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怎么又提俱乐部?我和这个俱乐部算是结上梁子了。
“真哥,我今天不方便去……”
“有什么急事啊?我看你一个人压马路挺悠闲的,和我一起去玩玩吧。可惜今天晓晓有事不能来。”
“晓晓不在?”
“是啊。”
“那……好,好吧,我就陪你去喝杯酒。”
曾真用玩味的目光看着他:“怎么,一听说晓晓不在就想去啦。吵架了?”
“眼睛可真够毒的,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曾真哈哈一笑,搂着方越的肩膀,向Adonis俱乐部走去。
方越和曾真两人并排坐在吧台前,一口接着一口地喝酒。方越拿起面前的小酒杯,死命地闭起眼睛,狠狠心将杯中的老酒悉数往嘴巴里灌去,一股刺鼻的辣味袭上心头,他的鼻尖略微有些发酸,抽了抽鼻子,却连眼眶也有些酸了。
“真哥,你说那晓晓干嘛老是神神秘秘的?”
曾真面含笑意地侧过头:“哦,怎么说?”
方越用手背抹了抹嘴巴:“我和他都认识这么多日子了,即便是交往不深,好歹也算个朋友吧,可到现在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不是告诉你了吗。”
“是全名……全名。”方越又举起酒杯:“不就是个名字嘛,有什么好隐藏的,我就这么像坏人?”
曾真拍拍他的肩:“你不像坏人,只是每个人都多少有些事,不想让别人知道。他若不愿意说,你也不用强求;他若肯告诉你,自然会说的。”
方越眯起眼睛,又灌下去一大口酒:“哼,这样做人累不累?没劲!”
曾真见他鼻子红红的,微笑道:“说说吧,你和晓晓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我和他还能怎么样?就是原本陌生的两个人,现在又回到了原点。”
“绝交啦?”曾真的语气颇为幸灾乐祸。
“啊。”方越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
“晓晓虽然任性,但绝不是个无理取闹的人,你一定做了什么事惹他生气了吧?”
方越想想就来气:“他还不够无理取闹?你看看我的脸,再看看我的嘴,巴掌印、牙印到现在还留着呢!”
曾真顺着方越的手指,向朝他的嘴唇、脸颊看去,嘴唇的咬痕上结了一块黑红色的小疤,脸颊上的“五指印”虽然已经大多褪去了,但仍能看出淡淡的痕迹。
曾真睁大眼睛,表情夸张地耸起肩膀:“Oh, my God!原来你已经干出十恶不赦的事,晓晓都气得又打又咬了!”
方越没好气地说:“真哥,我都被这样那样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说风凉话!”
曾真转过头,小小地抿了一口酒:“他从小就这样,喜欢干什么谁也别想干涉他。”
“你们从小就认识?”
“何止是认识,我们呀从小就是死党。他小时候特调皮,总是惹出一堆乱子,完了都是我和正严给他擦屁股。”
“正严是谁?”
“他算是我们三个人中最能干、最有领袖风范的一个,我们小时候就在他的带领下,组成了‘黄色同盟’”。
方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黄色同盟?”
“你别笑啊,我们那时候可正经严肃了,因为正严姓黄,又是我们的小头头,所以就叫‘黄色同盟’。晓晓他啊,对正严可崇拜了,从小就‘正严哥、正严哥’地叫到大,老是追在正严屁股后面跑,连正严都忍不住叫他‘小尾巴’”。
方越的笑意突然僵在了那里,心中升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意。
黄正严?和……晓晓?
“他喜欢晓晓吗?”
曾真看了他一眼,默默地摇了摇头:“很奇怪是不是?我们三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竟然都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正严很久以前就说过,他只把晓晓当成弟弟,以前、现在、将来……都一样。”
方越沉默着喝了口酒:“你别告诉我黄正严就是那个长发帅哥。”
“原来你们见过。”曾真有些吃惊。
果然是啊……
原来是这样,之前的一切都说得清了……我被骗了,我他*的被晓晓利用了!我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被晓晓利用,来向黄正严示威的工具!混蛋王八蛋,不是人!
