饰,甚至时不时出现在回忆散发出些鄙夷的味道,总勾引这梅夕暗自发恨,从骨子里真真实实的痛恨。

他恨是因为他爱。

梅夕每天都告诉自己,相册中的程然说要你等他等到四十岁。

虽然,这句玩笑可能很久之前就被扔进岁月的角落,又或者,根本没有人打算记得。

认识程然是高一的事情。

他们在同样的学校同样的班级,是不算太伟大的缘分。

那个年代的生活没有现在复杂多变,人和人之间都是比较朴实的,家庭情况也差不了很多。

但程然在高中里打从开始就很有名气。

他人长得好看,个子在男生中也很高挑,脾气温和,最重要的是父亲是军医院长母亲是著名物理学教授,让这孩子从里到外都透着股富贵的书卷气。

不仅女孩子们每天会试图得到程然的注意,就连男生也以能和他当朋友为荣。

可程然完美的性格里又透着股怪劲,他和谁都熟,却和谁都不算最好。

每天都是抱着书本独来独往的淡漠微笑。

而梅夕不同,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早就和不知名的女人跑了,妈妈又忙着赚钱养家,也不太顾得儿子的喜怒哀乐,便导致小梅夕特别却爱跟同龄的孩子玩打发时间。

开学头次月考,程然门门都是第一名,而梅夕半数挂起了红灯。

老师本着一帮一的原则把两个男生安排成了同桌,使他们的缘分又更进了半层。

梅夕开始跟好学生相处还挺拘谨的,可时间稍长他便发觉程然真的是个好人。

有次梅妈妈忘记给梅夕带午饭让他饿了肚子,程然发觉后总会给他从家里拿些外国食品,上面全是英文,小梅夕根本见都没见过。

不知从哪贪污的油笔没水了,程然也会注意到把自己多余的钢笔拿出来送他,梅夕虽不懂什么牌子也晓得好用的很。

相同的事情根本不胜枚举。

反正没过多久梅夕的眼里就只剩下这个富有而温柔的男生了。

可是毕竟才十五岁,哪会懂得太多东西,说起来,还是程然启发了他。

有日程然生病请了假,拜托梅夕把作业给他送到家里去。

梅夕自是乐意的很,放了学就屁颠屁颠的帮程然收拾东西,有个英语册子怎么也没找到,便挨个乱翻一气,翻着翻着,就看到了个程然总在晚自习拿着乱写的笔记本。

很好奇的打开来看,是篇爱情小说。

那个年纪会写这样的东西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小说的主角是两个男生。

梅夕站在空荡的教室里读了很久,他就是从那时知道有个词汇叫同性恋。

合上笔记本时,并没有泛起厌恶感。

相反梅夕满脑子都在想:程然写这个是不是代表他喜欢男生呢,那他喜欢的是谁呢?

边琢磨边失魂落魄的往楼下走。

路过窗户时,梅夕忍不住往里看了眼自己的倒影。

他终于从那张过份秀美的脸上看出了些女人根本消受不起的美丽。

自此以后许多没有关注过的东西就在梅夕的生活中出现了。

他会在洗澡时在意自己的皮肤,会在体育课时偷偷关注程然的细腰长腿。

他发现程然对异性总是淡漠而优雅的,却会在走路时对身边的帅男生多看几眼。

这对于青春是多么大的秘密啊,小梅夕想起来总是会暗自心脏乱跳。

秘密是在不经意间戳破的。

高中都会在下午课和晚自习间穿插些活动课。

让有些爱玩的学生到外面发疯,剩下的便留在教室学习。

每次活动课程然都不在教室,梅夕从前没想知道他去哪了,可神秘情愫渐渐生长,许多行为就很难受自我控制了。

他有天坐了不到十分钟便忍不住,扔下了笔满学校找起那个熟悉的身影。

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实验室……通通翻遍之后,却发觉程然不过在高三楼上的空荡的教室里发呆,手里夹着只烟,很魂不守舍的模样。

梅夕腼腆的走进去,清了清嗓子。

程然回神,也没掩饰自己并不符合中学生的行为,而是淡淡一笑:“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梅夕纯属鬼使神差的问:“你喜欢男的吧?”

