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脑洞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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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欧鹏跟彭竹一起去看房子,越看心里越凉。

事先欧鹏是做过功课的。通过同事和网络以及房地产中介,欧鹏已经心里有数,在自己家和彭竹家之间有了几套房子做备选,基本上都是二手房,两室一厅,这个在欧鹏和他家的承受范围之内──欧鹏工作不过六七年,存的钱十分的有限。

谁知还没跟彭竹说明呢,彭竹就带著他去看了另外一套房子,一个新兴小区,入住率尚不高,在市中心五一广场附近,四室两厅两卫的跃层式套房──很明显彭竹也做过功课,估计还事先来看过两次,因为她对这个小区和房子的了解比售楼人员毫不逊色。

小区很不错,房子也很大气,可是欧鹏的心里却拔凉拔凉的。光是首付就要二十多万,还有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用,加上每月的还贷……欧鹏即使现在就是局长,这个钱也掏不出来。

工作後的最初三四年,欧鹏差不多没有一分钱储蓄。他虽然住在家里吃在家里,可是本身就是好玩好打扮的人,稍微好一点的衣服,稍微时尚一点的娱乐,稍微多一点消遣,就足以让他捉襟见肘,那点工资,虽然足够让他不成为月光族,但是存钱,基本上还是奢望。直到工作上游刃有余,又帮著当时的主任管理科室财务之後,他才有了余钱。可是别人送的钱,他是不敢收的,公家的钱,他也不敢贪,最多也不过是省下了交通费娱乐费服装费而已,所有的工资和奖金存起来,到现在,也不过十来万……被厉剑救了之後,他拿出了五万,他爸妈给了五万,一共十万,成了捐资助学款了。

本来想,买套三四十万的旧房,贷款,装修什麽的,七八万,首付和装修的钱,自己的腰包全部掏出来,再从爸妈那边借一些,差也差不多。可是如果买彭竹心水的这套房子,那是万万不够的。

当然欧鹏并不是大男子主义者,认为两个人结婚买房子必须是男方出钱。彭竹愿意出一部分,那是最好的。可是目前看来,如果买这套房子,彭竹出的,不仅仅是一部分,简直就是一大部分了。而且看架势,这房子要装修的话,没有二三十万,拿不下地。

真要弄钱,也不一定弄不到。爸妈那边多少还有些钱,亲戚朋友那儿,也不是借不到,但是问题是,太丢份了。彭竹那边能够拿多少出来?

“怎麽样?”彭竹拉著欧鹏的袖子,满怀期待地看著他。

欧鹏装模作样地看了看四周,说:“这儿环境不错,闹中取静,美中不足的是……”欧鹏话说到一半,就见一辆法拉利的跑车开进了小区,开车的是一个漂亮得像明星一样的年轻女性。欧鹏啧了一声,这女人若不是富二代,就一定是二奶了。法拉利跑车,在长沙,居然还有法拉利的跑车,估计那车顶就从来没有掀开过,敞篷状况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吧。

“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了……”欧鹏接茬把话说完:“离你上班的地方也不算很近啊,蛮远呢。

“我们可以买车啊。”彭竹仰著脸看欧鹏:“我上班还算方便,这边打的也很方便……我觉得,既然结婚买房子,就一次搞定,装修也很麻烦,这边也有好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什麽的。”彭竹脸微有些红:“到时候要有保姆,或者你爸妈我爸妈过来住住玩玩……爸说这房子他送给我们。”

欧鹏不吱声了,在小区里走著,左看看右看看。他记得已经明确说了不要彭爸给他们买房子。仍然不是啥大男子主义,也不是不想占岳父的光,欧鹏没有那麽矫情,他还指望官场之路,有彭爸的大力相助呢。但是如果连住房都要岳父买,还有车子,这以後在小家里,他还有什麽说话的份?当然彭竹很温柔贤淑,但是现在看来,彭竹也有非常强势的一面。婚前恋人的表现和性格都是说不准的,因为总要在喜欢的人的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或者说是会迎合对方。婚後如何,还真的得等婚後才知道。

