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熊记》 by 默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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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天子脚下,繁华之地。正是正午时分,一笑居里高棚满座,挤得水泄不通。谁让它是当地最火的酒楼,所有的座位都坐得满满的,小二们手里端着盛满美味佳肴的盘子穿梭在客人中间,身手麻利,淌着汗的脸上挂着微笑,看得出心情很好。心情当然好,客人多工钱也多,哪个人不愿意挣更多的钱呢?
门口处来了两个男人,穿蓝袍的男人长相普通,一张坦白的圆脸,还带着没有经历风雨属于少年的活力,眼睛不算大,但很圆,黑眼珠滴溜溜地转着,透着好奇和顽皮,总体而言长相不够英俊,尤其是和身边穿紫袍的男人一比,不是有句话叫:“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这一比优劣立显,可是那个蓝袍男人一点儿也不在乎,不只他不在乎,看着的人也没有感觉出其中明显的差异。因为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清澈、幸福的感觉,不是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气场、磁场,那么这个穿蓝袍的男人无疑就是一个散发幸福感觉的磁场。
京城,那是天子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不知有多少高人异士算了多少遍才选中的。京城第一多的是官儿,多大的官儿都有,在外省跺个脚就可以引起一片震动的官儿,到了京里一抓一大把,一点儿也不新鲜,可不?除了皇帝老子以外,光王子、公主、王爷就一大堆;第二多的就是人,什么样的人都有,别说是黑头发黑眼睛同种族英俊的男人、漂亮的女人,就连红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也经常看到,所以即使这两个男人,一个气质特别了点儿,一个长相英俊了点儿,却没有引起丝毫的关注,毕竟还没有到秀色可餐的地步。
“两位客倌,里面请。”小二满腔热情地招待客人,一边沏茶一边询问:“两位来点儿什么?”
“当然是水晶肘。”穿蓝袍的李明靖一脸垂涎,恨不得马上可以吃到嘴。水晶肘是一笑居的招牌菜,将肘子炖得稀烂,所有的油脂都被炖入汤中,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皮覆盖在松软的肉上,骨头则放在下面,早已干干净净。整个菜香气扑鼻,好吃不腻,因其肉皮几近透明而得名。
“还要点儿什么?”小二习惯性地往下问,每天有无数的客人慕名前来,他早已习惯这么点菜,但两个男人一个肘子肯定吃不饱。
“不,”带着一丝调皮的笑容,李明靖说:“就要水晶肘,要八个水晶肘、八碗饭。”
“这位爷呢?”小二有些吃惊,这么吃不腻吗?他转向穿紫袍的吴尘。
“全听他的。”吴尘摇摇头,不知是因为衣服还是斜射入屋的阳光,他墨黑的头发和漆黑的眼睛闪着紫光,显得神秘莫测。
“一定是忙得花了眼。”小二一边嘀咕一边准备上菜。
名不虚传,菜一上来,李明靖就知道一笑居却是有两把刷子。从来不懂客气,即然有人请客,李明靖可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一筷子夹下半张皮,放入口中,滑、粘、软、香,汤汁香浓,就着白米饭真是好吃得不得了。这下李明靖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两眼放光,手不停的夹,嘴不停的吃,吃得不亦乐乎,在希里糊噜地吃的同时还不忘口齿不清地赞美一句:“不错,真的很好吃。”一旁的食客看得目瞪口呆,筷子举在半空都忘了放下来。
一笑居是远近知名的,不仅菜做的好,服务也是一流的,一笑居上菜就有个门道,菜上的快不让客人等是一个好处,空着肚子等是最让人上火的事;一次不将菜上全是另一个好处,为什么呢?菜一次上全了,尤其是人不多的时候,很容易凉了,而再好的菜一旦凉了味道也就差了许多,这种小处不仔细容易砸自己的招牌,所以小二看这一桌有两个客人,就上了四个肘子、四碗饭,心里琢磨着两位客人大约也就够了,即使再上也得等一会儿,可是没想到李明靖真能吃。
一口肉、一口饭,每十口再抽空喝口茶,风卷残云般,四个肘子就这么被迅速地消灭了,而对面的吴尘则是好整以暇地用手支着下颔,观看什么叫做饿死鬼投胎的戏码。口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一直将头扎在饭菜里的李明靖见桌上的饭菜差不多见底了,才赏脸地抬起头,“小二,上菜!”
