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脑洞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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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通关的游戏?

我这边儿正和贝宝宝八卦着苏南大帅哥的分手事件,刚刚给我调Martini的那个调酒师走了过来。

果不其然,这孩子是新来的,还是个留着板寸头的小男生。他笑嘻嘻地又端过来一杯酒,“林哥,再尝尝这个……”

我接过来看了看——漂亮的红茶颜色,“Long Island Iced Tea?”——长岛冰茶,漂亮的颜色和迎合人的甜味下掩盖的是高酒精度酒的事实。

调酒师那双小眼睛都快被笑没了,“尝尝嘛~尝尝再说。”

我如同壮士一般地举起酒杯,扭过头来满脸萧瑟地对着贝少说,“贝少爷,万一发生了‘密室杀人事件’,嫌疑人就是你家调酒师……对了,我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是我大哥吧?”

“去去去……”贝少鄙夷我,“就你?鸩杀你我还嫌浪费我的毒酒呢!”

我端着酒杯喝了一口,细细品了一会儿后,冲那孩子竖了一个拇指,“不错……你改良了?”

小孩儿兴奋地点点头,“想让这种酒再柔和点儿,就减少了点儿琴酒,加多了柠檬汁的比重,口感怎么样?”

“女孩子肯定会喜欢的。”我赶紧一口把这杯酒喝完,“贝少,这杯可是你手下的人请我喝的,账单记他身上,乘不乘10都可以。”

贝少乐了,“出息……”

我点头,“咱多有出息啊。”

去了趟洗手间再回来后,贝少隔了大老远就冲我使眼色——我赶快三步并成两步地走了过去,趴在吧台上问他:“咋了?玩儿地下党组织?还打手势,要不要对暗号?”

贝少指了指酒吧靠着西北面墙的一个桌子说:“……那边儿,绯闻男主角来了……”

我无语地看着贝少,“贝宝宝,咱改行做娱记干不干?正好我认识几家大报社的主编。”

贝少捧着他的小杯子连连摇头,“不干,哪儿有我在酒吧看LIVE版都市生活好玩儿?”

苏南和几个朋友坐在哪儿,眼眉斜挑着,唇角一丝冷笑,任谁说话都一副“我是大爷别来烦我”的爱理不理样儿。

就是手边酒杯的酒空得贼快,我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越瞅越觉得这小子闷的那瓶酒是伏特加。

贝少把手里的杯子放在一边儿,凑过来对我耳边说:“洛见,情况不对啊……”

我瞥了他一眼,“这有什么不对的?这情况明显的就是被人甩了呗。”

贝少摇了摇头,感慨,“这年头,越是吃香的男人越是容易被甩啊!”

我一开始就没像贝少那么想——贝少以为至少是因为我弄得苏南对自家情人没兴趣了所以才会踢了人家——就凭我对这小子的了解,既然被他认可为情人的,那就是真正接受了那个人。

我知道,我和他,都不是那种会主动提分手的人。

因为在一起不容易。

眼瞅着苏南倒酒的频率有慢慢加快的趋势,我咂了咂舌,“贝少,他这是要把自个儿灌醉?”

贝少严肃地点了点头,“我瞅着也像。”

我一巴掌拍在吧台上,“去!给他上酒吧里最贵的镇店之宝!”

再看了会儿,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招呼那个新来的调酒师给我整了半杯葡萄汁,我走过去拿给苏少爷解解酒劲儿——解了好再喝,看喝不死他!

刚走到一半的距离,苏南慵懒的嗓音就传了过来,“哈~单身有什么不好?老子从此就自由了——玩儿NP、夜不归宿、SM……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我一下子乐了……瞅瞅他这出息!

走过去把手里的葡萄汁放在苏南手边,我耸了耸肩,“……刚榨出来的鲜葡萄汁……”

苏南仰面靠在墙上,一双眼睛闭着,指间的香烟烟雾袅袅……我说完话都快一分钟了,他才睁开眼睛看着我。

我伸出手整了一下袖口处刚刚在吧台上压出来的褶皱,随口说,“苏南,不过是分手,算不……”

“林洛见,你一边儿去……”苏南仍然是那种痞子味儿十足的语气。

我一下子愣了,反应过来后,勾起唇角笑得轻松如意,“好。”

说完转身离去。

周围一下子冷场了——毕竟我在HELL混了少说四五年了,基本上常来HELL玩儿的人都认识我。

“苏南……怎么说话呢?!”

