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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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那时候正是青春期年纪,满脑子都是荷尔蒙和生殖器。
性的幻象困扰著我。我把自己隐藏在人群,神情阴狠,目光低沈。那些从我面前走过的男人女人,他们形色匆匆,大白天里戴著面具,到晚上也不敢卸下。
他们伪装我的师长、朋友、同学,穿著光鲜亮丽也掩藏不住内心的怯懦。像一群老鼠,在每一个被装饰得富丽堂皇的下水道里钻来钻去,他们宣讲爱与正义,弘扬这个惨淡人世上可笑的法则,实则只有那些法则唯一正确。什麽都是错的,与老鼠发出的吱吱声没什麽两样。
他们甚至不会做 爱。
我也不会。可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许比这世上每一个人都要精通。我幻想著、梦想著,同学的撩腿或转身,足球场上的肢体冲撞,甚至电影海报里酥 胸半露的金发女郎,都能随时将我下面那根棍子撩拨得挺翘。
这身体如此美妙,对著男孩或女孩都能勃 起。
我是一条发情的狗,是禁忌之树最顶端那颗柿子,充满汁液和火焰,时刻叫嚣著喷发。
人们坠入天堂,人们坠入地狱。唯有我带领著自己在无边无际的海洋里!翔,水声从耳边流过,哗啦,哗啦啦。
有一双手在我笔 直的性器上缓慢地撸动,我爱这感觉……在坦荡的高峰随意攀登,从任何时候开始,到任何时候结束。我衔著铅笔好似衔著一团水草,在无尽的海底往下沈。忘记了我是个活该被辱骂一万次的糟糕的小崽子,忘记了慕永河那张永远隐忍的老好人的脸,忘记了我身处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他妈的一团稀泥的人生。
除了我自己,谁给我这样无忧无虑的快乐。
这艰难的高 潮在房门被推开时戛然而止。我望著门後那张万年寒霜的脸,把口中铅笔吐了出来,冷笑:“怎麽,你爹操了我爹,你也来跟你弟弟干上一炮?”
房门砰地关上。我把头转回来,掌心一片黏湿,不知在何时已然射了出去。
在椅背上瘫成一张人皮。脑子里都是李重晔在门後,像条嫌恶青蛙死尸的毒蛇一样,冷冷盯著我的那一瞬间。
看见了也没什麽大不了。在他眼里我一直就是个赔钱的浪 荡玩意儿,是生是死还是性高 潮,又与他何干。
他不屑我,我知道。我更不屑他。他爹是头老畜生,他也是狗养的小牲口。
中原路18号住著的,全他妈不是什麽好东西。
当然,我也是。
我一直都是。
2.
2.
我缩在沙发椅的阴影里,闭著眼睛做了半晌的梦,梦里全是各色鸡 巴的倒影飘荡。冷汗一点一点地浸湿了身体,混上我胯 下湿意和手中咸腥,难闻得把我熏醒。我下楼走进浴室,身体还是能感觉到无尽的空乏和饿,像是随著精 液一起射干了所有的骨髓,冰凉的血液充盈头脑和四肢,自由地流来流去。
镜子里的那小子苍白瘦削,也许形容为一具有实体的鬼魂更为合适。那嘲讽的眼神令我自己都起鸡皮疙瘩,恶心得我不想看他一眼,套上浴衣拖鞋,头发都没有擦干就走了出去。
厨房被一群傻逼堆满了蛋糕和馅饼,到处都是巧克力和奶油甜腻腻的气息,媚得让人反胃。我在橱柜一阵翻搅不得法,拎起半瓶香槟,经过大厅的时候,音乐一瞬骤停。那群傻逼全愣著望向我,目瞪口呆的样子,仿佛我是突然从异世纪闯出来的幽灵。