“噢。”一旁负责侍候的小二呆呆地应了一声,晕头晕脑地去端菜,“妈呀!这小子瘦瘦的,怎么这么能吃。”要说这一笑居地处北方,可不比南方。北方人豪爽,做的菜讲究实惠,讲究大口喝酒大口吃菜,南方人细致,做的菜讲究精致,讲究营养讲究花样翻新。这一笑居的水晶肘一个差不多一斤,四个肘子加四碗饭将近四斤,小二的心里直咂舌。
象观看精采戏剧一样,吴尘看着伸着脖子张望的李明靖,嘴角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狭长的单凤眼微挑。“这小子还是这么有趣,看他吃东西还真是一大享受。”
四个肘子下了肚,李明靖的吃相文雅不少,也有闲情和请客的吴尘聊两句:“听说这儿百花楼的花魁长的美若天仙下凡,琴声悠扬,色艺双绝。”李明靖戏谑地挤挤眼,“你老兄不去见识见识?如果不好意思,我可以带你去。”佯装义气地拍拍自己的胸口。这吴尘长相斯文俊秀,一看就是个没经过世面的雏儿,不过他总是一副淡然若定的模样让李明靖不爽,总想看看那个总是一付看小孩一样看自己的人出糗露怯,到时他会让这小子知道谁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人!李明靖有些不悦地想。
淡淡地一笑,吴尘没有理会他的疯言疯语,伸筷子夹了一大块肉皮放入嘴里,嗯,不怪这小子爱吃,味道却是不错。李明靖懊恼地看着那块肉皮不翼而飞,真想打自己嘴巴一下,“食不语,食不语,怎么就是记不住呢?”呜!他最爱吃的肉皮,这下,什么花魁、美人都抛在了脑后,埋头苦吃才是当务之急。
捧着饱涨的肚子,李明靖心满意足地瘫在椅子里,眉梢嘴角都带着说不出的快乐,一双本就不算大的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砸巴一下嘴回味当时的滋味,有说不出的慵懒,一种幸福的味道也随着他随意的动作四散开来,满足、幸福、人生乐事。有人天生就具有感染力,四周的食客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令人昏昏欲睡。
“吃饱了就睡,这小子分明就是一头猪嘛。”从来就是严以律已,打一出生就没有放松过一刻的吴尘实在无法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猪一样的人,可是又不由自主地为他所吸引,他羡慕李明靖的随意和洒脱,也许正是这种羡慕让他对李明靖感兴趣吧?他不知道。
[自由自在]
2
一个城市是否是大城市,是否发达看这座城市的夜生活就知道了。天黑下来了,可是京城的夜,热闹程度一点儿也不弱于白天,大街上依然人头攒动,到处烛火通明,风月之地的热闹程度更上一层楼,人来人往,莺声燕语,花枝招展的姑娘、笑容可掬的皮条客、摩肩擦踵找乐子的爷们,这些夜行客直把晚上作白天,夜幕下个个精神百倍、呼朋唤友。
有奢华的一面就有贫穷的一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任是什么样的太平盛世也避免不了有人家财万贯有人一穷如洗,有人的地方就有差异。尽管现在是初夏,夜晚的气温还是有些寒冷,道旁的乞丐不知是为了增加人们的同情心还是真的感到寒冷,个个蜷缩着身子尽力将自己缩得更小。一旁还有些摆小摊的商贩,向过往的大爷兜售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以便糊口。
“当!当!当!”清脆的锣声响起。
“滚开!你他妈的给我快滚开!”官差劈头盖脑地驱赶着街两旁的乞丐、商贩,摊子被掀翻,赖以谋生的东西被扔的到处都是,被无情的踩碎,但人人只是敢怒不敢言,官比民多了权势就注定民弱官强。
静静地站在人群中,吴尘和李明靖没有言语,一会儿功夫官轿就走远了,这时人群四散开来,不免有好事者:“这位爷是谁呀?这么大的排场?”