“哎……洛见,回来,苏南他不是这个意思。”

“你小子去追人回来啊……”

周围劝和的声音络绎不绝,苏南沉默着用眼睛看着我,我沉默着一步步远离。

回到吧台取过来自己的车钥匙,贝少微笑着冲我招招手,“回家好好休息。”

“没问题……”我抛了一个飞吻回去。

如果是你,面对了上过床的……Sex Partner对你说“你一边儿去”,你会是什么心情?

郁闷?烦躁?受伤害?自伤自怜?痛不欲生?死去活来?

我只是觉得好笑——林洛见,你真搞笑。居然忘记了那人骨子里跟你自己是一样的人——上床就做,完事儿就over,下了床大家都是陌生人。

一脸平静和漠然疏离对着一夜情的对象让他们别来管自己的私事——这事儿我也没少干过。

可是,为什么满嘴都他妈是酸的?

我恨恨地想——肯定是那杯梅酒和改良版的长岛冰茶弄出来的毛病!

不过是采访了一次而已,谁拿谁当回事儿?

等开车回到家以后,我就没事儿了。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不过是一个游戏,当事人之一说“Game Over”,那就换一盘新的游戏。

前情人的婚讯

我从HELL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睡觉——倒不是说最近熬夜太多,而是在山西的时候神经一直处在紧绷的状态,连带得睡眠的质量也是接连下降。

一大觉醒来,发现已经是马上要过0点的时候了。

一觉睡到现在都没吃晚饭,于是我用力摆脱刚起床带来的迷糊劲儿,准备去客厅的冰箱里扒拉点儿吃的。

推开卧室的门,刚下了几阶楼梯,就看到我大哥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手里拿着一支烟——没点着。

“哥哥。”我打招呼般地喊了一声,走下楼就准备去拉冰箱门。

我大哥把手里的香烟扔在窗侧的垃圾桶里,转过头对我说:“厨房里有热着的炖汤,多少凑合着去吃点儿热的。”

“哎~”我无比欢快地应了一声,奔进厨房里找吃的。

小砂锅里慢火热着的是胡萝卜炖牛腩,我没盛出来,直接拿了小勺儿对着锅开吃。

我大哥好笑地摇了摇头,上前关掉被我忽视掉的火,“林洛见,你都多大了,还跟个小孩儿似的?”

我被烫了一下,“呼呼”地吐着舌头,“不怕,反正有你。”

林业同志听了这句话后,伸手搂过我,在脸颊上用唇触了我一下,干脆地离开,“你就只有在向我撒娇的时候可爱点儿。”

我“嗯嗯”地点头,注意力全放在吃上面了。这一小锅牛肉实在太好吃了,牛腩炖得很烂,胡萝卜也很入味儿,肯定是东四路口那家私房菜小餐馆做的——我从小就喜欢吃那家的炖汤,绝对错不了。

我大哥半倚在厨房的门上,双手松松地环抱在胸前,“听说你被自己勾搭上的男人在HELL涮了一顿?”

我又大吃了两口后才回答,“……你怎么知道的?”

林业挑了挑眉毛,“我不能知道?”

丢开手里的小勺,我拉开一侧的立柜取出来牛奶倒进小奶锅里加热,随手把小砂锅扔到水池里,捋着袖子下手去洗,“大哥,你说……贝少是不是和你有奸情啊?”

“嗯?”短促的冷哼,尾调上扬。

……这就是——不怒而威啊不怒而威。

我转过身找洗洁精,“我在HELL里发生的屁大的事儿,你都知道——哥哥,你是不是色诱贝少让他给你提供情报了?”

