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脑洞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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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有的是耐心。──叶礼

当然,让宵白重新标记的话不过说说而已,虚张声势,纯属为刺激李拓遥,谁让他那麽嚣张,老子灭不了丫也不能让丫太得意了。

相反,要真给宵白瞧见身上的牙印,那才叫自讨苦吃。我可不想被又一头狼崽子咬得满身血坑。因此,我很没胆──不,是很明智的从另一个门溜了。离开医院前没忘记找个小护士给宵白传话,就说老子有要事去办,过不了几天会乖乖回去找他。

这个几天,自然是要等上牙印消褪。虽然老子决定一门心思喜欢宵白,但并不代表老子就愿意给他虐。

再说,眼下也确实有件事情比较棘手,那就是该怎麽想法子揪出周老狐狸的尾巴,再痛快的踩上他几脚。

我在心里计算来计算去,始终觉得,一介平民和一市之长斗法,最後一定跟唐诘诃德大战风车差不多结局。这个时候,老子终於想起一个人来──前阵子挨了枪弹的云帮老大苏灿,自从那天在酒吧被宵白下药带走以後就没见过他,後来找回去却被小护士告知他转院了,再後来就发生了周琰的人绑架我并用直升机给抛到沙漠里的事。眼下苏灿生死不知下落不明,但老子更愿意相信苏祸害没那麽容易被人做掉。

云帮是周琰培植用以替代青木组的S市新一轮黑道势力,真正控制云帮的人必定是幕後的市长大人。而手中既然握著这样一支黑社会军团,那违法犯罪的事想少干也不成了。

如此一来,我只要先找到苏灿,利用他打入云帮内部,设法揪出市长的小辫子就可以报仇了。想法虽简单,过程却少不得凶险。我唯一有把握的,便是像苏灿这种有心机、有胆色、有能力、有野心的青年(简称四有青年),是绝对不会甘心给人做提线玩偶。他迟早也会反了幕後掌控的那个傀儡师。我不过是说服他把计划提前,并且参入一脚而已。

考虑到苏灿的中枪位置以及伤重程度,应该还在医院疗养中。我用公用电话查询了S市各大医院的病房部,然而一个下午电话打下来始终没有一点收获。我不是没想过一些特殊人物会设法藏匿起来,没有权势的介入是无法从中得到关於他们的消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拥有这种力量的唯有宵白和李拓遥,偏偏又不能借助他们任何一个人。我想不用想就先排除宵白,笑话,一旦知道苏灿还活著,他不马上杀了他才怪──若不是苏灿的心脏位置长得比普通人偏左几分,他早已经死在了宵白的枪下。至於李拓遥,难道要我马上验了他刚说过的那句话──“在记号消退以前,老师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这简直就跟跑去求他上我差不多,想想我就一阵恶寒。

所以到最後,我不得不泄气地拖著空瘪的肚子,回到学校宿舍,跟宿管员拿了备份钥匙开门,在房间里煮泡面吃。

於事无补的沮丧不是我的风格,填饱肚子以後,我很快就想开了,既然找不到苏灿,那就等他主动来找我好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有的是耐心。

晚上把自己好好拾掇了一番,带了钱上酒吧找乐子去。

难得来了心情,特意让司机穿过大半个城区,来到大学毕业後就没再去过的“百无禁忌”。

内部装修丝毫没有变化,我熟门熟路地走到吧台的高脚椅上坐下,点了杯火鸟。调酒师还是原来的面瘫帅哥JK。

JK不苟言笑,只调酒,从不搭理客人的搭讪。好在他长相俊秀,调酒技术十分不错,久而久之,在客人中得了个“冰王子”的雅号。

我啜了一口酒,入口微辣清甜,入喉香醇热烈,我愉快地微眯起眼睛。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喝彩,我随声音望去,在距离吧台有些距离的舞台上有人在跳脱衣舞。

豔舞是“百无禁忌”的惯常性表演,算得上是酒吧一绝。“百无禁忌”有三绝,其二是这里的调酒,其三是这里的自由之风。只不过自由,往往会给人造成错觉,以为真的什麽都可以干,从而打破禁忌变得乱来。

比如现在,我又在厕所见到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按住侵犯。

真相惊悚

我宁愿永远当个瞎子永远看不见也不要这样的一双眼,它看见的不是光明是苏灿的罪恶和自己的罪孽,它让我不得不厌恶苏灿却更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罪人。──叶礼

“骚货,装什麽装!小屁股明明欠操的很,老子会让你爽翻天的!”