“这你都不知道?”答话的人有些鄙夷地看着发问者,“亏你还是京里的人,消息这般不灵通?”
发问的人赔着笑,“这不正在请教你吗?请赐教。”
“这是新上任的北镇抚司大人。”答话的人东张西望了一会儿,才压低声音说道:“北镇抚司就是诏狱的地方,专门处理‘打事件’的地方。”
发问者一脸迷茫,小声地询问:“什么叫‘诏狱’,‘打事件’指的是什么?”
“你个乡下土包子,这么大的事情都不知道,去找个先生补补课!连北镇抚司都不知道?”大声的嚷嚷完,才又小声地补充一句:“将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明朝锦衣卫分为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管卫中刑名和军匠事务,北镇抚司专门奉皇帝令查办各种案件。简单地说,北镇抚司就是可以恣意缉捕、刑讯、非法凌虐的地方,就是‘杀人而不丽于法’的地方,就是‘一入狱门,十九便无生理’的地方。
“难怪有这么大的排场!”吴尘和李明靖看了彼此一眼,心里同时想到。伸了一个懒腰,李明靖笑笑;“不进京城就看不见大官,这做大官的毕竟不凡。咱们见识过了大官的排场,是否去看看花魁的排场?”
“你有兴趣你自个儿去吧,我想早点儿上床睡觉,不跟你去凑热闹了。”
“那怎么成?难得来京里,不去见见世面岂不可惜,将来不定什么时候才能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李明靖拽着吴尘的胳膊就往百花楼的方向拉。
“走啦,走啦。别扭扭捏捏跟个大姑娘似的,我包你不虚此行,说不定你以后还会感激我呢。”
相处半个月,却从没有如此近距离的接处,首先感到的是人体的温暖,吴尘感到被李明靖搂住的胳膊热得发烫,接着是李明靖特有的味道和气息迎面而来,甚少接触陌生人,尤其讨厌陌生人的体味,但李明靖的味道他不讨厌,还有几分喜欢,那是一种干净、清澈的味道。生怕吴尘半路脱逃,决心教坏好孩子的李明靖牢牢地抓住吴尘的胳膊,一边在吴尘的耳边叽咕个没完:“一个男人来京城怎么可以不去百花楼呢?就象一个人去无锡不吃无锡汤圆一样,会被人笑的。”这个比喻怎么听怎么觉得不伦不类,但明白李明靖的贪吃本性的吴尘却勾起了嘴角,不由想起第一次看见李明靖的情景。
3
无锡,正值初春好时光。因为深深的厌倦感,令吴尘干什么都没有心情,睡觉没心情、吃饭没心情,更别提看书、看帐、听戏之类的,走在无锡的街上,吴尘无意识的闲逛,虽然还没有郁闷到自杀的程度,但整个人空空的,兴趣索然,犹如行尸走肉。 然后他在一个街拐角处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瘦瘦的男人,用一双饥渴的眼睛盯着小摊上旁煮着的一大锅赖汤圆,恨不得立刻吃到嘴里 。那种饥渴太露骨,简直饥渴到眼睛都要流下口水一般,那是一种一个人用全部生命在渴望的东西,而且渴望得日思夜想,渴望得恨不得用生命去交换也再所不惜的程度,而这个男人却在渴望一锅赖汤圆?!吴尘看着这个男人,感到啼笑皆非,他为这种全神贯注的渴望所吸引,却又为这种渴望只是肤浅地食物感到不值。
深深地嗅着汤圆的香气,李明靖陶醉地眯了一下眼,又在下一瞬间立刻警惕地张大,盯着来人。一个身着紫衣斯斯文文的英俊男人,这是他第一眼的评价,一股奇特的似有若无的香味传到李明靖敏锐地鼻子里,他皱皱眉,一个英俊的娘娘腔,他最不喜欢一个男人涂脂抹粉,衣服薰香外,还要带什么香囊、香袋之类的,又不是大姑娘,这江南的男人总是少了那么一点儿男人气概。不感兴趣地转过头继续看着他那锅汤圆。那一瞬间流露出的不屑没有逃过吴尘的眼睛,有意思,这小子居然看不起他。
“别往碗里放!”李明靖抬手阻止老板往碗里舀汤圆的动作,老板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有没有盆?”李明靖比划着大盆的样子,“你这个碗太小,我不想没事码碗玩?”