这在九十年初完全是禁忌话题。

程然没回答,面无表情的回视梅夕急切的眼神。

梅夕慌了,结结巴巴的补充:“我,我也是。”

程然又微笑:“是吗?”

而后什么都没问,便站起身来走到他旁边说:“饿了,吃完饭去吧。”

十五岁的梅夕还很傻,完全搞不清喜欢男人和喜欢哪个男人是两回事情。

他只不过想和程然拥有同一样东西。

也不管,那个东西……自己到底需不需要。

事实上程然是个骨子里很叛逆的人,特别是在他发觉了自己的性向以后,性格就变的更加复杂。

年轻时谁都需要情绪的出口和倾诉的对象。

他选择的就是摄影和梅夕。

高一下半学期实在心很烦了,就翘课出去拍四处照片,梅夕也傻乎乎的当跟班,坚持做自己实现不了的春梦。

而程然的父母却对此毫无所知。

有天晃荡的累了,程然带梅夕去西餐店吃东西。

梅夕正面对着电视上都甚少出现的奢侈品激动时,却听程然忽的说道:“我想有自己的房子。”

“……干什么用?”梅夕不明白。

程然说:“放我自己的东西,保留我自己的隐私。”

梅夕顿时意会,点了点头回答道:“可是……买房子要好多好多钱啊,你爸会给你吗?”

程然微笑:“不买可以租啊,反正我也不是要住一辈子,等以后我离开哈尔滨——”

梅夕惊了:“你要离开?”

程然觉得理所当然:“考上大学就离开了,难道你不想离开吗?”

梅夕可从没觉得压抑,毕竟他喜欢程然,能每天见到他就是特别开心的事情,况且母亲现在为了儿子独自奋斗,以后要留下来赚钱养老的。

见梅夕不回答,程然又说道:“我看上了一个单元,离我家还蛮远的,不过房东要两套一起租,分给你一间吧,反正我也没朋友。”

听到这个梅夕就激动了,长大眼睛问道:“真的吗,可你哪来这么多钱?”

程然笑:“我跟我爸说我要找外教去补习英语,他很忙,根本不管我。”

梅夕端着果汁感激不已,漂亮的脸红红的。

程然又问他:“你是零还是一啊?”

梅夕完全不晓得他在说什么,满脸疑惑。

程然立刻就在桌子对面呵呵呵的笑了。

梅夕对于心理学的认识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他想要了解关于更多关于同性恋的知识,而那时这又被归为精神病类,便去图书馆借了很多心理书来看。

从开始只看性学心理,到后来整本整本的翻,对梅夕反而是件类似于消遣的事情。

他完全不晓得那时自己的相关知识已经多过于一个普通的专业学士了。

大约学问会使人变得内敛深沉,当梅夕懂得了关于同性恋的所有细节,面对程然就不再那么白痴的跟张纸似的了,他也学会去说那些无伤大雅的荤段子,陪着自己喜欢的人站在路边看帅哥,反正能让对方快乐,关于自己梅夕完全无所谓。

“想去找男朋友。”

某天程然在看录像带时忽然这么说。

梅夕吓了一跳,结巴着问:“去,去哪找啊?”

的确,但凡和别人说自己是同性恋就会被当成病人严肃处理,更别说像异性恋似的四处寻觅了。

程然呆了呆道:“我在想我会不会孤独终老……”

梅夕无奈:“怎么会呢,说不准什么时候你就遇到想爱的人了。”

程然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对着这话眯了眯眼睛,随口说道:“要是到四十岁我都找不到可以过一辈子的人,就回来养你。”

闻言梅夕足足沉默了半分钟,才干笑道:“我又不是小姑娘,养什么养啊?”

