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凡医生,那是你朋友?”
“嗯。”
“他……他不是来找麻烦的吧?他都盯你有一个钟头了。”
“不管他。”
小护士突然表现出一脸兴奋:“凡医生,他找你有什么事?”
凡瑀瞥了她一眼:“不知道。”说完就提着水瓶下楼。
后来没人来看病,凡瑀也闲下来了,准备过来看电视。
见只剩崔明旁边还有一空位,凡瑀走过来就坐下,电视里正好在放蜘蛛侠。旁边那个大爷吊水都吊睡着了,凡瑀怕出事,特意看了一下人吊针速度。
“那个凡瑀……”崔明微微向凡瑀这边靠过来。
“嗯?”凡瑀帮那位大爷吊针速度调慢了点。
“你们这里……护士有点奇怪啊。”崔明有些不自然,“她们盯着我嘀咕好半天了,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你有什么问题?”
“没有吧……”
“那不结了。”
凡瑀没再理他。
可崔明总觉得哪里不对,那两护士的眼神里分明是透着绿光的,跟狼似的。
崔明忐忑不安地在这里坐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等到凡瑀下班了。
凡瑀准备最后走人关门的,没想到两个小护士主动提出来说,她们来锁门。
“凡医生你跟你朋友还有事对吧,你们先走吧。”
“是啊是啊,我们来锁门,没关系的。你们去吧。”
“如果老板追问,有我们顶着。”
“是是是,凡医生你走吧走吧,明早见啊~”
对两个小护士突然表现出来的热情,凡瑀有点吃不消,可也不好推辞,还是道过谢跟崔明先走一步了。
崔明这次来没开车,凡瑀不愿意打的,两人只好挤完公交再挤地铁。
一路上谁也没说话,崔明一直都跟在凡瑀后头,挤车时还不忘帮他挡着人群。
从头到尾凡瑀都摆着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对崔明的态度不好也不坏的。到了凡瑀公寓楼下,崔明犹豫了一下:“凡瑀我……”
“上来吧。”像是知道崔明要说什么,凡瑀没表情地就接了话。
于是崔明继续乖乖地跟在凡瑀后面上了电梯。到门口,凡瑀掏出钥匙开了门,先进屋,崔明也跟了进去。
崔明刚进屋就被前方突然冲上来的力道冲散了平衡,重心不稳,踉跄了几步,后背猛不防地撞在身后的防盗门上。
巨大的关门声像是在耳边炸开了一般。
凡瑀伸手搂紧了崔明,手里的包就扔在了门厅地上。
“凡瑀你……”
崔明刚说了个开头便在再说不下去了,怀里凡瑀单薄极了,整个人颤抖着,勒着自己的双臂也忘了力度,崔明甚至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人又瘦了。
天知道在自己住院的时间里凡瑀干嘛去了,真不知道凡瑀再这样瘦下去会瘦成什么样,好不容易花半年养起来的人,这才一个月呢,就比之前抱着更磕人了。
崔明心疼了。
手掌一遍又一遍地拍着凡瑀后背,当下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憋了半天才憋出来一句:“我回来了。”
“死了算了。”凡瑀发狠地咬了口崔明,说话的声音的确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这哪舍得?”崔明想也不想地说道:“好不容易才把你拐到手,哪能便宜给了别人?”
凡瑀愣神也只是一秒的事,接下来就是怒吼:“滚!你给老子滚!”