彭竹拉著他的手,细声细气地说:“我是这样考虑的啦,我们既然要结婚,就不用分彼此是不是?我爸说,你以後前途不可限量,只是现在还年轻,实力上还差一点……以後你全力以赴奔事业,这些事情就可以少操心呢。”

“嗯。”欧鹏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仍然有些不爽,却没有表露出来。

欧鹏是走一步想三步的人。看著彭竹前所未有地兴奋激动并且期盼的样子,他不由得想到了以後。结婚後谁当家?这个跟管钱什麽的毫无关系。彭竹不在乎这点子钱,正如彭父不在乎这点子钱一样。欧鹏当然看重钱,但是也没有把钱看得比人重要。问题是话语权。夫妻两口子,当然要有商有量,但是总要有个最後拍板的人。欧鹏一直以为,他跟彭竹之间,他是那个最後拍板的人。

但是现在看来悬得很。

家务?恐怕彭竹是不会做的。当然可以请锺点工。欧鹏也没有打算把彭竹变成家庭主妇。但是像做饭什麽的,也是个严肃的问题。锺点工可以做饭。但是夜宵呢?早餐呢?在家里,多半是欧妈做饭,但是周末,常常就是欧爸掌厨。欧鹏是不会做饭的,连炒鸡蛋都不会做。晚上饿了,吱一声,欧爸或者欧妈就会张罗好。以後跟彭竹组建了家庭,再要吃夜宵,恐怕也只有出门去吃。当然欧鹏很喜欢出去吃饭,但是那并不意味著他就不想在家里舒舒服服等著彭竹把好吃的东西端上桌了。

还有其他的事情。欧鹏对未来的规划不仅仅在工商部门往上爬。他帮鞋拔子,有自己的打算。去了市局,做出点成就後,再下到县里挂职。欧鹏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当然他也许做不了高官,但是做到市一级,也许并不是白日做梦。几十年之後的事情他看不到,但是几年内能做些什麽,该做些什麽,他还是心中有底的。

肯定要利用岳家的关系,但是也不希望做岳家的走狗。

因此,贤妻良母是很重要的,最起码,彭竹应该把他看得比彭家重要,那样他才能施展拳脚,一方面借势,另一方面又有独立的决断权。

只是此时看来,倒有些痴人说梦。

欧鹏不由得怀疑起结婚的决定是否明智了。他知道彭竹更心疼母亲,跟彭妈的关系更密切,而彭爸和彭妈之间是有矛盾的。只是没有想到,骨子里,彭竹更听从父亲的意见。

欧鹏有些焦躁,他很想告诉彭竹说他一点都不喜欢这套房子,不喜欢被算计,不喜欢被控制。然而不能。彭竹很开心,也许并没有想那麽多。

欧鹏很厌恶刹那间产生的自己会变成妻管严的感觉。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欧鹏不喜欢这样。然後似乎又不得不这样。调到市局的事情基本上定下来了,之所以进展这麽快,就是因为彭爸很积极地帮忙。

欧鹏很难得地茫然了。跟彭竹求婚,固然因为他确实挺喜欢彭竹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彭竹的家庭背景也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只是这个因素,在此时,反而显得无比碍眼闹心。

彭竹兴高采烈地付了定金,又把买房所需流程跟售楼小姐再次确认,然後挽住欧鹏的手,问:“你喜欢什麽样的车?”

欧鹏咧开嘴笑,低头在彭竹的耳边轻声说:“那个,给你老公留点面子,咱在没人的时候再商量好不好?”

彭竹的笑容僵住了,有些受伤地看著欧鹏。

欧鹏摸了摸彭竹的手,率先走出了小区。

他们找了家中西餐馆吃牛排。落座点餐之後,欧鹏便掏出香烟点燃,贪婪地吸了一大口,然後缓缓地吐了出来。

彭竹的脸色不大好看,忍了好一会儿,还是终於忍不住,开口道:“你现在抽烟很凶,一根接一根的,少抽一点吧,对身体不好。我妈……她有肺癌,就是因为抽二手烟……”

“啊?”欧鹏听了,赶紧把烟掐灭:“对不起啊,不好意思。最近事情多了些,所以有点……嘿嘿,以後一定不在你面前抽烟了。”