方越骂骂咧咧。
可是心,为什么这么疼?
酒过三旬。方越的脑袋开始昏沉,眼神也飘忽不定起来,可他的精神却变得前所未有的亢奋。
“哈哈,真哥啊,你说你们‘黄色同盟’怎么就个个是同性恋呢?会不会是名字取得不好?哈哈!”
曾真微眯着眼睛,显然也有了七、八分醉意:“谁知道呢,这不是凑巧碰到一块儿了嘛。”
“哈,还真他*的巧!……真哥,你说男人爱上男人,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
“呵呵,这我可不知道。就我认识的同志朋友里,有天生的也有后天的。”
“那你属于哪一类?”
“我啊,”曾真突然眼里冒着红心心,像少女般地紧扣食指托住下巴,彷佛陷入了绮丽的幻想之中,“自从我看到阿清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了。”接着便絮絮叨叨地说起了他的爱情罗曼史。
方越倒也挺有耐心地听他唠叨,末了还来了句:“你们这是属于一见钟情型。”
曾真颇为赞同地猛点头:“对啊对啊,我从小就憧憬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想到有一天会梦想成真。”
“哈哈,让我们为一见钟情,干杯!”
方越举起酒杯,用力地碰了碰曾真的,随即仰起脖子,将又香又醇的酒一饮而尽。却不想饮得太快,一口酒呛到鼻子里,一阵酸楚,不停地咳嗽起来,忍了老半天的眼泪终于面临决堤边缘。
用呛着了酒做托词,这眼泪是否就流得名正言顺?
明察秋毫的曾真见眼泪在方越的眼眶里打着转转,叹了口气:“你呢?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的?”
方越学着曾真的样子,睁大了单眼皮,努力让不大的眼睛里闪出两颗红心心,十指交缠,像圣徒祈祷般地拖着腮帮子:“自从我看到真哥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了。”
“小滑头!”曾真笑得花枝乱颤,故意用为难而扭捏地语气说道:“再说,我快爱上你了。”
两人相视大笑。
今晚,两人的兴致都分外得好,一起干掉了五瓶酒,之后又追加了两瓶。方越满脸满身的酒气,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得好似飘在半空中。
“真哥,那你说说晓晓……他、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这个的?”
方越大着舌头。
曾真不停地摇头:“不知道,我不知道!你问他去!”
方越微微翻着白眼:“我猜啊,自从、自从他看到,看到那什么黄、黄……起,他就知道,知道……自己是了。”
曾真从不停地摇头,改成了不停地点头:“嗯嗯,八成是。”
方越抡起拳头就向吧台上捶去,口中喃喃念叨:“晓晓压根没把我放在眼里!对不对?对不对?”
眼泪终于忍不住溢出眼眶,缓慢地向两颊流淌,渐渐地和着老酒流进嘴里……说不出的苦涩。
方越不停地将眼睛睁开,又合上,再睁开,再合上,起劲地抽着红彤彤的鼻子,一头倒在了吧台上,撸了把脸,悲戚戚地念道:“真哥,我其实不是GAY,不是同志啊,我不是同性恋啊,不是啊……”
不知过了多久,方越被拍醒,眨巴着眼睛一会儿又昏睡了过去,然后被再度敲醒。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跌跌撞撞出的俱乐部大门。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了曾真的小轿车,也不知道是怎么到了临近公寓,呼天喊地的要下车自己走回去,还硬是把曾真给撵走。最后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碰上了一个出来拉生意的、花枝招展的妓女,跟着那女人进了小旅馆开了房。
只是发现进了旅馆小房间,自己就有点恢复神智。面前的女人画着很浓的妆,鲜亮的口红充满诱惑。
方越记得那张嘴,圆润饱满,温柔而甜美。就是那张红唇,曾经那样柔顺地吸吮舔舐着自己的,带自己进入美妙的天堂;也是那张红唇,在自己的唇瓣上,印上深深的伤痕,将他推入绝望的地狱。
方越看着女人的红唇,恍惚间却彷佛看到了那张熟悉的嘴唇,那么诱惑,充满杀伤力。他情不自禁地将嘴唇覆盖上去,啃咬纠缠,似乎又一次从地狱升到了天堂。
身下的女人大声呻吟起来,鲜艳的指甲轻柔地抚着他的背,如夜莺般的娇媚喘息是如此陌生。
不对!不对!