水池边儿上那瓶洗洁精用完了,我弯着腰去墙角处的储物柜里找新的。然后屁股上传来一阵大力——我大哥潇洒地踹了我一脚。

怎么了啊?被我说中了所以来打击报复咱?

我大哥又冷哼了一声,“还不是为了关心你?林洛见,你真该少点儿没心没肺。”

我找到了新的洗洁精,拍拍屁股上的鞋印后起身,把小砂锅洗好,擦净,摆放整齐。

然后转过身,正面看着我大哥认真地说:“我觉得没心没肺挺好的,而且——没心没肺也得看是对什么人。”

我大哥揪住我就往客厅里拽,“厨房就那么小一地儿,瞧你这阵势还打算和我在这里长谈?”

“哪儿能啊,”我给我大哥泡了一杯红茶,递过去,“哥你最近忙得要死,我再不懂事儿也不舍得拉着你彻夜长谈。”

我大哥摘下来鼻梁上的眼镜,随手放在客厅上的桌子——你还别说,林业大人那一双眼睛,真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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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洛见,你是文盲,翻来覆去地就只会一个“好看”的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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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我大哥轻舒了一口气,右手支住额头,手肘处的衬衫在沙发的扶手上被压出浅浅的折痕,“我自己的弟弟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予阳还非要担心什么你会受伤害。”

予阳?……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是贝少的名字!!!

贝予阳。

由此可见,有一个不好搭配名字的姓氏是多么郁闷的事儿——予阳,多好听;贝少,多有气势;贝予阳,写在一起多好看……就是读起来有点儿拗口。

正在我腹诽贝少的名字腹诽得不亦乐乎时,才又一次后知后觉地想起了这句话的重点在哪儿——我大哥他喊的是贝少的名字!

“大哥!”我从沙发上跳起来,指着他语无伦次,“那啥……你刚刚叫那小子啥?……那是他名字……你……”

我大哥皱了皱眉,放下支起来的手肘,“好好说话。”

“为什么直接喊他的名字你们是不是背着我有什么奸情……”我飞快地一气儿说出来,生怕被我大哥打断了问话。

林业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林洛见,你在嫉妒?”

哈?

“……我不混酒吧,为什么要喊他‘贝少’?”我大哥端起来桌子上的茶杯,指节扣住杯把,眼神斜斜地瞄我。

我仔细想了想,好像的确没听过我大哥喊过“贝少”这个称呼,甚至包括我跳脱衣舞那次。

“……而且,就算有什么关系,轮得到你来管我了?”我大哥的唇角微微地弯起来,下唇上沾了茶水的水光,亮亮地晃人眼睛。

我听了这句话后欲哭无泪——哥哥诶~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其实,”我哥哥说,“苏南那个反应倒是在情理之中。眼瞅着他不正常就该哪儿远躲哪儿去,你倒好,自己去惹没趣儿——被宠坏了的后遗症。”

我点头,“我知道。如果我被人甩了,然后那小子过来跟我说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肯定会想抽他一大耳刮子。”

我大哥轻笑着看着我,一直看到我不好意思地讪笑,“……那个,虽然明面上的话是这么说,但是他冲我说那句话我还是很不爽!”

林业点了点头,“准了,我也不爽。”

尼桑,你太帅了。

我大哥看了一眼墙上的大挂钟,“这都几点了?该去睡觉了。林洛见,你别老弄得晚上赶稿子,白天睡懒觉——仗着自己年轻就胡来。”

我乖乖地点头。可是,做记者本来就不是一个能有安稳生活的职业,没新闻的时候能闲得发慌,有新闻的时候腿跑细了都是没累你累到位——而且是后者居多。

“……对了,我明天要去德国,”我大哥像是刚想起来一样对我说,“一个医学研讨会。在我回来之前,你别给我把房拆了!”

“不会不会,”我信誓旦旦地承诺,“哥哥请你放心。”

刚说完,鼻端就传来一阵糊味儿……

完了!我的牛奶!

我拔腿就往厨房跑,我大哥在背后无奈叹气,“的确是不会拆房,但是我怀疑你会把咱家点着。”

咳咳,哥哥,要对我有信心!