就在凡瑀目眦欲裂地要把崔明赶出家门时,崔明抬手就扣住人手腕,下拉反扣,两人姿势对调直接将凡瑀压在门上,捏着人下巴低头就吻了上去。
这招绝对是屡试不爽,人先是反抗后到顺从。毕竟担惊受怕了那么多天,相思难解。凡瑀挣开崔明压着的手腕后,伸手扣着对方后脑压向自己,唇齿纠缠。
凡瑀还是心存怨气,咬了崔明。
崔明轻皱下眉,唇角被对方咬出血也不恼,依旧保持着低着头的姿势,用舌尖一点点舔去凡瑀唇面上粘着的血丝。完了还用鼻尖抵着凡瑀鼻尖,目不转睛地望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瞳。
“凡瑀,我想你了。”
凡瑀也看着他,不说话。
“有些事我不能说,包括这次事,我想你可能也听说了什么,可我真不能说。上头规定死了,不然那天去了那么多记者怎么这几天报纸上却都没写。可我保证,目前影响安全的危险因素都已经排除,绝对没事了。”
见凡瑀没什么反应,崔明继续放软姿态说道。
“我也想早点来找你,可医院死活都不放人。老爷子还找人看着,跟崔文那回一个样,甭提有多难受了。”说道这里,崔明也觉得委屈,跟凡瑀说:“可更难受的是听到你说要跟我两清。”
凡瑀瞳孔缩了一下,视线却没避开。
“你之前说要分手,我以为你是在跟我赌气。那阵子你也知道我那里不大安全,我想,让你先搬出去也好。可又怕你知道会多想,所以才什么都没说。”崔明手掌轻柔地抚摸凡瑀脸侧,拇指摩挲着凡瑀泛红的眼角,“你来医院那天下午我就醒了,打了那么多电话你都不接,我怕你生气,就没再打。可哪知道后来就被老爷子断了外界联系,想打也打不了了。好不容易出院,可上你以前医院又找不着你,到处打听后才得知你换了单位。”
凡瑀微张的嘴唇动了动,却没出声。
崔明苦着脸说:“我真怕你不肯再见我了。”
“我们分手了。”凡瑀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个,但突然想到后也就说了。
“我可没答应。”崔明死不认账,“再说了,是你甩我又不是我甩你,大不了,我再追你一次呗!”
“我不想见你。”
“我知道我知道。”崔明点着头,“你不接我电话也不接崔文电话,我就猜到一点了。所以我才急着赶来见你的,你不想,我想不就行了。”
“你怎么就不死了算了呢?”
“这话你说第二遍了。”
“你去死好了。”
崔明笑了,捏了下凡瑀没什么肉感的脸颊:“舍得吗你?”
凡瑀没再说话,抿着唇也不见半点弧度,可泛红的眼眶是越见湿润。
接着就在崔明目瞪口呆的表情之下,双眼上下睫毛轻轻一抖。那什么呀,它就跟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吧嗒吧嗒地滚落了一地。
崔明慌了。
这下真慌了。
他手足无措地也不知道自己的那双手该往哪摆人该说什么话了。没主了。
凡瑀之前那双明明是毫无波澜的眼睛里怎么突然就溢出眼泪来了呢?
想用手给拭去,可怎么也拭不干净。泪水沿着脸颊顺着下巴滴在手背上,烫人的厉害。
凡瑀是无敌的,有点坚不可摧的意思。
他都可以被自己父亲打成半瞎也不低头认个错说句话;他都可以明明知道崔明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就甩钱走人;他做什么狠绝死心眼的事崔明都不意外。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你的事你自己处理,我不关心也不插手。
崔明一开始认为凡瑀的意思是:你要么好好地养完伤后回来找我,要么就别再折腾了直接两清了。若要是等不到你回来,那么就当当初我已经把你甩了,断了联系就好。
崔明真是这样以为的。不然他也猜不出凡瑀还能因为什么理由宁愿一个人等自己回来找他也不愿意听从别人口中得到自己的消息。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以为原因是这样,所以才放心一个月不联系人。
只当凡瑀在逼自己的同时也在逼崔明。毕竟,凡瑀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要么忍,要么残忍。
崔明一直都以为凡瑀选的是后者。
没什么理由的,这人傲惯了,也没心没肺惯了,崔明这边也早习惯了。
真的,崔明压根就没想过这次回来找凡瑀,人能在自己面前怎么样。
只要凡瑀不生气不发火能冰释前嫌,崔明就满足了。所以真面对凡瑀怎么样时,崔明慌了。
舍不得啊!
这人可是被自己捧手里怕摔了含嘴里怕化了的,生怕把他给惹不高兴的。
之前受了那么多委屈,崔明从来就没见过凡瑀有过什么表态。崔明觉得可以自欺欺人说人不是不上心而是撇不开面子。
可现在这算什么?
