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我拿起鸭架子啃了起来。微咸、微辣,很好的滋味。我笑咪咪地说:“是好事。这段时间来,我连痛都感觉不到。全然麻木。嗯,你爸做的菜还这麽好吃,你姐最喜欢啃鸭架子了,鸭屯肝倒没什麽兴趣。她呀,啃得满嘴的油,你爸每次都做好多,放在冰箱里。”
吴熙的脸沈了一下,不吭声,死命地咬著白斩鸡的胸肉。我继续笑著说:“小熙,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呢,总有点儿觉得自己很惨,没想到,你比我还惨,还这麽照顾我。”
小孩的脸立刻涨得通红:“谁说我惨了?”
我正色道:“我说错了,最惨的是你爸爸,白发人送黑发人。嗯,他的头发还不算白,不过,就这麽回事。女婿呢,是个废物……”
“谁说你是废物?”小熙的脸更红了,气愤愤的样子很可爱。
就这样两个人斗著嘴皮,吃了晚饭。我撑得要死,坐在椅子上直打嗝。真是很久没有尝到这麽美味的食物了。不,这种食物经常尝到,可是在我口里,味同嚼蜡。我看著打开电视的吴熙,心情开朗了不少。
门响了,吴熙噌地跳了起来去迎接,我看著吴维抱著囡囡,他老婆,保姆,我爸妈依次进了门,突然感到胆怯,还是咬咬牙走到吴维的跟前,对著囡囡说:“宝宝回家了。没事吧。”
吴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医生说她没事,真正的好消息,不是吗?”
我胡乱地点点头,把囡囡接过来。吴维认真地指导我,要托住头,抱住屁股。我紧张得汗都冒出来了,说:“爸妈,辛苦你们了。爸妈,辛苦你们了。你们先去歇著吧,我来抱著囡囡。”
我正宗的爸妈和法律上的爸妈纷纷答应,我也不敢看他们,抱著囡囡进了卧室。
囡囡有多大了?我看著囡囡红扑扑的小脸,呆了一下。小语去世到现在,两个多月了吧。这麽大了,我这个做爸爸还从来没有抱过呢。不敢抱久了,怕她不舒服,我把囡囡放在大床上,手指头轻轻地在囡囡的脸上摩挲。婴儿长大了不少,皱皱的皮变得光滑圆润,白白的,像小语,太好了,我就一纯种的黄皮肤,又常晒太阳,小语常说我就像古天乐似的,乌漆麻黑的。男人,黑一点才有男子气派,女孩子,还是要像小语,白白嫩嫩的,多可爱。
囡囡是很可爱,遗传了小语的白皙的肌肤,却没有苍白的面色,红扑扑的脸蛋。最可爱的是,她没有家传的疾病。多好,我不会成为第二个吴维。
想到吴维,我又开始汗颜。看著沈睡的囡囡,我的心七上八下。我看著墙上的结婚照,低低地说:“小语,这些日子我都在干些什麽呀?我都不知道我到底对你老爸做了什麽。真是奇怪,我好像很受老男人的喜欢。赵君,你爸。你说,你爸到底是把我当儿子呢,还是当小情人啊?奇怪的老头。他好像有了白发了呢?对不起啊小语,我没能帮你孝顺你爸,反而让他孝顺我。”我吃吃地笑了起来:“二十四孝老爸。小语,你还是有福气的。”
我躺在床上,囡囡小小的身体靠在我的旁边。她的手啊脚啊圆滚滚的。她的命还算不错呢。小语,是不是你享到的没有享到的福气都传到她的身上了?我的那个弟弟,这麽小的时候,就是我在陪著。爸爸在上海打工,妈妈要照顾身体不好的外公外婆,有空了,就抱在怀里喂几口奶,没空了,是我煮米汤给他喝。我那麽地爱著他,疼著他,却累他送命。小语,现在我应该算有些能力了吧?我的囡囡,我应该守得住了吧?