唯有李重晔看透了我是个什麽东西,坐在餐桌主位居高临下欣赏这出闹剧,无谓地旋转高脚酒杯。我冷笑一声继续前行,被一头半道被推出来的畏首畏尾的猪阻了去路。
他说“站住,”我便站住。他接著颤颤巍巍地问,“你是谁?”大厅里那些人就蓦地哄笑起来,仿佛他们的骄傲和自信一瞬间又从这蠢东西身上得了回来。可我一转头盯著他,他就不说话了,他身後那群可笑的王子公主们也不说话了。我慢慢在这些人身上扫视了一圈,踢开脚边凌乱的桌椅,接著向楼上走去。
那胖子又被推了一把,直直撞到我身上,然後跌落在地,滚了两滚。人们爆笑,他拉住我浴衣,力道没收住,把我大半个胸膛都扯露了出来,这傻子瞪大了眯缝小眼睛,可怜巴巴地骂,“你,你他妈的。”
我拎起手中香槟朝他头边的桌角砸了下去。迸裂的酒浆汩汩流淌,释放出令人心醉的美满。我捡起一块破碎的瓶底,舔去上面液体,凑近他,把玻璃碎片塞到他手中,带他抵住自己脖子。满意地看到他眼中陡然升起的惊惧,“你看看你。”我说,“在这满屋人的胯 下拱来拱去,他们施什麽令你就干什麽,真是他妈的一头猪,连骂娘也不敢,软趴趴的废物。”
我握著他虚胖的手指用力,他肥厚的猪脖子上流下细细的血痕,我倾身在那上面尝了尝。
胖子在我舌尖下颤抖。没用的蠢货,“你怎麽不去死呢。”我起身把他踹到那一堆垃圾里头,重新系好了腰间的带子。
香槟喝不成,难得手淫带来的好心情也被打扰,中原路第18号豪宅是越来越没什麽待著的劲头了。我拉上浴袍走向大门,一路再无人阻挡,却在踏出门槛的前一步被李重晔那小畜生叫住,“慕锦。”
真难为他还肯屈尊记住我这个杂种弟弟的名字。
他冷漠的声音听不出一丝情绪,吐出来的话却照旧千篇一律,那威胁没一点劲道,“走了你就别回来。”
我头也不回向著夜色走去。
3.
酒吧街的老板肖言是我忘年交,所谓忘年交的意思就是,他搂著半醉的我在床上翻滚了半天,最後从衣物标识看出我是李家二少爷,叹息一声为我拉好衬衫,道,“你还小。”
这老乌龟,更小的他也照样日了。我当然不喜欢他看向我的淫 秽目光,也不喜欢他专门向未成年男孩下手的猥琐手段。诚然我也是个贱货,可放 荡是一回事,目睹并接受别人的放 荡是另一回事。我如此厌恶著我的同类,正如我也厌恶著我自己。
可至少他在我无处可去的时候,愿意提供给我场子和酒精。活在这世上好比从污 秽的杯子里饮水,有得一口解渴就要赞美上帝了,哪里管得著人们对你有著怎样的所求。
我在肖言的酒吧待了三天,每一天都醉生梦死。略清醒些的时候就上台去唱歌,重金属的乐队一支支唱来,时而还能挣到不少小费。唱累了就滚到肖言的包房去看他和那些孩子做爱,有我在场的时候肖言会格外兴奋,操人的劲头也比平时持久得多。我把手伸到那交 合处摸摸,哪怕软掉了他也能立刻硬起来。男孩们这时会娇羞,眼里要滴水,呻吟却更加高亢了上去,媚得人骨头都要酥掉。
真有趣,肖言从来不强迫他们,可无止尽的新鲜肉体还是潮水一般地涌到他床上去。你看看,这世道太糟糕。不要以为孩子就有多无辜,他们也有和我一样,无处发泄的性欲。
第三天的时候李重晔来了。他从头到脚一身凛冽的贵气,和酒吧的破败淫靡太不相称。我躲在角落里欣赏新上位的小朋友和肖言表演体位,余光一闪就瞥到了他。他也如此。保镖们为他分开了一条道,他直直就朝我走过来。这算什麽,好哥俩心有灵犀?