一直被搁在心头的人因为自己掉了眼泪,崔明跑去切腹谢罪的心都有了。
太混蛋了!崔明你太混蛋了!
“凡瑀,你别这样,别哭了。你想怎么样都行,我都听你的。凡瑀,求你了。别这样。”崔明手忙脚乱地拿来纸巾擦着凡瑀脸上泪水,“我的小祖宗,算我求你了,真求求你了。你骂我都成,不解气你打我也行,我肯定不二话。真的。”
凡瑀是没哭的表情,板着一张脸,没有半点褶,可眼泪吧啦吧啦往下掉,止不住。
崔明一边在心底骂自己怎么这么贱一边又不停地继续哄凡瑀。
“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我混蛋,我不是人,我让你受委屈了,我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行了不?你骂打我都成,求你了,凡瑀你别这样,你别哭了。我错了。”
“你知道错?”
“知道知道,我都知道。”
“说。”
“我错了那么多,说不过来了还不行吗?你能先不哭……”
“我没哭。”
“对对对,你没哭。”崔明狗腿,“是它自己跑出来的,不关你事,是我眼瞎。”
“你什么意思?”
“啊?不是,嗨!不、我是说,那个。哎哟!凡瑀。我错了!”崔明觉得自己都快哭了。急了,崔明干脆捧起凡瑀脸,低头亲了亲泛红的眼眶,“别哭了,我心疼。”
太肉麻了。凡瑀一下子就被雷到,鸡皮疙瘩什么的全起来了。
“恶心。”凡瑀嫌恶地推开崔明,吼,“滚!”
行了。
就这‘滚’字崔明听的倍儿亲切。
见凡瑀又恢复正常后,崔明乐开花了。怎么的,还是那个不爱理人的凡瑀看的顺眼些。
老子贱就贱吧,谁让对象是你小子呢。
崔明扔了手中的纸团就一把把凡瑀给抱住,上下其手地摸了个遍,还不忘念叨:“哎哟,瞧你瘦的,这到床上我还怎么抱你……”
“……”
“一个月哟,憋死老子了……”
凡瑀抬手就给了崔明一巴掌:“滚!”
“我不滚。”崔明死皮赖脸地拽过凡瑀,搂着人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就跟你定了。你也别想甩我了,想甩你也甩不掉的。你不认也不行!”
“你丫——!”
“凡瑀。我喜欢你,还努力爱上你。你、你别打脸!”
“……”
“这话。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没差。反正你得跟着我,所以也就没的选。信呢,你是我的,不信呢,你还是我的。怎么样,你都是我的。”
“……”
“当然,你得给我点时间。”
“多久。”
“不多,就一辈子。”
在一起一天拉手在街上那是友情,在一起一年拉手在街上那是恋情,在一起五年还能在街上拉手那是感情,在一起十年在街上拉手是亲情。
三十年后还能一起拉手在街上散步。
——那才是爱情。
实践大于理论,冠冕堂皇的事情,不说出来,起不到震撼人心的效果嘛。
想当年,金戈铁马。看今朝,死缠烂打。
此般,甚好。
养猫的男人
男不养猫,女不养狗。
这句话崔文听家里老一辈的人说过太多次了,耳朵有点长茧。
特别在当年自家大哥从外面捡来只英国短耳后几个老人就一直啰啰嗦嗦个不停。
猫会败家的。狗来富,猫来穷的。猫嫌贫的。
大概生意的老人都爱信这玩意儿,不过自家大哥不信也不听就是咯。
有第一只,就有第二只。
接下来几年自家大哥陆陆续续地接二连三地养了好几只。
直到大哥工作后没空闲时间才作罢。
虽然对自家大哥喜欢养猫这奇怪的癖好有些不解,但是崔文也没反感。
个人癖好嘛。
养猫的男人不爱女人。
这是崔文听到一个新的说法。
有点道理,可还是无稽之谈。
谁规定养猫的男人一定要爱男人了?