他猛地睁开眼睛,使劲推开女人。
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不是!不是!不是!
忽然感到头痛欲裂,他抱住头颅颓然地倒在床上,口中喃喃自语:“我其实不是GAY,不是同志,不是同性恋,不是啊……”
晓晓曾经对方越说过一个词语:虚伪。
现在方越觉得这个词语,用来形容自己和晓晓,其实都挺贴切。
死鸭子嘴硬,打死也不肯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难道不虚伪吗?利用别人感情的人难道不虚伪吗?他*的都是一路货色!
这些天来,方越一直与曾真去俱乐部喝酒,晓晓也不知怎么的,自从那次不欢而散之后,就没在俱乐部里出现过,像是故意躲着他似的。
在Adonis俱乐部长长的吧台边,方越的左侧坐着曾真,而右边坐着一个女人。
女人?这回不会又是异装癖人妖吧?
可是这个人脸庞清秀,五官小巧,身材更是曼妙婀娜,怎么看也不像是男人……
方越还在胡思乱想之际,那人却先开了口:“你就是方越?”声音又柔又细,听着很是舒服,这更让方越确信她是女人了。
不对!这女人怎么会认识自己?
女人见方越一脸诧异,轻笑起来:“清陵第一老油条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原来我们同校……但这第一老油条的‘美誉’可让我消受不起。”
“哈哈!”曾真转过头来笑道:“我干妹妹,她是Lesbian。”
“累死边?”
“是蕾丝边,也就是拉拉,她是女同性恋者。”
“女、女女……同?……果然世界大同了。”方越感叹。
“叫我兰兰吧。”
方越忙郑重其事地回答:“鄙姓方名越,人称清陵第一老油条。”
“外加贫嘴。”兰兰咯咯笑起来,“我在清陵读研,论辈分,你也该叫我一声学姐。”
方越心中开心,又开始耍嘴皮子:“学姐,那你以后,可得多栽培栽培我这个小学弟啊。”
兰兰豪气冲天:“以后有什么事,找我!”
“先别说以后,其实我现在就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呢。”
“什么事?”
“年底有个全国大学生美术大赛,你应该听说过吧。我想请学姐给我点拨点拨。”
兰兰满口答应:“好啊,你有空,就来研究生院二楼的美术研修室找我吧,我基本上都在那儿。”
方越近来虽然一直为晓晓的事头疼,但毕竟没忘记美术比赛的事。
晓晓不肯见自己,画作总得完成。好在自己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全是晓晓的形象,只能借着这影像完成画作了。
回到家,方越越想越觉得那个兰兰眼熟,绞尽脑汁想了个遍,终于想明白了。
这个兰兰不就是小梁上次看上的那个女研究生吗?难怪那么眼熟。
唉,幸亏小梁最后终于另觅新欢,投奔幸福生活去了,没有陷得太深,要是让他知道昔日的女神,是个“累死边”,非得抓狂把地球凿开一个窟窿不可!