送我大哥上飞机后,我开车就从机场打算直接回去。他要去德国待上10天左右,除了有研讨会外,还会参加一个什么多方会诊。临走我大哥还特意用眼神警告我“安分点儿”——难道我就如此地不让人放心?!

现在正是秋困的好季节,为了防止自己开车发困到时候真“睡”成了永恒,我在车里打开着重金属摇滚乐——于是导致莫离的电话响了两通我才注意到。

那小子这半年来第一次支支吾吾地在电话里语焉不详,说是有事儿想对我说,但就是死活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事儿。

我被他磨叽得满心不爽,“……操,有话快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开不了口?你被人迷奸了还是怎么地?!”

莫离立马如期所料地火了,“林洛见你这个混蛋!祈封要结婚了!”

看,这不是喊出来了?

啥?!封封要结婚了?!

半年前的责任

车里的CD放的是Pop Metal,电吉他扭曲的噪音感和节奏十足的流行音乐频率以一种参差的姿态缠绕在一起——像是盛夏雨林中攀延而上的藤蔓。

就在这一片带了点儿嘈杂的音乐声中,莫离在电话的那头带着气急败坏冲着我吼:“林洛见你这个混蛋!祈封要结婚了!”

十分应景的是,摇滚乐队的主唱在莫离刚说完这句话时猛然拔高了声调,带着嘶哑的声音冲破天际般的绝望——他在唱:“Heaven is the hell”。

要是搁在半年前,这一嗓子肯定让我文艺得泪水直冒、满心泛酸。现在,我只是简单地沉默了会儿,对莫离说:“哥们儿,别挂电话,等我会儿。”

说完把手机不挂机地扔到副驾驶座上,抽出来那张摇滚乐的CD,双手两边儿用力,“咔嚓”一声,干净利落地把它掰成了两半——然后扔在车上的垃圾袋里。

要环保,不要乱扔垃圾。

我泄愤般地弄坏这张CD不是他们主唱不够帅,也不是他们的音乐做的不够好,而是他们唱错了一句话,应该是——

“Hell is the heaven。”

我身所处,便是天堂——这话不是神神叨叨,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人,总要积极着来。

估摸着莫离那边儿因为我那句玩笑话而起的火气已经消散了不少,我才又重新掂起来手机跟他打招呼,“Hello,莫宝宝。”

莫离在那边儿有气无力,“林洛见,你玩儿死我得了。”

“不舍得不舍得……”我跟他打哈哈,“你人哪儿呢?我过去找你去……嗯,我知道……电话里不是说不清楚吗?……我靠!这么远……成成,我过去。”

挂了电话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凄凉感——莫离在南四环那边儿,我他妈刚刚开过北五环!

穿越了大半个帝都,我过去探听我唯一的前情人的婚讯。

莫离今儿穿得是西装革履、人模狗样。我刚下车,隔着玻璃就能看到他正正经经地坐在那家很有南美风情的咖啡馆里等待着我的赴约。

拉开软木椅子坐下,我点了一杯纯咖啡,据服务员介绍还是巴西空运过来的咖啡豆——管它哪儿来的舶来品,还不是一样的咖啡味儿?

“怎么穿这么正式?”我伸手弹了弹莫离的肩膀,“还别说,这么从后面一看还真是欧美哥哥们的倒V型……干嘛去了啊?相亲?”

莫离一巴掌打下去我的爪子,瞥了我一眼,“参加公司的一次会议。”

我要的咖啡很快送了上来,一股微酸微涩的咖啡香气开始在空气中蔓延着侵占我们的嗅觉。

在这一片咖啡香味中,莫离轻轻吁了一口气,“洛见,你回国后见过祈封吗?”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怎么去见他,也怕影响到他的生活。”

“电话呢?”莫离微微皱了皱眉,想了一下急忙补充,“包括在澳大利亚时。”

“都没有。”我平静地说。“封封那会儿,是我大哥找来了专门心理治疗师全天候地守着他,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三位医师中,有两位认为在治疗期间我最好不要跟祈封有联系,一位认为可以有少量的、适度的联系——因为,据说他的恢复状态一直很好,而且在提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出现应激反应,所以,治疗师们认为我的离开对他心理防线的重筑带来的是积极影响。”

莫离咬住了下唇,一脸欲语还羞、欲罢不能地看着我。

我一下子就乐了——是我前情人要结婚,又不是他前情人要结婚,咋看起来他比我都别扭,比我都痛苦?!