指不定人家性冷感谁都不爱呢?
再或者人家只爱自己呢?
说这话的人真偏激。
不好不好。
当然,自家大哥不可能性冷感。
当然,凡瑀他也不可能是女人。
那么,还是因人而异了。
英华也喜欢猫。
崔文第一次看到他,他左手就抱着一只正统波斯。
而右手拎着一个废旧纸盒,显然,他是下楼扔垃圾的。
头戴嘻哈风格BUFF头巾,上着枣红Polo衫,下穿经典501,至于脚踩是当下年轻人貌似都爱穿的某牌帆布鞋。
一身行头很震撼,特别配上英华那张脸。
崔文突然发觉,一个容貌只算清秀的男人要是长了对桃花眼,那他就直接上升至祸国殃民的等级了。
在走近交谈时,崔文还闻到了面前男人身上的香水味儿。
很淡,但也很明显,若有似无地缠绕上了鼻息间。
倒垃圾还抹香水的养猫男人。
崔文留意了下他腰上的皮带。
不出所料——
D&G。
那什么那什么的牌子。
“是崔先生吗?”
“抱歉,我是你所说的崔先生他弟。”
“哦,你好。怎么称呼?”
“我姓崔。”
“……”
——明显的,对方眼角抽了抽。
“崔先生,你好。”
“嗯。你好。”
这房子是当年自家大哥不愿意住宿舍又不愿意租房子所以临时起意买的样品房。
室内装修要多恶俗就多恶俗,特像暴发户的那种。
用大哥那口子的话就是:你当把这木头刷层红漆它就成紫檀红木的了?
如今自家大哥辞了警局的工作下海从商,房子作为抵押贷款也贷出去了。
于是这里也不再住人改出租了。
英华,就是目前的租户。
至于崔文——
他是过来求合租的。
工作后崔文也需要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可他又不大愿意花钱在租房这方面。
肥水不流外人田,合租一下,对方租金减半,自己又不花钱。
就当是住高级双人宿舍而已,何乐而不为?
英华是个模特。
也是个留校在读的大学生。
家境不错,所以没事干就爱跑去给人当平面模特,赚点闲钱供自己吃喝玩乐。
像这种半打工似的平面模特在这个城市绝对是成百上千,多如牛毛。
即便如此,崔文还是被某人所参与拍摄的杂志广告数量所惊到。
太多了——
美食、旅游、时尚、游戏、人体,包罗万象。
造型也是千变万化。
不得不说,照片比本人还漂亮,起码在崔文看来。
“这么多,有什么是你没拍过的?”
“没拍过的啊……我想想啊,大概就只有全|裸的吧。”
“……你拍过半裸?”
“对啊,就在你屁股下面第三本中间的拉页,是个化妆品广告,我有试用装哟。”
“……这是你?”
“是啊是啊。嘿嘿。出了小区,门口那家饭馆上贴着的人,也是我。”
“……”
摄影后期,你万岁。
英华爱他的猫。
就像爱他儿子(如果有的话)全心全意。
没有海枯石烂,但也有至死不渝。
这一点体现在英华不愿意多养猫。
他说猫会争宠,他的花花已经陪他快五年了,老了,不像以前那么漂亮了。如果这时候自己再找一个的话,会伤花花心的。
猫都很敏感的。
英华是这么跟崔文解释的。
在崔文看来,能有这想法的英华比他的猫还敏感。
“你不要这么说,我只要花花一个的。”
“所以……你现在打算撑死它是么?”
“哪有?!饭后我都会带花花出去玩的!有时候也给它做按摩的!”
“……”
虽然英华这么说。可每次崔文抱起这只叫花花的纯白波斯时,总感觉像在抱台主机。
重的很。
英华爱把那些切好的小葱花、火腿丁、鸡蛋花、还有捣碎成粉的维生素,统统扔到专用奶锅里,然后烧出一小锅高蛋白高热量高营养的泡饭。
干什么呢?
——当花花的零嘴。
不重才怪!
这猫早晚得三高!