“啊……放……放开我……”

“给老子安分点,再动老子揍你!”

“不要……救……救命……”

这情景在百无禁忌并不少见,类似於角色扮演游戏,攻受双方通常事先串好故事,在公共场所玩强奸游戏寻求刺激。

当然,偶尔也会发生真正的强暴事件,有人见义勇为,大多数人只会当作逼真的演出秀或观赏或自觉规避。

遇到这种事,我一般都装作视而不见,一来难以辨别真假,二来嘛,跑这种地方来玩的,都不会有多纯良。

我走到距离最远的便池站定,解开裤头方便,耳边忽然传来暴打和惨叫的声音。“死婊子!找死──”“啊啊……”

我不由蹙起了眉头,将失去尿意的老二放回到裤子里,转过身,提起正在施暴的男人,下一秒拳头已经毫不客气地往他脸上招呼了过去。

男人料不到我会插手,一时间被我的煞气给镇住,不敢还手,在我吐出一个“滚”字时,连裤子都忘了拉就夺门而逃。

躺在地上的另一个男人还在瑟瑟发抖,看样子只是强奸未遂,我不放心地问道:“喂,你没事吧?”

男人没有吭声,一会儿,慢慢爬了起来,把身上撕破的衣服整理好,缓缓抬起头看我,苍白的面孔平静如水,一双青蓝色的眼睛藏著阵阵寒气。

男人大概三十五岁上下,长相清秀儒雅,沈静中透出一股清冷忧郁的气息,很吸引GAY。

这个男人我见过。记得我被绑架那天是到医院去找苏灿,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刚好目睹了一场车祸,而男人正抱著车祸中丧生的少年悲痛欲绝,以及他对我露出的仇恨目光。

直觉告诉我,这里面发生过什麽事情与我有关。失去眼珠的少年,男人仇恨的凶光,眼睛复明後的我,以及同样的青空之瞳……当所有元素摆放在一起,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真相:我的这双眼睛,原本属於那个少年,面前的男人也许是他的亲人,而仇恨──正源自於这双眼珠是生生掠夺而来,而非捐赠所得。

一瞬间,我震惊得倒吸一口气。面对这样的推理结果,不敢置信,却又不能不信,正因为是苏灿安排的手术,我才不得不信。以苏灿的作风,可以为了杀掉某个人而眼不眨的炸毁一整栋楼,堪称狠绝冷酷,那麽,由此,夺人眼珠这类“小事”於他又算得了什麽呢。

我承认自己算不上一个好人,向来自由自在自私自我,但而今面对苏灿做的这件事,心里仅存的那点良心令我对苏灿产生了一股厌恶的情绪。然而,他总归对我不错,我唯一知道他做过的两件大恶之事中,其一他至少救出了我,没有留下我与其他人一道被炸得死无全尸;而其二可说全是为了我──虽然我宁愿永远当个瞎子永远看不见也不要这样的一双眼,它看见的不是光明是苏灿的罪恶和自己的罪孽,它让我不得不厌恶苏灿却更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罪人。

在所有推断得到证实之前,我突然又侥幸地希望这一切只是我的假想。只要当事人没有亲口说出真相,上述一切都可能不是真实,发生的事一定可以有其他解释。

正当我鼓足勇气,决定向面前的男人问个明白的时候,男人忽然露出诚挚的表情说道:“谢谢你……救了我……可以的话,我想请你喝一杯,作为答谢。”

凭直觉,我感觉到男人的话并不是出於真心,他在骗我,他在算计什麽,他想玩什麽把戏?