第二天,方越卷着画稿去研究生院找兰兰。
他推开门,就看到偌大的研修室里,整齐地排放着很多大大小小的画架,上面各自摆放着几幅未完成的作品。研修室的四面墙壁上,陈列着无数画作,有油画也有水彩画、水粉画,甚至还有素描,看得方越眼花缭乱。
和兰兰打了声招呼,方越把画稿递了上去,也不急着听意见,就先迫不及待地走到墙壁跟前,欣赏起众多精美的画作来。
水彩画清爽简洁,但又极富层次感;水粉画色彩祥和,宁静而幽远;油画则沉着厚重,意味深长;素描尽管色彩单一,却是最显功底,或刻画繁复,或简洁明快,却同样勾画出人与物的神韵。叫人一见之下,不禁啧啧赞叹。
“这些作品都是历届毕业生画作中的精品。”兰兰在一旁说道。
“怪不得呢。”方越频频点头,慢慢地走过去,一幅幅地细细品琢,当走到一幅油画跟面时,突然眼前一亮,停住了脚步。
这幅画尺寸不大,夹在众多画作中间却分外抢眼。画面上,一位美丽的少年,仰躺在大片青青郁郁的草地上,紧紧闭合着双目,表情极为痛苦;在他的身边,趴伏着一位美若天神的女人,她容貌艳丽却泪流满面,神情哀伤。
整幅画极富意境,却给人浓浓的凄凉与孤寂之感。撇开画技不谈,单那痛苦绝望的氛围被描画之好,就令方越惊叹不已。
方越只觉浑身的汗毛,一根根地竖立起来,周身的血液都停滞了,心脏硬结一般地让人窒息。
“学姐,”方越回过头,激动地问道:“这幅画画得太好了,作者是谁?”
兰兰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眼睛微微地眯成了两条缝,长长的睫毛垂下来,遮盖住了黯淡的眼神。
“《美少年阿多尼斯之死》”她缓缓开口:。“作者你不是认识么?施意晓。”
施意晓……难道是……晓晓?
“是晓晓?”
“是啊,他是我大学同学,真哥没跟你提过吗?”
“屁,真哥和晓晓一个样,神神秘秘的,什么都不肯跟我说!”方越愤愤道。
“或许是因为你也是学画画的,还就读于晓晓曾经的学校,所以才不想让你知道他过去的事吧……人啊,总有些事不想让别人知道。”
“你怎么和真哥一个调调?果然年纪比我大,说句话都要用那么高深的方式。”
兰兰苦笑:“哪里高深了,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对了,晓晓既然画得那么好,怎么不继续画了?”
“唉——”兰兰叹着气,显得很为难。
方越急道:“快说吧,别吊我胃口了!”
兰兰沉吟了一会儿,这才开口:“我告诉你,你可别跟晓晓提起啊。”
方越连忙点头应允。
“晓晓曾经是我们那一届美术系,最优秀的学生,不仅画技好,而且还能很好地把握人物的内心世界。他笔下的人物总是那么鲜活、栩栩如生,连系主任李教授都对他青睐有加。”
“原来连李老头都那么看好晓晓啊。”
“什么李老头,是李教授好不好!晓晓当年很尊敬他的,你可不许出言不逊!”
方越连忙自掌嘴巴:“是是,学姐,我下次不敢了,你继续说。”
“李教授曾对晓晓允诺,会推荐他攻读研究生,还在毕业前夕鼓励他,参加第一届全国大学生美术大赛,对他寄予很高的期望。”
“那后来呢?得奖了吗?”
“本来是能拿奖的,大家都对他很有信心,可是……”兰兰摇摇头,默默地走到《美少年阿多尼斯之死》前面,定定地看着画中人。
方越见他沉默不语,急得满头大汗,却也不好意思打搅她思考。
兰兰突然转过头,眼神凌厉地问:“方越,你和晓晓认识多久了?”
“两个月左右。”方越老老实实地回答。
“都认识两个月了啊,你难道一直没发现,晓晓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方越皱起眉头苦笑道:“老实说,我觉得他什么地方都不太正常。”
“……他的眼睛有问题。”
“眼睛?”
“他的左眼重度弱视,几乎看不清东西。”
“什么?我看他行动什么的都很利索啊!”