我懦弱、胆小,我害怕我爱的会离开我,横遭不测。当初,我那麽喜欢晓旭,却不敢靠近他,怕吧,怕上天仍然不眷顾我吧。
如果我没有跟你在一起,小语,你是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呢?我掩面哭泣起来。
有人进了我的房间。囡囡被抱走了。我知道,那是吴维。对著现在的我,我爸妈根本无能为力,岳母一直淡淡的,只有吴维,他不怕。或者说,他敢於面对女儿的男人。
门被带上,而我,被人搂入怀中。吴维的气息,他的心跳,不知什麽时候,成为了我的依靠。
可是我不能依靠他。我是成年男人,我应该成为他们的依靠。吴维一家的,我爸妈的,最重要的是,囡囡的。我不能再懦弱下去了,不然,我会看不起自己,已经不在了的小语也会看不起我。
小语相信我的爱,相信我的能力,相信我会善待她的女儿,所以,她才会跟我在一起,直到那一天,无悔地离开这个世界。
我在吴维的怀里扭了扭,在他身上擦干了眼泪和鼻涕,抽抽嗒嗒地说:“爸,是不是我这样的人,特别招老男人的喜欢啊?”
吴维的身体僵硬了起来:“啊?”
“赵君喜欢我,你也这麽喜欢我……”
吴维苦笑了一下:“老男人啊?我很老吗?赵君,还是青年干部呢。你是我的半子啊。那两种喜欢,不能相提并论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往上爬,攀住了吴维的脖子,脸在他的脸上蹭著:“半子啊,我不信,不知道岳母大人信不信。不过,都说了是半子了,你让我这麽吃豆腐,也不生气?”
吴维抱著我的腰的手一紧:“是半子。你神志不清,我不怪罪。”
放开他,我拿了纸巾给他,自己又拿了纸巾使劲地擦鼻涕。吴维皱著眉头,擦擦自己的脸,接过我手中的脏纸巾,扔了,递过一杯热牛奶给我。
我轻轻地啜著牛奶,盯著他的脸。他别扭地看著墙上的婚纱照,又回过头看我,突然脸红了。
我被各种各样的男人调戏了那麽多次,现在可以调戏一下岳父大人,心情好多了,说:“爸,我现在好多了。当然,仍然伤心,却不再麻木了。这杯牛奶,我倒觉得,你更应该端给小熙。”
吴维不说话,防备的眼神盯著我。
喝完整杯牛奶,我靠在床头,见吴维接过杯子,放好,便斟字酌句地说:“爸,我觉得,你在我身上花的精力太多了,忽略了妈和小熙。我单身,无所谓,你要给我爱,我就敢接受。可是,我不能保证是不是可以回报你的……关爱。我很高兴你做我精神上的父亲。”我皱了一下眉头,又说:“虽然那话是自欺欺人,不过,你还有自己的儿子,真正的儿子。”
吴维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只看著我。
我很尴尬。我分不清自己对吴维的感情。他要真这麽把我丢下一心去疼自己的亲儿子,我会很难受。可是,同性之爱,本来就是禁忌,他又是我的岳父,最重要的是,对於他,我似乎并没有那麽深的感情。混乱,心里一片混乱。不知道怎麽说,既怕他走了不理我,又怕他真的爱上我不肯离开。
吴维突然笑了,说:“有心思想这乱七八糟的事情,说明你已经站起来了。”吴维站起身,走到结婚照前,打量著照片里的一对璧人,慢悠悠地说:“我能理解赵君的决定了。照顾你,是为了小语,也是惯性,让人依赖惯了。小语不在,可以照顾你,我才觉得没有什麽都失去。囡囡,你,都是我珍爱的人。”
“还有小熙。”我跪坐著:“我觉得他比我更需要你的照顾。还有妈,你不会以为这麽多年的夫妻,你们俩就没有丝毫的感情了吧。”
吴维转过头,诧异地看著我。我很认真地说:“小熙今天晚上照顾我,让我觉得很对不起他。当然,我对不起很多人,你和妈,我爸妈,囡囡。可是最对不起的还是小熙。”
吴维的眼睛里闪烁著什麽光芒,走到我跟前,低下头,靠得很近,说:“小熙跟你说什麽了?”