彭竹仔细地端详著欧鹏的脸,声音有些发冷:“对你自己的健康也不好啊。我也知道,你们应酬嘛,烟酒不分家,不过还是尽量少抽点吧,特别是,如果我们要……呃,那个的话。”

欧鹏被噎住了,不由得抬手擦了擦汗……那个的话,应该说是生孩子吧。其实欧鹏也老大不小,他有些同学,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不过他本身还并不是很著急,而彭竹,才二十四……不知道为什麽,此时听了那话,倒有点儿被绳索套上了脖子的感觉。

之後两人的气氛十分怪异,草草吃完饭,欧鹏就送彭竹回家,也没有上楼坐坐,便告辞。

回到自己的家,欧爸欧妈问起来,欧鹏才觉十分郁闷。一家三口讨论了半天,又回忆起这两人交往的点点滴滴,三人都觉得有些怪怪的。倒不是说彭竹跟欧鹏交往的时候在装蒜,但是至少,那女孩子十分克制了自己的控制欲望。欧鹏求婚之後,也许是大功告成,所以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又琢磨了好一阵子,欧鹏摇摇头,说彭竹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她本身很害羞,很随和,但是又既自傲又自卑,从开始的时候就这样。要说是看错了人,也只能怪自己官迷心窍。第一印象很好,然後被突然展现的美好前程给蒙蔽了双眼。

欧妈安慰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说:“其实,女孩子结婚,都是会向著丈夫的。这事关女孩子终身大事,当然会很在意……你是怪她没有事先征求你的意见吧?但是也许,她就是怕你生气,怕你不肯呢?她也是在想给你最好的吧?”

欧鹏别扭地撇了撇嘴:“难道不是应该我给她最好的吗?她只要……”

欧妈叹了口气:“女孩子太单纯,自然不懂得察言观色……或者因为你是她喜欢的人,所以才没有刻意察言观色。你呀,到底在计较什麽?女孩子要哄的。你在外头什麽人都哄,怎麽碰到未婚妻,倒不哄了呢?”

欧鹏耸了耸肩膀,回到自己的房间,拿出手机,拨打彭竹的电话。听到彭竹细软的声音,欧鹏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有些混蛋。伸手问彭家要东西,却怪罪彭家不知道他到底要什麽,甚至怪人家没有拿捏好分寸。

柔声细语地赔礼道歉加认错,终於听到那边彭竹哭了起来。欧鹏又有些不耐烦了,但还是压抑著情绪说抱歉,让彭竹等一下,他马上过去。彭竹说不用。

沈默了一会儿,彭竹止住了哭声,说:“欧鹏,我……其实住什麽房子都无所谓……只是我妈最近很不好,她怕我嫁出去受委屈,我怎麽安慰她都不放心,所以爸才坚持要送我们房子,也是为了让妈安心。你不喜欢,就算了。我们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

欧鹏拿不住电话,恨不得跳起来冲出去到彭竹家把女孩子搂在怀里好好地抱一抱,然後不行。彭竹肯定瞒著她爸呢,他这一去,醒了门子,更加麻烦。

只得在电话里说尽了好话,又说早点去扯证,早点定日子结婚。等两个人美美满满了,你妈就会放心了是不是。

放下电话,欧鹏累得头昏眼花心发慌。今天有失水准,说的做的都不圆满。

躺在床上,欧鹏点燃香烟,突然想起彭竹的话,掐掉。可是过了一会儿,到底忍不住,又把烟拿起来,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把烟吐出去。

最近抽烟确实多了很多。工作上当然有点关系。跑调动的事,跑鞋拔子的事,跟很多人打交道,你来我往地敬烟,是不好推辞的。

但是更多的跟心情有关。

欧鹏从公文包里掏出子弹壳,托在手心上,认真地看著。从厉剑的腿上取出来的子弹壳。

同性恋到底是怎麽样度过他们的一生的?同为男人,欧鹏自然知道,欲望是最难过的一关。同性恋有很多的,异性恋也有。异性恋可以结婚生子,一纸证书,孩子,家产,多多少少对男人有些约束力。同志,没有这些。他们没有证书,不受法律保护,不能站在阳光下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当然社会在进步,他们生存的空间也比以前大了很多。但是公务员这一块,事业单位这一块,是不会给同志留下位置的。