“慕叔叔病了,”他说,“你要跟我回去。”
我周身的野鸳鸯们早就被他带来的人清了个干净,沙发地面上到处都是精 液和酒水。我自得其乐犹如木桶里的第欧根尼,他威风赫赫像是得胜归来的凯撒。
“慕叔叔,”我把杯底最後一口伏特加干掉,“叫得可真亲热。难道他也勾引你上床了,滋味不错吧。”
“你走不走。”李重晔冷冷发问,显然他没有坐下来和我这个弟弟好好聊聊的打算,身後黑衣保镖们围了上来。这情景,还真是颇有恶霸地主的范儿。
我觉得自己像条软哒哒的章鱼,看见他就忍不住要喷一喷墨汁,“跟我说这些有什麽用呢。你该问问李越江,他是有多久没宠幸他了,逼得他想出这样手段来吸引注意。”
李重晔眉都没皱一下,保镖们亮出了手铐和绳索。我懒懒抬手任他们将我捆绑成烤乳猪,真他妈的无奈啊。
被塞到车里的时候我看见李重晔眼底不假修饰的嘲讽。他叫我滚,我滚了。现在他叫我回去,我依然得一声不吭地滚回去。心狠,手毒,骨头软。在他们心里我不就是这样的货色。
不过在任何人面前都戴著一副冷酷面具的李家少主,唯独我,少少有几次机会见证了他寒冰碎裂後的轻蔑表情,也算是一种荣幸。
这老狗养的小狗日的。
我闭上眼睛不去管他,在後座瘫成个没教养的姿势,陷入沈睡。连续几天的纵欲大大损伤了我的精神,何况一会还要面对操他祖宗一万遍的李家人。
我很累,很累了。
4.
我怀疑李重晔是性冷感。保姆车上,我洗浴和换衣服的时候,他就那麽面无表情地监视,看著我像看木乃伊,眼都没眨一下。正常人对著一具人类的裸 体至少应该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羞怯,也可能是欲 望。而李重晔,他既不像个同 性恋者,也不像异性恋或双性恋。
很好,我一想到李家的小主子长到十八岁还是个连上床都不会的可怜小处,就忍不住要笑出声来。这可跟他那个人形鸡 巴的爹大不一样。
衬衫和长裤遮住了腕上的勒痕,也恰到好处地掩去我一身的落魄。我随著李重晔进屋,那个仿佛永恒温柔和美丽著的男人就坐在餐桌旁等我。
他是真的病了。脸色比餐桌上的百合花还要苍白,也远比那束百合花还要脆弱。
看得我真怕一个不自禁,会冲上去会把他给弄死。
李重晔在我对面落坐,一举一动,优雅得像个不食烟火的王子。我这小流氓只好执起刀叉,大口嚼起仆侍递过来的切割好的牛肉。
慕永河深深凝望著我,眼底渐渐泛起无辜的泪水,他柔声叫道,“阿锦,你瘦了。”
我操他爹。
脑海里,我按著那从未见过一面的爷爷猛干的画面,让我这没人性的小畜生也抽搐了。我擦掉嘴边的呕吐物,把雪白的餐巾往桌上一扔,“你恶心你儿子,也至少得让他先吃完饭。”
慕永河一怔,而後整个人像是猛地被割断了提线的木偶,表情垮了下来,身姿垮了下来。忧伤的泪水从他那夜一般幽深的瞳仁里大颗掉落,还隐隐闪现著星空的光芒。妈的,老子还没见过这世上能有人哭得比他更好看,好看得,简直要惊心动魄。
我吃饱喝足,端著一杯雪利酒,饶有兴致地欣赏美人夜啼,不去管李重晔一眼朝我横来,鼻腔发出的冷冷哼声。
一个男人从门外急匆匆地走进,将他搂到怀里,“怎麽哭了。”慕永河柔柔靠在他胸膛前,一声不响地只顾掉眼泪,不说话。男人将那些泪水怜惜地吻去,抱著他像抱著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翻身落坐。
那是属於他的主位。
李越江带著笑意的目光朝我们扫过来,只怕除了慕永河,谁都看得出那笑意里没一点温和。
男人自顾自拿起刀叉,喂了块沙拉到慕永河嘴里,又低头伸了舌头进去尝尝味,吩咐了佣人下次调制的注意事项,才抬起头对著他儿子发话,“李重晔,我警告过你,别欺负慕叔叔。
李重晔拿起手巾,面无表情擦了擦嘴。
慕永河在哭泣的间隙,居然还记得小声地为那小牲口辩解,“不是他……”
“不是他,”李越江慢条斯理朝餐桌看了一圈,似乎对还有谁能将他的宝贝招惹到落泪,感到绕有趣味。最後他闲在在把目光落在了我身上,语气在一瞬间居然显露出慈父般的温情,“小慕锦?”