我不动神色,决定顺著他的话演下去,自己从中找到真相,於是颔首表示同意。

出轨

老子虽然风流惯了,却不至於色令智昏,更何况现在已经有了宵白,其他男男在老子眼里自当都成了浮云。──叶礼

随他进了包厢,一会儿,侍者送来两杯调酒。男人将其中一杯推到我面前,拿起另一杯,举到灯光前面,橘黄色的光透过水晶玻璃和绿色的液体,折射出如梦似幻的色彩。

男人忽然抬头盯著我,开口说:“知道吗?其实在绘画色彩里面,绿色才是毒药的颜色。古时候在西方,人们通过把绿铜的碎屑泡在砷溶液中来制备绿色。绿铜屑有毒,而砷是毒性最强的毒药之一,”说到这里,蓝眸诡异一笑,“拿破仑就是死於慢性砷中毒的。”

我知道这个典故:拿破仑被流放圣赫勒纳岛後,所住的房间正是用喜欢的绿色壁纸裱糊。後来,在当地潮湿的气候下,毒药从墙纸中、家具的材料中和绿色的皮革中释放出来,最终将他杀死。

我陡然一沈,自然不是因为这个故事,也不是因为面前宛如毒药一样颜色的调酒。而是嗅到了男人温良面容後掩藏的杀机,看似无害,其实是一条伪装过的蛇,眼神明动,却已经淬了毒。

我的直觉一向敏锐,尤其在感知别人的敌意和恶意方面。而我素来相信自己的直觉。

这时,男人示意要与我碰杯。我拿起酒杯,摇晃了一下,发出冰块撞击的声音。虽然认为他不至於在酒水里面下毒,却也不敢大意。

男人并不在意,径自仰起脖子,一口气将整杯酒全部灌了下去。部分酒丝顺著嘴角溢出,滑落至脖颈。男人向後陷进沙发靠背,眼神变得迷离,竟透出些许媚意来。他仿佛不胜酒力,解开衬衫上唯一剩下的一颗纽扣,露出白皙的胸膛。那破损的衣料非但不使他显得狼狈,反而增添了几丝性感和情色诱惑。比起如花少年的青涩娇嫩,自有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

若是半年前的我,怕是早就扑了上去。眼下尽管有些蠢蠢欲动,我却还能控制住自己,从酒杯里捞出冰块,握在手掌把玩著,心头一瞬间恢复清明。这老家夥明显就想勾引我,哼哼,老子虽然风流惯了,却不至於色令智昏,更何况现在已经有了宵白,其他男男在老子眼里自当都成了浮云。

想到这儿,心里难免生出感叹:唉,真是想不到,老子居然也会有一天为著某人守身如玉。

摇了摇头,我干脆站了起来,打算离开这里。那件事的真相,还是等碰到苏灿以後再亲自讨问个明白。

然而,起来的时候,头忽然感觉到一阵发飘,我赶紧扶住面前的玻璃台几,变了变脸色,竟想不起来什麽时候著的道。从见到男人开始,我分明滴水未沾。突然,我目光落到玫瑰熏香的浮水蜡烛上,这种蜡烛本来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随处可见,香气也十分熟悉怡人,一时竟被我给忽略了过去。

男人不再给我出逃的机会,下一刻把我拉了过去,覆在他身上。

我试图挣扎,视野却逐渐变得朦胧起来,映入眼帘,是一张熟悉而俊美的脸庞,我已经无法思考,下一瞬间双双便纠缠在了一起。

这坑爹的人生

我无所谓命运不命运,我随遇而安,我奋力抗争,抗不过继续随遇而安。──叶礼

“小骚货,哥哥干得你舒服吧……”我痴迷地舔吻著少年盛开的乳蕾,下身狠狠一顶,再也控制不住射了出来。爽,太他妈爽了!果然做1的感觉就是比做0来得爽!