程然皱眉:“是不是男人都想要独立,我就喜欢别人依赖我,像娶老婆那样很多事情都需要我去照顾,很可爱的,只不过得是同性。”

梅夕哈哈笑:“等你年纪大了再找个足够当你儿子的,还有可能,现在你还需要爸妈照顾呢。”

程然懒得理睬,又把目光投向了电视屏幕。

他的姿态很随意,校服衬衫解开好几颗扣子,露着优美的脖颈和漂亮的锁骨,皮肤细腻的特想让人上去咬一口。

而看走神的梅夕也正是这么做的。

还没和男人亲昵过的程然被趴在自己身上的朋友弄愣了,疑惑:“你干吗?”

梅夕心里发虚,表情却装得很坦然:“嘿,你做过么?”

程然对自己没动过心,打死都不会主动,梅夕只好做出副倒贴的姿态,弯着妩媚的眼睛笑:“那次你问我是一是零,那时我清楚,现在我知道了。”

“你做过?”程然很感兴趣。

梅夕撒谎承认,他只不过看了很多书,满脑子全是动作理论。

少年对性都是好奇的,程然又问:“和谁啊?”

梅夕继续乱讲:“我表哥。”

说完趁程然还没反应过来便低头吻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双唇。

比想象中柔软,舌尖探进去,满是醉人的清冽滑腻。

勾引男人大概是梅夕天生的能力,他很快就用自己掩去青涩的热情融化了程然的矜持。

等到分开时,两人都是面红耳赤气喘吁吁。

梅夕彻底激动地过分了,他半刻都没停,便趴在程然的身上小狗似的去舔吻他的每一寸肌肤,手里忙乱的解开彼此的衣裤,有点颤抖,指尖都热了起来。

脖颈,锁骨,乳尖,小腹,甚至于男性的标志性部位,梅夕都毫不犹豫的含了进去。

程然从来都是自己解决,忽然遇到全套服务怎么可能不失神,极度的快感让他立刻呻吟了两声,秀气的眉头皱起,可见难耐的程度。

梅夕似乎受到鼓励,他怕痛,但更怕让程然不满足。

完全是鬼使神差,等到口中的分身已经完全炙热坚硬了,梅夕干脆跪起来,稍微用手指忍痛扩张了下从未容纳过异物的后穴,便坚持的坐了下去。

那个刹那,程然终于用手扶住了他的腰。

很简单甚至不算太温柔的一个动作,就让梅夕想哭,想傻傻的把一切都给这个男孩儿。

身体上的迷醉并没有让程然把这段友情画进更深刻的范畴,梅夕摆出的完全是玩乐的态度,没有给程然任何负担。

他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同男性上床,也开始出入那些夜间的神秘场所,认识了更多可以给他同等快乐和更多新鲜感的陌生人。

梅夕有过失落,有过痛苦,也曾在无数个黑夜痛哭过。

但每次看到自己喜欢的温柔容颜,便什么脾气都使不出。

他还是程然的跟班,还是偶尔陪他发泄欲望,还是个躲在墙角偷偷仰慕却永远没希望的可怜虫。

梅夕甚至觉得,能够在高中和他相处三年,此生也就足够了。

可谁也没预料到灾难会来的那么快。

分离又轻薄的那么狠。

那日程然有点心烦,又翘了课躲在自己的小屋里耗时间。

梅夕担心他,中午送过饭后就留在床边陪着聊天。

都是冲动的年纪,聊一聊便亲在了被褥上,相互抚摸衣冠不整。

门就是在这刻被踹开的。

还未等梅夕琢磨过来怎么回事,就冲进来几个穿迷彩服的男人把程然拉了出去。

再也没回来。

后来梅夕才得知是程然的外婆去世了,他那个院长爸爸终于想起要找来自己的儿子,可补习班学校外教家根本就没他的身影。

再着急找下去,所有的事情都完全败露。

说起来可笑,这些事情梅夕侍从自己愤怒的母亲口中听说的。

程然的父母自然不会替他隐瞒,如此做也无可厚非。

而后程然便从他们中学消失了。

梅夕千方百计的打听,还是在暑假时得到他爸要把他送去北京读书。

办个直辖市的户口比较容易考大学,很多有钱人都这么做。

梅夕不吃惊,他就是想不太明白,为什么程然都不告诉自己一声。

难道这几个月的相处,在别人眼中就半文不值吗?