欧鹏不相信他的同僚们都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如果有gay,如果有他一样的双,他们是怎麽活下去的?压抑喜欢同性的天性,或者,如同很多异性恋一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欧鹏把弹壳放在唇边,两只手枕在脑後,唇舌舔弄著弹壳。没有血腥气,自然也没有厉剑的味道。只有冷冰冰的金属气息。

为什麽对彭竹不如以前那麽体贴耐烦?为什麽没有去琢磨,最起码的是从正面去琢磨彭竹举动背後的意图?为什麽躺在床上,心怦怦直跳,翻来覆去,想著那个厉剑,想著跟厉剑的以後,想著自己的未来?

自己的前途跟厉剑没有任何交集。彭竹可以给他许多。一个他人羡慕的家庭,一个或可爱或淘气的孩子,一个事业上的助手,一个安静而平和的港湾。

厉剑可以给他什麽?刺激的性爱。仅此而已。

欧鹏脱掉衣服,钻到被子里,嘴里仍然含著那个弹壳。厉剑给他的,仅此而已。而他能给厉剑的,也不过是这些罢了。

同性恋跟异性恋有什麽区别?没啥区别。对男人而言,事业,始终比爱情要重要得多。

欧鹏猛地坐了起来。想了什麽?事业比爱情重要得多?什麽爱情?谁跟谁的爱情?他妈的他跟厉剑有爱情吗?不过是激情罢了,不过是做爱罢了,不过是性交罢了,他妈的有个什麽狗屁爱情啊!

欧鹏出了一身冷汗。

厉剑站在一众新学员面前,纹丝不动,心中却在不停地摇头。

还在部队的时候,厉剑就已经察觉到新兵一年比一年难带。吃不得苦的人越来越多,身体素质越来越差,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比以前的老兵也多了许多。不仅仅是城市兵越来越娇弱,连农村娃也变得弱不禁风了。

他去新兵连看苗子的时候就这麽跟指导员说的。指导员摸著鼻子笑,说像你那样的山村出来的孩子,仍然是很能吃苦的,其他种田的,一年到头,也不过辛苦几个月,然後都是读书娃,很多地方生活条件都改善了不少……脑子活是件好事啊,视野开阔,有脑子的兵才能成为好兵嘛,像你,不就是有脑子的兵吗?

厉剑并没有多说,只是心中腹诽。爱动脑筋的兵,当然是好兵,可是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了的兵,就很难说了。拍马溜须,好逸恶劳,这些毛病,一年重过一年。到後来,居然出了个刺头,带头提出废除站军姿,因为那个纯粹是折磨人。难道真碰到打仗的时候,军姿站得好,就能够打胜仗吗?那些仪仗队什麽的,都是形象工程。

但是无论怎麽说,军队就是军队,纪律严明,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更何况还有指导员,教导员,政委,思想工作的事情,自然有他们来做。

厉剑稍微歪了一下头,露出一点点迷茫。思想工作,照欧鹏的话来讲,就是洗脑。把兵们乱七八糟的思想洗去,给他们灌输正确的理念。这个,能说得上是洗脑吗?

那麽,任何想要他人接受自己看法的做法,都算得上是洗脑了。那个欧鹏说的那些不入流的话,是在想要洗自己的脑吗?他要洗去自己的信念,让自己跟他一样,变成一见利忘义、随波逐流、圆滑世故、自私自利的家夥吗?

保全学校的学员,跟新兵们又差得太远了。这一次来了三个退伍军人,其中一个,还是特种兵,站在人群中间,跟标枪似的,挺拔,严肃,刚强。十来个城市娃,二十上下,都是湖南人,长沙的居多。有些是家里哭著喊著送他们来的,把这儿当作了少管所或者集训营,希望厉剑他们能够改掉他们吊儿郎当无所事事沈迷於网游的习性。不过站了半个多小时,就开始歪七劣八,呲牙咧嘴了。

还有十来个,是农村娃。出来做民工做得绝望了的,要出来做民工却发现没有门路的。

厉剑心里叹了口气。保全学校的学费不菲,不过对於家境困难的学员,并不要求他们提前交学费,先学著,之後给他们找了工作,再从薪水中扣。

不然,这保全学校怎麽招得齐人?