释放过後,整个人脱力地压在少年背上,软掉的老二泡在小穴里舍不得抽出,打算休息一刻锺重整旗鼓再干他一场。

我美美地回味著小穴滋味,冷不防被人一把推了下去,跟著一杯水浇在脸上。

意识渐渐清醒,我猛然睁开眼睛,眼前哪里是宵白,分明是那个老男人。我暗道不妙,居然被算计了,忽然又一想:紧张什麽,被吃的人又不是老子,难道这老男人看上了老子,才设计迷晕了老子上他?然而看他的眼神又不像这麽回事,分明藏著露骨的恨意。

男人斜靠在沙发里,样子有些疲惫,右手伸向台几,够过原来我没有喝的那杯调酒,灌了一大口,袒露的身体布满情欲的痕迹,甚至连汩汩流出精液的後洞也不遮掩一下。

我微皱了皱眉,他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麽?报复的话,上我岂不是比让我上更有说服力?

我目光移到已经燃尽的水晶蜡烛盒,心里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男人放下酒杯,脸上露出胜利者的得意,眼神却又布满空虚。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终於开口说话:“你知道吗,我有一个儿子,他叫梁易,今年十五岁。”

“……小易他,从小就有心脏病,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跟同龄的孩子玩耍,甚至不能大笑和大哭……”男人仿佛陷进记忆里,微合上双眼,浮现出温柔神色,“小易很乖,很懂事,他从来不闹……每次生日许愿,他的愿望都是希望身体健健康康,可以帮爸爸分担家务,好让爸爸别那麽辛苦……”

“为了小易,我可以做任何事,就算把身体不断地卖给男人……只要能筹钱治好小易的病,”男人脸上变得痛苦扭曲起来,“就算……当知道自己得了AIDS,我也没有绝望过,因为我知道自己活著的唯一理由,就是小易还需要我……为什麽,为什麽你们还要夺走我儿子……”

後面他说什麽我已经听不清了,我只听到他说“AIDS”,四个字母宛如惊雷轰顶,我脑中一阵轰鸣,如同天崩地裂般,只剩下浑浑噩噩的一片。

後来发生了什麽,自己又是怎麽离开的酒吧,居然一点记忆都没有,恢复神智的时候,正落魄地站在马路中间,周围车来车往,不断按著喇叭,间或有司机伸出窗外骂道“找死”。一瞬间,我确实想干脆撞死算了,一了百了。

老天终於要惩罚我以前的放纵了吗?为什麽,明明我都决定洁身自好,放弃所有美少年只和宵白一个相亲相爱过一辈子。老天在开我的玩笑吗?

我失常地大笑了起来,一会儿怀疑那姓梁的男人是否骗我,一会儿又侥幸地想也许自己没有被感染,一会儿却希望对面飞驰来的汽车立即就把我撞死。

来往行人用看疯子一样的目光看我,指指点点,纷纷远离。

我一下子觉得所有人都知道我得了AIDS,不敢接近我,甚至连呼出的空气都是有毒。如果我死在大街上,会不会没有人靠近,就这样任我腐烂……

不想回宿舍,也不知该去向哪里,附近找了一个公园坐下,木愣愣地对著月亮发呆,初冬的夜晚冰冷渗骨,冻得我瑟瑟发抖,冻得我血液里的疯狂和躁动渐渐平歇下去。到了天亮,我已经恢复了全部的理智。

这晚上,我想到了远在农村的老家,念高中以後就很少回去,父亲一向奉持“棍棒底下出孝子”,却往往打过就算,很少干涉我的一些决定,譬如被告知性取向这等事,他老也就狠狠痛揍我一顿了事。我小时候没少扛揍,打怕了就逃,他在後面追,追上了往往揍得更厉害。爷俩绕村子一圈一圈地跑,成了村里常见的风景,同村的小孩常常兴奋地起哄著给我加油,我越跑越快,後来以体育特长生的资格跑进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再後来跑进了体校。少年轻狂,风生水起,任我如何在青春里张狂不休,直到在宵白身上栽了跟头,倒霉至此。

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不确信自己能否抵住男色诱惑,跳过名叫“宵白”的大坑,顺风顺水过我的人生,泡我的美男,直到某天跌入另一个不至这麽惨或者比之更惨的坑。

这坑爹的人生,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麽鸟事!