“花花,来,吃饭饭。今天有吃你最喜欢的鱼哟,乖~”
“你在干吗?”
“给花花喂鱼啊。”
“扔给它不就完了?”
“不行,花花不吃卖相不好看的鱼。”
“……”
崔文发誓,自家大哥养猫时都不像英华这样。
记得以前有一次那只英短嘴吃挑了,给他弄的鱼汤拌饭它都不吃。
于是大哥很淡定地把那盆剩饭扔那里,说了句‘饿着,看它吃不吃!’
结果到第二天晚上,那只可怜的英短万分委屈地把那盆剩饭吃了干净。
都是惯出来的毛病。
猫这种宠物。
也只有富人养得起。
不光是物质富足,精神也要富足。
不然,你耗不起。
崔文实在是好奇,当初大哥怎么会同意租客可以养宠物的?
难道是想精神寄托一下?
因为凡瑀觉得家里养猫很脏不同意所以大哥便把这份对养猫的执念寄托在英华身上了?
还是大哥觉得养一个凡瑀就够呛了,不敢再招惹别的了?
这时候联想起某人,崔文不由得打个颤。
凡瑀可以当猫养,可绝对不是一只你养了他他就能把你当他主人的那种猫。
那些锋利的爪子,大哥都没法给他剪掉。
顶多,也有只在他伸出爪子的时候给他抓两下。
等他气消了,爪子自然也就收回去了。
看着正在给猫顺毛嘴里还喋喋不休的英华,崔文叹了口气。
差距太大。
一个是把猫当玩具养,一个是把猫当儿子养。
区别就是前者还能认清自己的立场,后者却已经完全忘记。
所以说惯出来的都是富贵病。
“崔文呀,你会烧菜不?”
“会一点,怎么了?”
“那你会不会做肉圆子啊。就是全瘦肉,不要很油的那种。”
“你要吃?”
——崔文记得他们模特比较重这个,一天的肉食热量就靠几个圆子打发。
“不是啦。花花最近突然不怎么爱吃门口那家卖的圆子了,我想给他换换口味,可我又不大会……”
“……”
最后崔文还是做了。
特意去超市买了近五十块的后腿肉。
中途还打电话给了自家大哥,问瘦肉圆子怎么做吃起来比较有嚼劲儿。
至于为什么,可能——
他自己也想吃了吧。
“崔文啊,这次的圆子,你还能再做一点吗?”
“唔?”
“咳咳,都、都已经吃完了……”
“我不是做了一袋子了吗?都吃了?你那猫没事吧?!”
——一次性吃这么多,这胖猫应该送医院给看看了吧。
“不是啦!是我吃了……哎,话说回来,你做的不错啊!下次再做的时候算我一份啊!谢谢了啊!”
“……”
“那个,要不,你试试做点别的什么的?比如葡萄鱼啊,我……不是,花花挺喜欢吃的。真的。”
“……”
这天下这还真没有不偷腥的猫。
英华是个平面模特。
那么他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呢?
英华给崔文的回答倒是简洁明了——
替人骚包。
这是最狭义,也是最浅薄的概念和解释,可惜却是大众最直观的印象。
模特们所穿的、用的、吃的、喝的,都是别人想却不一定能得到的。
而这些人却乐此不彼地愿意对着这些海报犯花痴。
没点娱乐大众的精神,怎么玩转目前的跟风心理?
所以在崔文整天研究怎么找个客户谈生意或是想尽一切办法把不愿看自己一眼的客户拉到酒桌上再把单子给签下来或是把提成再往上加一点的时候,英华却整天在家研究一件普通的白T恤配牛仔裤背什么包看起来比较潮的同时要更像有气质的富家公子而不是满大街那种想非飞不起来的非主流们。
英华爱美,崔文打一次见面就知道的事。
一个在化妆前还不忘先给自己抹层隔离霜的男人,还用得着质疑么?
大部分女人都不会在意的事,英华有着一套自己的严格标准,金科玉律。
如他一天到晚宝贝在手里的那只波斯,力保优雅完美到的没有缺憾。
可以向世人炫耀在英华看来也是种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