我直接拿餐刀砸了盘子。当然,如果有可能,我更想将它捅到主位上那一对神仙眷侣的心窝子里去。
李越江好似没有听到一般,转头朝李重晔说起话,“慕锦是个好孩子,不会无故不懂事。李重晔,我教过你兄友弟恭的道理。别只顾著自己疯,时常也要带你弟弟玩玩。”
李重晔嘴角扯出一个嘲讽的笑,“我去邀请过他,在我生日宴会的时候。”那表情极其高傲,就差没说,我看到姓慕的小狗崽子在手 淫。
李越江把头转过来,温文面具下面渐渐长出了獠牙,“慕锦,和李重晔好好相处,不要让你父亲难过。”
我怒极,这时候反而能笑了。慕永河听闻我笑声,在李越江怀里瑟缩了一下,此刻他无害得像个刚出生的小动物。谁能忍心伤害这样的美人。
我也不能。
我推开椅子,走到餐厅最前方,朝大美人一步一步迫近。在他几乎要忍不住尖叫出声时,朝一旁的李越江恭谨一笑,“当然,李先生永远是对的。”
我俯下 身,在慕永河嘴角落下轻轻的一个吻,余光不巧撞见了李越江蹙紧的眉头。
我听到自己在说,“我爱您,爸爸。”
5.
5.
所谓卧室是间阁楼,高高伫立於李宅顶端,窄小得仅能容下一具尸体。它的晦暗简陋和李家堂皇的一切极不相称,像是织锦的袍子上长了块不大不小的霉斑。
他们都厌恶这里,唯独我深爱它溃烂的气息。居住其间,每日犹如丧家的狗在里面爬来爬去。李越江叫我“阁楼的小怪物”,真有趣,他是怎麽知道,我渴望著成为那敲锺的丑东西呢。
将他的主教从教堂顶端退下时,卡西莫多必然也曾感到十分的快意。
当晚我也是一个人蜷缩在阁楼里,发起了高烧。呼吸灼烧胸腔,动一动手指都浑身抽痛。似乎是要死了,像条失水的鱼。
眩晕到极致的时候,开始出现幻觉。日光灼灼溅了一地,无数的灰尘在其中飞舞,我孤零零走在街上,雾气从脚底,从四面八方涌来,肆无忌惮地包围。许多人影在其中来来去去,他们有些对我说爱,有些对我说恨,有些向我许诺温暖,有些将我狠狠丢弃。可是马上一切都无关紧要了,我将死去。
在这陈旧日光之下,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我瘫平四肢躺在地板上,想象自己是张被碾平的面皮,死亡是一截新鲜的黄瓜蘸著酱料,需要将它细心地包裹。可是马上一双手将那个半卷的我重新摊开,他把我放到锅里煮沸,又搁在火中炙烤。好几次我被折腾得想骂娘,可是毫无办法,向死的努力在被证明徒劳之後,我重新陷入了一轮又一轮的昏睡。
睡眠里依旧不踏实。有时像是承受著亲吻和抚摸,有时像有雨水轻轻滴落在身上。
这是梦境,还是必须使梦境清醒过来面对的真实。我不知道。哪怕泪水毫无节制地从眼眶里涌出,那也是为了留住那人而使出的不知羞耻的伎俩。
我很脆弱,妈妈。
刺耳的闹铃声将我从沈沦中惊醒。现在是清晨四点,我揉著眼睛确信,时针依旧忠诚地标识著地球时间。可是在我的小阁楼里,世界他妈的已经大不一样了,简直天翻地覆。
我看到那姓李的小混账在阴影里端坐,黑暗模糊了他的表情,寂静笼罩之下,他周身的一切都显得暧昧并且诡异。
我掀开毯子预备起身,这才发现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我尽力忽视骨子里的酸痛,不动声色重新靠回到枕上,“什麽风把李少爷吹来了,我这屋藏污纳垢,脏了您的脚。”
他沈默很久,就在我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开口了,“老气横秋。”
阁楼里仅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从我头顶射过来,刚好足够他看清我。见我对他的话没什麽反应,又道,“难怪没什麽人喜欢你,死了也没人知道的小怪物。”