还有十来个,是崔仁明的员工。他的各个公司的保全人员来接受集训的。

所以,真的,这些学员比新兵们还要差上一个档次。

再加上保全学校毕竟不是军队,无法用管理士兵的方式来管理学员。至於思想工作,保家卫国的道理行不通了。军人,要服从命令,为了祖国和人民,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对於士兵来讲,祖国和人民就是他们的老板,这个老板是不能换的,不能忽悠的,否则就是卖国,就是叛徒。但是这里的学员,来学习不过是为了找个工作,要他们对未来的老板忠诚?厉剑都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军人不能换老板,而保安随时都可以炒老板的鱿鱼。

爱岗敬业?这是个由头。但是做保安这一行的,爱岗敬业的人还真不多,基本上,都只是把它当做一个饭碗吧。

厉剑在学校,有著绝对的权威,但是他也无法改变这些人的三观,甚至对他们的人生的影响,也只有那麽大。在部队的後面十来年,厉剑接触的都是特种兵,那些都是兵中的尖子,他要做的,不过是最大量地激发他们的潜力,让他们能够在战斗中击败敌人,同时尽可能地全身而退。所以面对著这些歪瓜裂枣,厉剑还真没有太多的办法,多少有些无力。

来的农村娃中,有两个,是厉剑应该熟悉却毫不熟悉的孩子。一个是他的堂弟,厉有为,厉剑的叔叔的儿子。厉剑自从当兵之後,也不过两三年回山村一次。厉剑的叔叔到了四十多岁才娶上媳妇,娶媳妇的钱,还是厉剑多年的津贴补助的。因为脑子不活,那孩子没能读完高中;因为近视,那孩子也不能当兵。出来打工?既然有个堂兄是保全学校的校长,投奔他,是最好的出路。

这个孩子瘦弱得,好像营养不良。也许的确是营养不良吧。

另一个,王贵田,要壮硕些,个子也不高──贫穷的山村出来的,基本上都不会很高大──是老村长的孙子。脑子活,却没有定性,所以也是高中没有读完。当兵?没有能够招上,什麽原因,不知道。据王贵田自己说,因为他们没有送礼,所以没戏。

不由得又想起欧鹏的话。关系。关系网。

当年厉剑当兵,是老村长特别照顾的,因为厉剑孤苦无依。这时候老人家说把孙子托付给他,厉剑自然不可能不接收。

关系,关系网,无处不在。

厉剑想,如果欧鹏知道了这两孩子的来历,肯定会说这样的话的。

欧鹏的话,常常回响在厉剑的脑海中。保全学校之所以做得起来,凭的不仅仅是实力,崔仁明的财力和厉剑的能力,同时,关系也是必不可少的。保全学校能够做得下去,关系也至关重要。每期的毕业生都能找得到工作,这个对於寻求工作和出路的年轻人而言,是莫大的诱惑。保安公司,崔仁明有关系,最好的学员被招募到那边。崔仁明公司的保安,自然是哪里来哪里去。还有其他的学员,娱乐场所的保安,商场的保安,甚至银行的保安,都有去的。

学员的能力固然重要,但是现在有能耐的人多了去了,人家凭什麽要你的学员?更何况,有些单位招工,完全不看能力,只看关系的。

跑了许多次,厉剑也慢慢地看到了关系的重要性。

有几个学员开始撑不住了,膝盖也弯了,腰也塌下来了,胳膊开始晃动,脸上有要崩溃的表情。

厉剑偏了一下头,伍保国便拿著根篾片走入了队伍中,敲打著萎靡不振的学员,大声地呵斥道:“站直了,软绵绵的,跟个娘们似的,还有没有一点血性……为什麽要站军姿?你说!”