老板点点头,将合面用的面盆洗洗递给了李明靖,李明靖不客气地将锅里的汤圆捞到盆里。汤圆这种甜点,在北方叫元宵,在南方叫汤圆,北方的元宵又圆又大,南方的汤圆又小又软,北方的元宵汤就是白汤,故名思议,煮元宵的汤也南方的汤还有不少花样,什么红豆汤之类的,分外好吃。唯一让李明靖不开心的是赖汤圆真的太小了,只有指甲盖大小,每个碗也太小了,用他的大手端着那个精致的小碗,怎么看怎么不协调,每碗只有五六个汤圆,不夸张地说一碗还不够给他塞牙缝呢。一旁十几个空碗就是他的杰作,可是只让他的肚子垫个底,太不过瘾!基于李明靖先前的杰出表现,所以当这个看来瘦瘦却分外能吃的男人要求用盆时,老板毫无异议,做生意的不怕大肚汉。
坐在汤圆盆前,李明靖的心神都集中在食物上面,一点儿也没注意到那个娘娘腔斯文男坐到他的旁边。“还是这个家伙好使。”手里挥舞着老板用来舀汤的大勺,一口接一口香甜地吃着,软软的,甜而不腻,馅料丰富,分量恰到好处。看李明靖吃得如此香甜,吴尘也忍不住有一尝的冲动,跟老板点了一碗,用小匙细细的品尝,多日没有胃口的肚子居然轻易地接受了这碗汤圆。
人家这边细细的品尝,李明靖那边却是一勺差不多人家一碗地大口大口地吃着,吃相粗鲁却分外勾引人的食欲,一会儿功夫这个人数不多的摊子挤进不少凑热闹的人,忙得老板满头大汗。看来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有别人家的东西盼外香的错觉。
也许是为了自己的食欲,也许是因为自己对这个男人感兴趣,吴尘第一次主动和一个陌生人搭话,第一次以请客为由硬和一个陌生人同行,这是怎样一种缘份?汤圆。
[自由自在]
初时以为是个娘娘腔,李明靖对吴尘有些不屑,不过后来发现对方是个肝胆相照的好人(“对!谁请你吃饭谁就是好人,你是典型的有奶便是娘。”作者旁白。李明靖横眉立目,“你小子敢这么说我,我扁死你!”^-^)李明靖同志也不管人家同意不同意就自顾自的认为他们是兄弟,是哥们。有好东西当然要哥们共同分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是真正的兄弟,(“其实是你没去过妓院,不敢一个人去。”作者说明。“什么?!老子什么地方没去过,我这是让兄弟开眼。”李明靖瞪着眼辨驳。”
灯红酒绿,夜幕下的烟花之地热闹程度到达顶峰,白日里紧闭的大门大敞着迎接八方的有钱的客人,娇俏的女人竭尽所能的将自己妆扮得花技招展,这个最古老的行业无论什么时候都展示其美丽的一面。百花楼里笑语喧哗,打情骂俏,为一睹花魁的花容月貌,绝大多数的人聚集在大厅里。要说这花魁花想容美丽纯洁,(等等,有妓女是纯洁的吗?有人问。这你就有所不知,这人总有点奇怪的地方,比如男人对女人,外表最冰清玉洁的妓女最红,而外表最风骚的良家妇女就受人追捧;而女人对男人最经典的一句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人们就是喜欢这种矛盾。)这花想容天生一副出淤于而不染的清纯模样,所以备受推祟,另外她琴艺出众,这般有才有貌,就更增加了受捧程度,当之无愧是百花楼里排名第一的摇钱树。
今夜又是选郎会,大厅里拥挤的人群中只有出价最高者才有幸一亲芳泽,而其余的人只能聆听一曲以饱耳福,也许是物以稀为贵的原因,这花想容十日才接一客,能够成为她的入幕之宾是男人的荣幸,尽管花费昂贵却令男人乐此不彼,这不知算不算犯贱。人群中夹杂着两个人,李明靖纯属凑热闹,对他来说看花魁就象看花灯、看烟花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就好象一个普通的旅游者上黄山看日出,这是旅游的一个项目。而被硬拉来作陪的吴尘是无可无不可,他对除了李明靖以外的人、事、物都没有什么兴趣,百花楼里的兴奋气氛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