梅夕宁愿相信他是有苦衷的。

尽管伤心欲绝,程然离开那天梅夕还是跑到飞机场去送行。

他不晓得哪架飞机是自己心爱的人乘坐的,便只能一架一架的目送着它们离开。

直到天黑完全黑了下来,空中只剩下斑斑点点的光亮。

梅夕才发觉自己早就哭的泪流满脸。

我要好好的学心理,我要证明我们不是有病的。

我要等你到四十岁。

我要爱你一辈子。

这些简单的想法刻在梅夕心中,就怎么也挥散不去了。

后来中学毕业他考上了本地重点大学的心理院,也认识了很多新的男人,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却怎么也没有了当初心跳的感觉。

再后来他毕业了,拿了心理师执照,赚了第一笔工资给母亲买了好多礼物,尴尬多年的母子终于放下心结再次开口讲话。

更后来同性恋从精神病纲中被剔除出去,无数城市的角角落落都出现了给他们生活的空间,梅夕偶尔也会在公共场合坦然承认,而后像狐狸似的笑笑。

到了现在,GAY成了流行词,太多中学生为了时尚使劲给自己套上这个枷锁,也不管事实如何;女生们看到两个帅哥会尖叫,把梅夕这种从不谈爱把男人当成扑克牌拿在手里玩的漂亮男人叫做女王受。

他是酒吧街很有名的“贱人。”

却也是男人们能够以约其为荣的对象。

烟视媚行,看淡红尘。

只有偶尔梅夕自己会有种错觉:其实还是纯情过的。

在心里。

在回忆中。

在一个没有旁人的隐秘地方。

只为了他。

年轮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张小娴

“你必须离开他,我不需要一个同性恋来当儿子。如果你坚持己见,那么就要承受背叛我的后果,”老人放下快要燃尽的香烟,补充道:“和那个人一起承受。”

纪念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全无了平时的得意与神采,反而有些无助的看向自己的父亲。

老人在桌对面显得很慈祥很精神,只一双眼眸透着不可侵犯的坚韧,他作为政府官员上报纸和电视时就是这副模样,如今,却要拿它来面对自己的骨肉:“你想清楚些,现在你的律师行刚刚起步,发展需要各种帮助。”

提起这个纪念的头便越发的低了,他在充满政治气味的环境家庭长大,不会热血幼稚到相信靠自己的力量就能成功。

可纪念需要男人的尊严感。

程然的优秀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待在他身边逐渐有了要当配角的错觉。

纪念的父亲太明白儿子在想些什么,干脆又补上一刀说:“他还年轻,在那种声色犬马的圈子里面混很容易就改变,到时候你什么都没有了,可不要回来求我。”

纪念心里发沉,无精打采的点头。

而后便起身从宽敞的办公室里走了出去。

北京的大街上永远熙熙攘攘的,即便在冬天也不例外。

前两日刚下过雪还没有化掉,衬得枯枝树干特别的萧索。

纪念没有开车来,也不想坐地铁,因为心烦便漫无目的的闲逛。

大约是中学下课的时间,许多青春满面的孩子都穿着校服骑着自行车横冲直撞的过去,清脆的笑声洒了满路。

这令纪念想起认识程然也是差不多的年纪。

在高二开学的头天,老师就领进来个大帅哥,高高的个子,英俊而温柔的脸,讲话慢条斯理,声音清澈有加,那就是程然。

半日不到,就把纪念高一积攒了整年的风头都抢了过去。

结果好死不死还要和敌人坐同桌。

纪念是个从小被爷爷奶奶宠惯了的嚣张角色,随即便决定要给程然点颜色看看。

完全争宠心理,他就是不喜欢谁比自己受欢迎。

先是外表,纪念很帅的,经常不听规矩穿上平时的好衣服招摇过市,可程然永远都是纤尘不染的校服衬衫,直着背坐在椅子上认真写字的模样就像束洁白的水仙,根本不理旁边有朵小花一天一个颜色的跟他挑衅,并且偶尔还会带着笑意说:你很好看。