“为了磨练意志!”退伍的特种兵大声地说:“在埋伏的时候,要趴在草丛里,无论蚊虫叮咬,还是蛇蝎出没,也一动都不能动,否则暴露目标,不但会送命,还是连累战友,还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我们是做保安,不是去打仗!”伍保国继续吼道。

“保安也是保护别人。歪瓜裂枣的熊样,怎麽让人们有安全感,怎麽去威慑犯罪分子!站都站不稳,又怎麽去巡逻,怎麽去排除不安定的因素!”

伍保国满意地笑了。这是教官们摸索总结出来的思想教育的方式。让学员们自己说出答案。当然这样的学员,多是退伍兵。

“做一个好的保安,首先就必须严格自律。保安不过是一份工作,做得好,也有前途,做得不好,也会丢饭碗。”伍保国看著几乎要趴下的厉有为,痛心疾首:“这点苦都吃不得,怎麽去保护别人,怎麽捧得住自己的饭碗?”

“报告!”旁边的王贵田为同村的兄弟抱屈:“厉有为没有吃早饭,所以站不稳!”

“为什麽不吃早饭?”伍保国转过身,面对王贵田。

“厉有为不吃馒头!他不吃面食,只喝了两杯豆浆!”

厉有为的腿夹紧了。两碗豆浆,早就变成了尿。

厉剑皱紧眉头,看著厉有为在伍保国的允许下冲向厕所,冷言道:“从今天开始,我们每天吃面食,一个星期。”他看著眼前这群年轻的却不怎麽朝气蓬勃的脸,说:“面食是好东西。你们都会喜欢吃的。”

他扫了一眼旁边的教官。乔洪的春假比别人都晚些,现在自然还没有回来。小吴结婚回家度蜜月去了。厉剑琢磨著,以後危险的任务,不能让小吴去了。有老婆,不久之後有孩子,不能让他的家人整天为他提心吊胆。

中午果然都吃面食。厉有为看著包子欲哭无泪。当然还有菜,但是是芹菜,也是他不爱吃的。唯一可以吃的是肉,而肉是在包子当中。教官有命令,不能只吃肉不吃包子皮。

厉有为怕他的堂兄,怕得要死。

厉剑在窗外看著厉有为愁眉苦脸的样子,心里直叹气。有关系,能够进来,不过是第一步。要混得下去,最终,还是要看自己的能耐。

厉剑回到办公室处理杂务,心思却总往欧鹏身上飘。想他的身体,想他的话,不知道哪样想得多一些。

外面传来报告的声音。厉剑头也没抬,只喊进来。

进来了一个人,一个军礼,然後是无言。

厉剑抬头一看,愣住了。从前的手下,常为民。

常为民穿著一身军装,却没有肩章,也没有戴军帽。

厉剑站了起来。这个常为民,是他最後一次出任务的手下,是那个顶头上司徇私舞弊硬塞进来的人。就是因为他新来乍到,跟其他人配合不默契,结果导致战友伤残,含泪退伍。

厉剑并不恨他。就算他是借关系进入行动小组想要博取功名,就算他能够得到那个功名,毕竟也是以命相搏获取的。战士,战斗,没有半点投机取巧的余地。厉剑恨的是那个上司,那种风气,并不是这个普通的士兵。

常为民又敬了个军礼,很冷静地说:“我退伍了。不是因为混不下去,事实上,我已经被保送去军校。但是我没有去。我拒绝了,到时间就要求退伍了。厉……我希望你明白我为什麽要这麽做。”

厉剑没有回答。

“我……受不了。我也看著他离开部队的。我有私心。我……只能这样钻营。我离开部队不是因为我不爱军队了,只是因为我不配再呆在那个地方。”

厉剑仍然没有回答。

“我去他的家乡看望了他。他没有怪罪我。可是他找不到好的工作,因为残疾。那点补助,杯水车薪。在部队,他是个了不起的兵,可是到了地方,却是别人同情怜悯的对象。我……不是个好兵。但是,我……我……是个好兵……在别的地方,我也可以为国效力,也可以帮助他,多多少少帮到一点。而且,如果再留在部队,对部队来讲,也是个污点。我找了崔大校。他说,你,也许会需要我。”

厉剑伸出手,常为民紧紧地握住了。

欧鹏,厉剑心中笑著说。其实有信念的人,你不懂啊。我懂。而且因此自豪。并且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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