“有劳各位客人久等,小女子这厢有礼了。”说话的是翩翩下楼的花想容,与楼里其它姑娘明显不同的是穿着,不同于别人的浓妆艳抹,一身素雅、画了淡淡的妆更将她的天生丽质烘托得十全十美,一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欲语还羞,一会儿流转着妩媚,一会儿流转着娇羞,有说不出的动人。嘈杂的大厅一下子安静许多,有些没有形象的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真漂亮!”李明靖毫不吝惜地赞叹着,用手肘顶顶吴尘:“一会你要不要竞标享享艳福?钱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些。”吴尘看着李明靖在那里挤眉弄眼,只是不吱声。“这小子看着没什么心机,但戒备心极强,能让他放下防备自己的防护网,这一个多月的努力不算白费。”
“喂,在这里办完事我要往北走了,你呢?回无锡吗?”没有理会楼上妈妈在那里自吹自擂,李明靖忽然想到办完事后他们就该分开,一股不舍之情油然而生。“也许吧。”吴尘莫棱两可,他是对这贪吃的小子有兴趣,但出来一个多月也该回去看看了,至于带不带这小子,他还没有下定决心。
“那咱们约个时间,明年我到无锡找你玩,行不行?”李明靖期盼地望着吴尘,“别瞎操心了,不是看花魁吗?”将李明靖盯着自己的脸扭过去转向楼上,吴尘不愿意讨论这种令他心烦的话题。
“噢!”不情不愿地回过身,妈妈的宣讲已经告一段落,花想容纤指轻拨,悠扬悦耳的琴音传入人们的耳朵,不少才子或自命风流的人士已经摇头晃脑地一付沉醉其中的样子。李明靖注意听了一阵,叮叮咚咚地煞是好听,但至于是什么曲子,他就莫宰羊了。看旁边吴尘似乎也在认真倾听,他只好自己找乐子了。
“这小子在干什么?”吴尘看着那个积极拉他来吃花酒的人,这会儿不是盯着俏娇娘而是深情地望着一盘盘的点心,这百花楼不愧是京里首屈一指的妓院,不光姑娘百里挑一,就连上的茶点也是精致可口的极品,不识情欲滋味的李明靖对点心的兴趣远远高于对姑娘的兴趣。
吴尘哭笑不得地看着李明靖象个三岁孩童一样将桌上的点心拼命往肚里塞,还不时瞄瞄别桌没怎么动的点心,看那样子想吃完这桌蹭到那桌继续大块朵颐。
“好啊!”
“仙乐飘飘,人美曲美。”
“绕梁三日,绕梁三日啊。”
此起彼伏的赞叹声响彻大厅,男人们一脸陶醉,也不知是曲子还是人让他们如此。
“想容献丑了。”面纱半掩半露,分外惹人遐思。“谢谢各位爷的抬爱,想容敬各位一杯。”轻移莲步,花想容在台上手持酒杯厅里的各位爷敬酒。厅里的气氛更加热烈。
“嗝。”吃得兴高采烈的李明靖突然噎住了,他急急忙忙地抓着茶往嘴里倒,没有了,顺手抄起酒壶喝了起来。
一直注意着他的吴尘刚想阻止他,却晚了一步,“你会喝酒吗?”吴尘不免担忧的问,相处一个多月他从未看过李明靖喝酒,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不会喝。
“男人哪有不会喝酒的。”白了吴尘一眼,李明靖实在不怎么高兴他这么看低自己,“我一次能喝半斤白干,这种娘们喝的甜酒根本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