后来是学习,他们是文科班,而背各种东西都是纪念的强项,但很不巧也是程然的强项,只有数学这个顽疾,怎么扣也比不过人家,每次考试都差好几十分,遂退败。

无奈之下纪念只好把目标转向体育,他是校篮球队的,琢磨着阵子觉得程然斯斯文文肯定是只软脚虾,便坏着心眼邀他打球,凄凉的是那天程然向他证明了有的男人不爱运动只是讨厌流汗的事实,把纪念赢得七零八落。

任谁都有恼羞成怒的时候,小纪念没辙了,眼看自己年级第一帅哥的地位不保,干脆横着走,在高二寒假拦住去补课的程然,想把他揍顿解气。

没想程然还真跟着他走了。

到了学校废弃的整理室,竟比纪念还狠心,纯粹的空手道把始作俑者摔得差点吐血。

纪念倒在地上起都起不来,骂曰:“我就不信你他妈没缺点。”

程然这才放下斜背着的包轻声回答:“有啊。”

纪念仰面瞅着他:“什么……”

程然微微一笑很倾城,顺而开始解皮带。

这就把纪念吓到了,他以为程然想在自己身上尿尿,刚打算灰头土脸的逃跑,就被人家轻松拎住按在墙边吻了上去。

五雷轰顶,纪念目瞪口呆。

程然笑得越发开心:“我喜欢男人,这算不算缺点?”

女朋友无数的纪念结巴:“这,这……”

程然弯着眼睛说:“既然你都知道了,我便打算和你分享一下。”

说完,就把细纤纤的美手伸进了纪念的衣服里。

被揍得青一块紫一块的纪念根本没挣扎之力,外加过度惶恐,傻了吧唧的就被程然脱光衣服吃干抹净了。

事后程然仍旧是只解了皮带的模样,随便提好裤子系上又是衣冠楚楚。

可怜纪念完全是东洋女优相,躺在角落哆嗦的两条长腿合都合不上。

程然看看表说:“恩,耽误了两节课,我先走了。”

纪念嗓子都哑掉,声嘶力竭的骂:“我操你——”

程然回头:“原来只是喜欢你的屁股很翘,现在你的哪我都挺喜欢的,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纪念的衣服都被扯破了,满身又是这种伤痕,还能报警不成。

他满怀屈辱的点了点头。

程然倒是很体贴,到附近商场飞快的买回了新衣服和湿巾,给他整理完毕又打车当了护草使者。

到了纪念的家,他的妈妈蛮喜欢程然这样礼貌的孩子,又倒水又切水果。

气得趴在床上装懒得纪念几欲起来杀人。

直到上了大学程然才承认,他是一见钟情早有预谋。

所以两个人的初次,看起来纪念是很惨,可他的确被那种异样的快感和刺激征服了。

同志的不归路并不是谁都有运气走上去的,纪念搞不清楚自己该恨程然,还是该感谢他。

反正自从失身之后,纪念就尝到了被男人追求的滋味。

程然是很会宠别人的,这似乎是他的兴趣和专长。

在北京念高中时中午只有短暂的休息,但是放学会很早。

大家也都去食堂随便吃点恶劣的菜了事。

可程然不,他拥有了纪念的第二天之后便没给中午都给他带精致的便当,全是自己亲手做的,换整个月也不会重样。

纪念喜欢篮球和电影,程然就给他找各种票和纪念品。

纪念贪玩,程然就整天勾搭他北京大街小巷的找新鲜东西,有时候还翘几天课跑到别的城市去发疯。

其实更多的是细节,程然会关注他最微小的情绪波动,会真的蹲下来去给他系鞋带,会记得他任何事情与习惯,会专心致志让你觉得被人喜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搞得纪念和女生在一起要分心照顾时,很自然而然的就生出不平衡。