我没有避开他的视线:“小熙才十五岁吧。以前你的精力都放在小语身上,不觉得对他是一种伤害?还有妈……”
吴维的嘴唇贴著我的嘴唇,轻轻地说著话:“你想逃开吗?从周晓旭的身边逃开,从赵君的身边逃开,又从我的身边逃开?”
我伸出舌头,在吴维的唇上舔了舔,说:“嗯,吴维,我要的,你给不起。就算你给得起,我也不敢要。你最了解我的。”
吴维缓缓地直起身体:“我不知道赵君喜欢你什麽。可是我知道我为什麽喜欢你,甚至是迷恋上你。你那麽坚强,又那麽脆弱;你那麽聪明,又那麽呆傻;你那麽狡猾,又那麽直白;你那麽自私,又那麽宽容。你想要很多,却不敢要;你得到了很多,却又轻易放弃。这一些,都让我著迷。明皓,我警告你,再这样下去,会有更多的老男人喜欢上你的。”
我呆若木鸡。
“做父亲,做情人,有时候身不由己。吴熙很好,可我没办法那麽全力地爱他,我老婆也很好,对她我不是没有感情,可是她没法让我忘我地去爱,就像我对你,我心甘情愿地付出,有生以来第一次让一个男人对我做那样的事。别的男人,我无法想象,可是当你释放在我的腿间的时候,我却觉得很满足,很开心,甚至很自豪。那样的你,脆弱到不行,却是我在陪著,对著我,有著无比的信赖。我根本就没有觉得对不起谁,尽管你说得很正确,我确实对不起小熙和他妈。不过你放心,我喜欢你喜欢到不忍伤害的地步,当然,也可能是喜欢你不够,不愿意同归於尽。你提醒了我,我要转移目标,去疼我的老婆和儿子。那样,不用耗尽全部的精力,却能得到更多。不过明皓,答应我,撑不住的时候,来找我,我永远都会包容你。”吴维顿了顿,露出邪恶的笑:“疼爱你。”
“人死不能复生。”活著的人,要继续活下去。
It is not work that kills, but worry.
清醒是件好事,虽然会痛,会伤心,毕竟,这些感觉提醒我还活著,提醒我还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我打起精神,应付公司,应付新来的学期。
学生很可爱,他们大约知道我的不幸,学习比以前用功多了,那些男生,还时不时地邀请我踢球。这样很好,运动,身体筋疲力尽,就不会沈湎於伤心与失落。
我劝吴维不要在我家住了。他是成熟的男性,有责任感,有担当,自然也明白我想要什麽。事实上,对於他和赵君,我很贪心,也很自私。我要他们的关爱,却不能给予什麽。身体这玩意儿,并不是他们贪图的,而心,无论如何,我也给不了他们,起码是现在。
爸妈和保姆和我住在一起,还有囡囡。对著弱小的、可爱的新生命,你没有办法不去爱她,不去疼她,更何况她是小语给我的最好的慰籍。我每天会抽出时间带她,跟她说话,说她的母亲,偶尔也说说自己的心情。当她睡著之後,我会絮絮叨叨地对著小语的照片说些话,今天我做了什麽,我有多想念她,等等等等。
日子就这麽平常的过了下来。过年的时候,吴维邀请我的一家和他们家一起过。吴熙看到我还会不好意思,但是很明显,他比以前快乐多了,他的母亲也是。以前总是淡淡的,现在,笑容多了很多。那一家三口,生活也正常起来。
我也很满足。没有什麽让我怕的。我享受著父母对我的关心,赵君和吴维对我的爱,而我需要付出的,相比之下,却微不足道。