“或许是因为这几年来,生活也习惯了吧。”兰兰回过头去,目光重新移向那幅油画:“这幅画是晓晓在美术大赛前夕开始创作的,那时的他踌躇满志,如果不是那场车祸,他或许已经小有成就了吧。”
“车祸!”方越震惊地圆睁着眼睛。
“这幅画创作到一半的时候,晓晓上学途中发生了车祸,左眼视网膜严重损伤,因为动手术而延误了比赛,最终没能赶上截止日期。手术成功了一半,眼睛是保住了,但却成了重度弱视,你也知道,眼睛对一个画者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是啊。”方越低下头,黯然神伤。忆起前些日子眼睛被球砸伤,晓晓面色死白,紧张关切的样子……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切都说得通了……
“晓晓拆下纱布之后,发现左眼几乎看不见了,但还是勉强完成了这幅作品。可是后来,他却放弃了画画,说自己再也画不出感觉来了。”
“为什么呢?即使只有右眼,也还是能画画的啊,这幅画不就画得很完美吗?”
兰兰无奈地摇摇头:“我想他总有自己的理由,或许是心魔难除吧。”
方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心中既有怨气又带着几分惋惜。怨的是,晓晓独自一个人承受痛苦,却什么也不告诉他;惋惜的是,好好的一个画者,不得不在命运面前低头。
他死命地盯着靠在墙边的画稿,画中晓晓的左眼是那样清澈明亮,有谁能想到那竟然是一只重度弱视、几乎等同于失明的眼睛呢?或许是自己的画技太过拙劣吧,无法诠释出眼睛的神韵来。
方越忽然很想再看看眼睛的主人,但如今,这却只能妄想而已。
想着想着,便不知不觉地昏睡过去。
房顶上吱嘎作响,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女人,面色惨白,神情痛苦地紧闭双目。昏暗的光线,穿过窗帘缝隙打在她的脸庞,眉目渐渐模糊……
“妈妈!”
方越大汗淋漓地从床上跳起来,随手拿起手帕扛着画稿,发狂似地冲到画室里。
坐在画架前面,他用手帕,将结绑在右侧的头颅上,遮盖住整个左眼。做了个深呼吸,提起搁在旁边的画笔,在面前的铅画纸上涂画起来。
方越耐着性子一笔一划地勾勒,待草图基本完成后,取下手帕,凑近铅画纸,仔细地观察起自己的画来。
人物形象大致准确,线条也还算流畅,但再细细一看,才发现了致命的问题。用于勾画人物的线条极不均匀,或深或浅,有的地方很粗,有的地方却又很细。
方越这才想起晓晓生病发烧那次,自己把药递给他,他却没有准确接住的事来。
对了,物理课上老师曾经说过,人为什么需要两只眼睛?因为两眼的视线可以交会于一点,这样才能准确定位。若是缺失了其中的任何一只,都会难以判断物体距离的远近。这样的障碍对一个画者来说更是致命的……
晓晓!
方越用两手扶住额头,痛苦地闭上眼睛。
这时,门铃却突然响了起来。
“老爸!去开门!”方越伸长了脖子喊道,声音有些变调。
“臭小子,自己不会去开!”老爸的声音从卫生间传来。
方越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站起来,磨磨蹭蹭地去开门。
“谁啊?”
“是我。”
大门打开的一瞬间,耳边传来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出现在眼前的,正是让人又念又想的可爱脸庞。
方越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晓晓!”
晓晓懒洋洋地斜倚在门边,嘴角漾着笑意:“怎么,看到我就这么惊讶?”
“我、我……你怎么来了?”方越结巴着。
“不欢迎吗?”
“不!欢迎欢迎!”
晓晓轻轻地推开堵在大门口的方越,轻巧地闪入了门里,然后熟门熟路地径直往方越的画室方向走。
“我不在这段时间,你的大作进展如何?”
“还、还行。”方越一边敷衍,一边将刚才乱涂的画稿,从画架上扯下来。
“什么叫还行?你不会都没上心画吧?”
方越偷偷观察晓晓的表情,见他神情舒展,应该是心情不错,这才放开胆子说道:“还不是因为模特儿罢工,叫我怎么画得下去啊。”
晓晓微微一笑:“我今天可不是为了与你握手言和而来,只是做事总得有始有终,既然当初答应做你的人体模特儿,就会负责到你的画作完成。”
方越听他这么说,心中既高兴又失落,可谓五味陈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