面对程然有过挣扎有过拒绝,但仍旧陷进他的温柔了。

等到纪念打车到了家,天都黑了。

他饥肠辘辘的开门,对着漂亮的花园和别墅感到无尽的头痛。

这是程然送给他二十五岁的生日礼物,完全是自己赚来的。

大学时就答应好的事情,还以为是在说笑。

天晓得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奋斗出别墅来要怎么的异于常人才可以。

纪念好面子爱浪漫,他理所当然的特别高兴。

但狂喜之后,是落寞。

他意识到自己和程然之间差的太远了——即便程然足以上北大的成绩为了迁就他而两人一起去了厦门,即便看起来路走的都是一样的,还是差的太远了。

没想到刚走着神把门打开,纪念就被黑暗中突如其来的大手捂住嘴巴。

慌乱还没来得及发泄,温热的吻如期降临。

是程然。

这样的触觉这样的气息,再熟悉不过。

缠绵了许久分开之后,纪念抚摸着他的脸问:“不是后天才回来吗?”

程然在黑暗中轻笑:“突袭检查下我老婆有没有勾搭别人。”

纪念讪讪:“怎么可能?”

程然说:“恩,这回表现不错,有奖励。”

说完就把他打横抱了起来,公主抱,像抱女人那般把他抱上楼去。

纪念的风衣还沾染着外面的寒气,心中既甜蜜又痛苦。

相恋十年,两人在绝大部分都是很和谐的,主要是由于程然脾气太好,大男子主义的包容泛滥。

可矛盾也不是没有,就比如说:程然是个纯一,而纪念显然不是纯零。

很多时候被程然宠着溺着,捧在手心里跟宝贝似的很舒服,但纪念偶尔想凌驾一下征服一下,程然就不会满足他了。

纪念长的帅不发脾气时嘴又甜,到外面勾引几个涉世未深的小零半点问题没有。

可惜偷腥偷多了味道就不容易洗掉了。

程然第一次跟他发彪是在大学外租的房子里给抓个现行。

那天纪念酒喝多了的确很不小心,被臭骂一顿赶出门去也不怎么委屈。

后来细声细气地讨好,程然心软就原谅了。

不过和平一降临,纪念便会好了伤疤忘了疼得一犯再犯,虽然连分手都闹过,但程然绝对不会抛弃他——这种想法确定之后,纪念便有点肆无忌惮了,他知道程然是怎么看自己的,主要后面的贞洁守住了,前面犯事也不过会得到打骂几下便罢的小惩罚。

男人激情过后都特别慵懒,这时他再对你好不好就全凭感情了。

纪年享受了很多年再上床之后被程然抱去洗澡的服务,其实他不是没力气,纯属故意的。

只是这次心中莫名的有点愧疚。

趴在枕头上看着程然给他拿从香港买来的礼物,纪念大脑一热就说出口:“今天我爸找我了,他又提我们的事。”

程然在箱子旁不在意地回答:“不是不联系了么?”

纪念小声道:“律师行的事……其实我还是托了他帮忙。”

程然皱眉:“我说了我去帮你办,你要自己办,自己办就是找家里吗?”

纪念被他训得有点不乐意:“我也不能什么事都靠你啊。”

程然拿着漂亮的小盒子起身微笑:“你是我老婆嘛。”

纪念急了:“我是男人,你有的老子一样都不缺!”

闻言程然愣了愣,转而温声劝他:“怎么又生气了呢,小孩子脾气。”

纪念闷闷的侧头说:“我爸要我相亲,现在事情就在节骨眼上,你放我段日子去敷衍一下吧。”

谁都有禁区,这就是程然的禁区。

他僵了两秒便重重的把盒子扔在桌上:“用不着敷衍,你玩真的吧。”