小语去世一周年的日子,也是囡囡的生日。吴维大操大办,在酒家弄了盛大的生日宴会,到场的,都是上海的风云人物,连周树周大市长都来了。还有赵君。我很开心,虽然伤痛还在,不过还是开心。公司已经迈上正轨,自负盈亏,还可以给总公司交点钱,吴维很自豪,我当然也这样觉得。有人给我提供了这麽好的平台,我没有辜负,当然是值得骄傲的事。
夏天跟黎锦一起去了美国一趟,做生意,很顺。我快二十五岁了,在旁人眼里,青年才俊。虽然是有人撑腰,不过,我还是有资本稍微地得意一下。
八月的某一天,我和曹莉明又去了那个酒吧。Right Here。那个酒吧的名字,我觉得挺有意思。曹总是吴达钧的老板。这一年,我见过吴达钧几次,每次都是匆匆几句话。没办法,我太忙了,而且心情不怎麽好,没法多聊。但是,既然答应了晓旭,必要的关心是应该有的。
老板钱军把我们领到包厢,寒暄了几句,就告辞了。那个老板我很喜欢,虽然是吴维的面子,不过他曾帮过我,我自然要回报,有什麽生意上的应酬,基本上都会去他那儿。
和曹总一起喝了一会酒,我直截了当地说:“曹总,当初介绍吴达钧到你那儿做事,一直没有好好谢你。你也知道,我这一年过得蛮艰难。现在,正式向你道谢,这杯酒我干了,你随意。”
曹总是一个豪爽的女人,笑嘻嘻地见我干了酒,自己也喝了一些,说:“你把人才介绍给我,我才要谢谢你呢。”
我惭愧地摇了摇头:“达钧呢,才气是有的,不过这一行对他来说很陌生,希望没有跟你添麻烦。”
曹总大笑起来:“怎麽会?你和你岳父格外照顾我们的生意,这种麻烦,越多越好。而且那孩子做事情很认真,学东西也快。一年不到,就能独挡一面了。”
我很高兴,又敬酒:“谢谢曹总,他有什麽做得不好的,尽管说他,别碍著我岳父的面子。或者告诉我,我去说他。”
曹总点点头:“当然,你放心。不过瞧你说话,好像他是你儿子似的。”
我尴尬地笑了。
曹莉明又说:“有件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
“嗯?”看样子不是什麽好事。
“那孩子,好像是个gay。”
我放下酒,一时没有说出话来。
“哦,你别担心,我并不是介意这个。上海是个大都市,gay嘛,我也见过不少,对此我并没有什麽不满的。不过他是你朋友,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他……他好像私生活并不是很检点。”
怎麽可能?他和晓旭分了吗?这一年我没有得到晓旭的任何消息,也没有心思去打听。吴达钧那儿,也没有见出什麽异样。
曹总拍了拍我的肩,说:“吴达钧加入不过一年,就干出了些名堂,自然会有人嫉妒。有人跟我提起这事,说要注意企业形象。我并不介意,这样说并不是讨好你,是真的。在商场上打滚这麽多年,上海这麽开放,我还真没有什麽没见过的。不过既然他是你朋友,我想,也许你会关心这个。”
我的手微微的发抖,声音打颤:“我总觉得不大可能。我知道他是gay,事实上,他的男朋友我很熟,在国外,他们的感情……很好。”曾经想要同生共死,“很好”这个词,都不足以表明他俩之间的羁绊。
曹莉明若有所思地看著我,慢慢地说:“如果光是捕风捉影,我当然不会告诉你。事实上,我亲眼看到他和一个客户,嗯,很亲昵。不是普通的肢体接触……”
我忽然想到,吴达钧曾经啃我的手指头。当时我认为他纯粹在整我,不过,那是否能说明他并不是那样的纯洁?
汗,我有什麽资格说他纯不纯洁?想到我曾和赵君以及吴维有过非普通的肢体接触,我的心忽上忽下的。晓旭要我照顾吴达钧,我该不该插手他的私生活?