我无所谓命运不命运,我随遇而安,我奋力抗争,抗不过继续随遇而安。

苏姐

老子若果真得了AIDS,还真没什麽好怕的了,如果没有,那就更不用怕什麽!──叶礼

七七八八的回忆中,天色渐渐大亮,太阳升起,等到冻僵的身体活动开来後,我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医院而去。

站在医院大门前,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叶礼啊叶礼,逃避救不了自己,无论如何,活要一个痛快,死要一个明白。说完跨步走进门诊部。

一大早,大厅里排队人并不多,我走到导医台,对里面的护士说要做AIDS抗体检测。

护士小心翼翼地窥了我一眼,拿出病历卡让我填写,随後让我到五楼传染病科就诊。

我没有坐电梯,选择走楼道。边走边数著阶梯,内心并不是没有丝毫犹豫和胆怯,“万一检查出来该怎麽办”这样的想法时不时在脑子里盘旋,我抑制住转身奔逃的欲望,强迫自己一步一步走上去,直到站在挂著“传染病科”门牌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进去。

医生姓冯,是个四十多岁长相慈善的中年男人,也许是这方面病人经手多了,对我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惊讶,询问了几个惯常性的问题,在我一五一十作答之後,表示让我三个星期後再来做抗体检测,以後隔2~3个月再检测一次,连续2次,跨时半年,如果均为阴性,就可排除感染HIV的担忧。然後给我普及了一些AIDS相关知识。

事实上,我对AIDS仅有的概念无非就是“性病”以及“绝症”,通过医生了解之後,倒也没有一开始那般恐惧。虽然心情依旧沈重,却平静了许多。

楼梯拐弯处碰到一个穿白色制袍的女人,我没有特别注意,直接越过她继续下楼,却意外地被叫住:“喂!”

我微微有些吃惊,停下脚步,转过头,这下瞧仔细了,原来是她!昨天在高级病房区见过一次面,被李拓遥称为“苏姐”的女人,大概是李的旧情人。

我微一思索,礼貌地叫了一声“苏医生。”

女人眼睛滴溜溜一转,视线落在我右手上的病历卡,我条件反射地一掩,随即暗道糟糕。果然,女人眼中闪过好奇。

我按捺下紧张,极为镇定地拿出藏在身後的病历卡,在左手上拍了拍,若无其事道:“有事?”

女人狡黠一笑,假装关心道:“叶先生身体怎麽了?”

“昨天晚上被夜风吹的有些感冒。”我随口诌道。

“感冒的话,叶先生应该去二楼呼吸内科。”女人反应倒也灵敏。

“这不是走错了,我正要去二楼。”

“这样的话,我现在就陪叶先生下去好了。”

“谢谢苏医生,不用麻烦了,您还是去忙自己的事吧。”

“叶先生不用客气,我正好是呼吸内科医生,叶先生,我们走吧。”

“……”难道这女人看出了什麽?

对峙三秒,女人脸上忽然绽开笑容,“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叶先生,我刚刚想起来还有急事要先到楼上去,不能陪你了,你先下楼,科室里还有另外的医生在。”

我额上冒出三条黑线。这女人一定是故意的。

女人随後不再理我,踢著高跟鞋蹬蹬蹬地跑上楼去。

我呆了呆,预感她大概会去查我到医院的目的和看过的科室。这女人,很不简单呢。

我冷冷一笑,老子若果真得了AIDS,还真没什麽好怕的了,如果没有,那就更不用怕什麽!

虽然医生说AIDS在日常生活的接触中不会被传染,只要没有血液接触和性交就不会被传播,况且我也不一定得了这个,然而出於安全考虑,我还是向学校递了辞呈。

以前学生时代各项跑步竞赛我没少拿奖金,大部分都存在银行里没动过,这些钱应该够我生活一两年没问题。我决定暂时先不找工作,等三个星期後检测报告出来再考虑做什麽。

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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