我等著他这句话呢。只让他摔出一句文明人的四字成语来骂我,岂不对他太大度了一点。原来高高在上的李少爷也会憎恨,也会厌恶,也会跟个最普通的街头小子一样,恶狠狠地找人拉架扯皮。我就是要一点一点地,逼出他最真实的表情来。
抓著话头,我当下就顶了回去,“说起来喜欢我的人,眼下不就有一个?”我扫向他手边的水盆和毛巾,啧啧称奇,“难为哥哥大半夜钻到弟弟房里,跑前跑後伺候。我谢谢您了。”
李重晔嚣张的气焰明显被打压了一下。这小子养尊处优,能有多少吵架经验,当我吃素的,老子噎不死他。
很快,那握紧的拳头就松开了,李重晔唇边绽开微笑,慢慢吐出一句话:“李越江是傻逼,李重晔是婊 子养的。”
我愣住。他接著说,“我不来,怎麽能听见这些有趣的东西。”
我简直要笑出声,绷著脸内心翻滚个不停。我还以为他狗嘴里能吐出什麽象牙来,原来是拿了这麽句狗屁来要挟我。不怕丢人你就找李越江告状,让他赶我出去啊。这蠢货的智商。
他不动声色,往下道,“你骂了李重晔八次,骂了李越江八十八次,还有个名字你骂了八百八十八次。”
“慕叔叔知道你这麽爱他,在病中也会感动得流下泪来吧。”
我抓起床头灯罩朝他丢过去,“滚!”
灯光一瞬消失,室内陷入彻底的黑暗。
“我还以为你多有出息。”也许是被我刺激狠了,李重晔完全撕破脸,“病了就会哭著喊著要妈妈,随便来个人就抱住不撒手的,也不过如此。李慕锦,你好自为之。”
我等著他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後,门被关上。然後我停顿了一两秒,抱著枕头猛地爆发出来。捧著老子瘦得只剩一点肉的小肚子,在地铺滚来滚去,简直要乐不可支。哈哈,哈哈哈。
李重晔,你那点心思。
6.
李越江的归来意味著,这家庭重新走回正轨。我上学,慕永河被上,李重晔不复万人追捧的清高样,趴在他爹脚下扮乖。一切各得其所。
我拎著书包从阁楼滚出来,李重晔已经坐在桌边,礼仪娴熟地用餐,一身制服收拾得妥帖稳当。反观我,衬衫的扣子不知在哪次打架的时候落了两颗,大喇喇露出一片锁骨,领结也不见了,全然一副地痞街霸模样。走出去,谁会相信这对比分明的乞儿王子,是从同一个狗窝钻出来的。
不过他和我没关系,他把一碗蔷薇花粥喝得优雅到天上去也和我没关系。三口两口吞完我的三明治,咽了大半杯牛奶,正伸手去抓餐盘里最後一块熏肉,一双三镶的乌木筷阻了过来。
我不信这也碍著他了,瞪他,他不看我,换了双象牙白瓷筷继续用餐。假惺惺的东西。我再抓,他再拦,筷子尖儿几次戳到我虎口,都他妈快捅裂了,他当个没事人一般。
他能装,我装不了。估摸著这孙子差不多把整个厨房的筷式都换遍,我抱起餐盘砸个稀烂,“李重晔,你什麽意思?”
那小子慢条斯理喝掉最後一口粥,擦了擦嘴,“去洗手。”
我最看不来他这副德性,裹在面具和铠甲里头,自以为不会受到伤害,就不给别人留一点活路:“管人管到这里来了,昨天伺候老子没过瘾是不是?”他妈的贱骨头。
李重晔展开手臂,让佣人给他整理领带和袖扣,“柜子里锁了花花公子五年的珍藏版,电脑里藏著盗版GV,毯子底下缝的是豔星海报,你不洗手,我就一把火烧了这些宝贝。”落地的穿衣镜,反射出他弧度完美的嘲讽,“看不出,你倒是男女通吃。”
我他妈先干了你。
因为这混账的洁癖,影响了我一天的好心情。我以为他多能演,合著忍受一屋子的汗味和血腥陪了我一晚,第二天就按捺不住到老子跟前挟恩以示威,小人。
下晚自修後遇到上次那胖子,更不会给他好脸色看。我真不明白这些人,明明吃穿不愁家用不缺爹妈也健在,却好好的人不做,偏要跪在地上给所谓显贵们当狗。就跟明知会碰壁还要黏过来朝我指手画脚的李重晔一样,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