不过……莫离本来就比我别扭。

莫离看着我慢慢忍耐不住的笑意,突然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林洛见,你还有没有良心?!”

我愕然——咋又把具体问题上升到了原则性问题?

肯定且迅速地连连点头,同时还不忘加强肯定,“大大的有。”

莫离神色复杂地看着我,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莫离,你真的明白了?

我沉默地喝着咖啡。

爱吗?不爱吗?这个问题从我上飞机前就开始纠结,直到有一天我听到了房东和他小女儿的对话。

“苏迪。”房东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按照中国人的观点算是大龄结婚,晚婚优育——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儿,苏迪,刚刚年满5岁。

苏迪抱着他们家的沙皮狗在地板上翻跟头,玩儿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听到自己的名字后,抬头看了她老子一眼,“爹地~”声音甜软得像棉花糖。

“我们带狗狗去宠物医院打针吧。”男人微笑着开始换衣服。

苏迪蹦蹦跳跳,“不要……狗狗说不想去医院。”

“如果不去医院,苏迪就不能抱着它睡觉了哦~”房东换上了外套,“而且狗狗还会生病。”

“就像中国哥哥一样?”那天我正好感冒,在家里窝着狂流鼻涕。

房东哈哈大笑,“是啊。”

苏迪还是在犹豫,“那我们走了谁来陪中国哥哥?”

我亲爱的房东蹲下身,跟小女孩儿平视,“那小天使,你想怎么做?”

苏迪摸摸那只沙皮狗的脑袋瓜,“狗狗要乖乖去打针,因为苏迪爱你。”然后飞奔到我房间,拉住我的手,眼睛弯弯地看着我,“苏迪来陪中国哥哥,因为我也爱你。”

Love is not only meaning the love。

从一开始,我决定和祈封要不要在一起,考虑的重点就不在我是不是爱不爱他,而在——我和他在一起了他是不是就会开心?

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和症结。

就像苏迪那样,她可以为了生病的我放弃和那只丑沙皮玩儿,因为她觉得自己这样做我就会开心。

事实上,我那会儿更愿意舒舒服服地睡一觉,闷出一身汗来。

我以为,给祈封一个情人的身份,把他作为自己可以依靠、停留的房间,他就会开心;可是,他更想要的是简单地相守在一起。

但是,20岁的林洛见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这是我的错。

我打了个响指,让服务员端走半空的咖啡杯。然后很正经地看着莫离,“莫离,祈封结婚的事儿,跟我说说——咱来不就是为了听这个的?”

莫离头疼般地揉揉眉心,拉出来一张大红请帖,“瞅仔细了,不是给我的,是给我们家老头儿的。”

下周一,上午十点,荆南酒店。

今天是周六。

我单手支住下巴,看着莫离眨巴着眼睛谄媚,“莫离哥哥~你帮我联系一下祈封吧~”

“干嘛?”莫离丝毫不被我恶心人的眼神吓到,“想要抢婚?”

我郁闷地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哪儿能呢?!我就是跟他谈谈。”

“谈什么?”他继续拿眼睛瞥我。

我用指尖下意识地敲击着桌面,“如果他结婚是因为爱着那个女人,那么我会祝福他同时也会得到——所谓的救赎;如果他是为了更好的忘记我的存在,那么我会说服他不结婚。”

“啊?”莫离傻眼了。

“啊”什么啊?!这道理还看不出来——如果是前者,大家皆大欢喜;如果是后者,那个女人是无辜的。

即便不是为了我们曾经在一起过的日子和曾经那样惨烈的结局,单单为了那个可能是无辜的女人,我也要在祈封结婚前见到他。

哥哥,你说过——“永远不要逃避自己的责任”。

所以,我现在来收拾这个半年前留下的烂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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