不检点。似乎这个词常用来指不规矩的女人,现在,用来形容男人了。说起来,我自己也不那麽检点。
我有些惭愧,把话题绕开去。又和曹莉明说了说商场上的是是非非,送她回家。
第二天,我和吴达钧约好在Right Here等他。见到他,心里咯!了一下,立刻不安起来。
是的,我曾见过他几回,每次都几分锺而已,都没有好好地打量过他。他瘦了很多,事实上,比晓旭刚走那会儿还要瘦,简直是皮包骨头了。更让我诧异的是他的打扮,短短的红色衬衣,低腰的牛仔裤,举手跟我打招呼的时候,腰肢露了出来,小小的肚脐那儿穿了个环,头发染成了什麽颜色,因为灯光的原因,看不大出来,透著股妖异。这个样子,完全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纯净。
甄真跟著进来了。我的脸一下垮了下来。说实话,跟吴达钧只有匆匆几次会面,不仅仅因为我忙,主要是要避著甄真,那家夥,年龄虽然比我大,却是副小孩样,水汪汪的大眼睛老是像小狗似的盯著我,似乎等著我扔他几根骨头。扔骨头我不是扔不起,如果是我这把老骨头,那就是另说了。
吴达钧的脾气好像也改了很多,活泼得过头,挨在我的左边,磨磨蹭蹭的。甄真则坐到我的右边,自顾自地将头靠在我的肩上。我黑著脸,将甄真轻轻地推开,掉过头对吴达钧说:“坐好点,别像没有了骨头似的。”
吴达钧撇撇嘴,端起酒杯细细地喝了一口,说:“明皓哥,今儿怎麽有空出来潇洒啊?”
吴达钧的普通话带了点京腔,让我想起曹莉明的述说,据说那个客户是个北京人,在上海买了房子,吴达钧做的装修设计。看样子,如果不是相处得比较久的话,吴达钧说话的腔调不会这麽怪。
我决定开门见山:“听说你现在有了人了。”
吴达钧诧异地看著我,没吱声。
我接著说:“你跟晓旭分了?为什麽?”
吴达钧往沙发上一靠,肚脐又露了出来:“人嘛,总要往前走的,老扒著过去,有什麽意思?”
我头开始痛了起来:“晓旭是我的好朋友,你是他的亲密爱人,我想,我有资格过问你的所作所为。”
吴达钧突然开始歇斯底里:“我应该怎麽样?守身如玉?等著他回来?他在国外怎麽样,你知不知道?”
我摇摇头:“自从确定你不能去德国之後,他就没和我联系了。”
吴达钧怪异地摇著头:“啧啧,他还真是顾著你,不想让你操心。”
我放下酒杯,认真地问:“你这话什麽意思?”
吴达钧哈哈地大笑起来:“他嘛,在国外逍遥自在得很,日子过得多滋润!你知不知道,他给我发邮件,有照片,在国外的gay bar如鱼得水。哈,他要分手,直说就是,何苦呢?拿那些暧昧的照片来刺激我。”吴达钧捂住脸,呜咽起来。
我搂住他的肩,有些怜惜,有些愤怒:“他和你的感情,你不知道?怎麽能那样怀疑他?”
“怀疑?”吴达钧抬起头,脸上有著泪痕:“所谓眼见为实,你知不知道?我还特地找了朋友帮我看,是不是假的照片。结果呢?一点都不假,完全不假,真的!我还能怎麽样?死皮赖脸地缠著他?明皓哥,两情相悦,我就什麽都能舍弃,所以,到现在我仍然不後悔当初跟他跑路。可是,时间会改变一切,爱,没有了。难道,我不能开始新的生活吗?”
我叹了口气:“达钧,你对他的了解难道没有我的多?相信我,如果他真的已经抛弃了你们俩的感情,他一定会来亲自给你一个交待。拿几张照片来让你识相地退出,这不是他会做的事情。晓旭他不是纨!子弟,跟你也不是逢场作戏。虽然时间会改变一切,但是真正的感情,晓旭对你的感情,两三年的时间,要去消磨它,远远不够。十年,二十年,差不多。晓旭虽然是高干子弟,但是他的感情绝对纯粹。达钧?你怎麽能够不相信他?你怎麽能够不相信你们之间的那份感情?”
吴达钧怔怔地看著我:“你相信他?你相信他对我的爱没有变?”
我心里很苦涩,脸上却笑得灿烂:“是的,我绝对相信。如果你不喜欢他了,告诉他,开始你的新生活。如果你还喜欢他,就不要轻易地去怀疑他。别人可能会骗你,晓旭不会。”
吴达钧低下头,陷入了沈思。
我认真地看著他,忽略了旁边的甄真,忘记了那个人有多难缠。等我醒悟过来的时候,甄真已经跪坐在沙发上,搂著我的脖子,啃起我的耳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