说完便很生气的穿上衣服,摔了门出去。

不是纯粹的同志,根本就不能体会他们对双性恋到底有多恐惧。

纪念难过的从床上爬下来,随手打开那个礼物,彻底愣住。

里面是两枚钻戒。

钻戒。

它的意味实在是太多太深了。

但不管是哪一样,都不算纪念现在能够承受的。

厦门是个安宁而美丽的城市,尤其是他们的大学,从校门出去便能看到蔚蓝的大海,衬着天黑后的星光,仿佛与这个世界的吵闹与浮躁毫无关系。

纪念很热衷于学生工作,但程然不同,他三天两头往外跑,认识很多社会上的关系。

除了晚上住在一起,两人平日的生活不太有交集,但周末是固定约会日。

也不怎么去流行的地方,只在某条小街的甜品店里吃份芒果冰,说些愿意分享的东西。

那四年,对于纪念真的是躲在象牙塔里。

安然而恬静,无忧无虑。

而爱情,也许只有在这份纯净中才能保鲜吧。

被世上的风尘侵染,稍不留神松开手,便再也抓不回来了。

大学时代纪念总喜欢问程然:我有什么好的,你为什么喜欢我,这么普通。

程然总是淡淡回答:我不喜欢追求新奇的东西。

纪念便会生气:你说我普通。

程然笑:是你自己说的啊。

话已至此纪念总是不再吭声。

终于到后来,程然无意间有了下文:你让我知道我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让我有归属感,让我觉得安全,在你面前永远都有不轻易示人的真实的我。

纪念高兴的傻笑。

他在一开始真的没想过。

这个永远,其实是有期限的。

那晚程然气走了后,纪念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别墅。

大概实际上也没多少他的东西。

房子是程然买的,衣服是程然买的,电器是程然买的,甚至原文法条书也是程然买的。

属于纪念的就连个普通的箱子都装不满,这让曾经自鸣得意的他显得有些可笑。

男人都有渴望成功的欲望,纪念的事业心就在二十几岁时忽然爆发。

他开始和父母安排好的姑娘相亲,开始整夜整夜的在律师行忙到发昏。

在外人看来完全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模样。

可背后情感的波动,又有谁懂得?

程然也来哄过他试图让纪念回心转意,可纪念还是执意要去结婚,这是他解开事业举步维艰的枷锁的最合适的钥匙——不仅父母会全心帮他,未婚妻的家庭也不是很简单。

他对程然说:就算结婚了,我们也是可以在一起的。

的确,这么说没有错。

只是从爱人变成了情人,只是从不可见人变得更加不可见人。

程然毫无商量余地的拒绝。

长达三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恋爱就这么结束了。

世俗的像场闹剧。

结婚当日十分风光,是在五星级酒店里,宾客都有头有脸。

纪念生的英俊,被美丽的妻子搀着,看上去真的是金童玉女十分相配。

整个仪式都显得其乐融融。

只是再快结束时,程然忽的便闯进来了,气愤的掀了他父母的桌子,也不管无数双吃惊的目光,坚持着对纪念说:“和我走。”

纪念的心里不是没闪过犹豫。

毕竟十年的感情自有它沉重的分量。

可面前的金光大道已经铺好,即便是和程然私奔了,又要去哪里呢。

无数想法电光火石的闪过,最后,纪念摇了摇头:“你别闹了。”

说完还从身上拿出那对钻戒放到他手中。

这是唯一不属于他而他又偷偷带走的属于程然的东西。

交出去,银货两讫。

程然像是耗尽了力气,随手把钻戒扔到狼藉的地上,微笑道:“祝你幸福,我不会再想要这样的东西,也不会再回北京了,再见。”

话音未落,修长的身影已经转身离开。

纪念留在原地,既不尴尬,也不慌乱。

相反是简单的痛和迷茫。

他明白自己这次再也不会得到原谅了。

生活并不像电影,有了开始就要有高潮和结局。

更多的时候,它仍旧保持着抹不去的平淡。

就像树干深处的年轮,一圈一圈,深深浅浅粗粗细细。

偶尔回望,除了沧桑感,剩下的便只有晕眩:怎么多出许多陌生的痕迹,到底是,何日发生?

大概就连树自己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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