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脑洞

第 4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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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後,停停走走的速度比较慢,不过多亏於此,行程没那麽艰苦了,但是……

“诶我说,南安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啊?”久久未见此镇踪影,问了很多人也表示并不知晓,忘忧原本就不怎麽坚信的态度更加动摇了。

留一撩了撩眼皮,哼哼道:“我怎麽知道……说要去那里是小少爷你嘛。”

“啧,你是在幸灾乐祸?”忘忧盯著他,“我发现你最近变好多,以前看起来很可靠,现在完全就是……”

“就是什麽?”

“又聒噪又胆小罗。”

“……”留一听了,额角青筋突突直跳,和忘忧对视了好一会,最後无言的转过头,专心驾车。

“主子你别老欺负留一诶……”坐在另一边的平儿这样说道。

“嗯嗯,没有下次了。”

留一咬咬牙:怎麽每次都是被欺负完後才帮我出的头?昂?

忘忧见留一不搭理他了,就回到马车内,病恹恹的靠在垫子上的莫泠铮见了马上蠕过来,在他身上蹭蹭:“忧忧,好无聊……什麽时候到嘛!”

忘忧摸摸他的头,安慰道:“快了。”

云书放下手里的手,揉了揉太阳穴,忘忧问道:“云书你不舒服吗?”

云书摇摇头,进他笑笑:“只是有点累。”

“我很不舒服啊忧忧……亲亲我嘛……”莫冷铮见不得两人亲近,立刻粘上搞破坏:“我头好晕,好累哦……”

虽然莫泠铮是诚搞破坏,但不舒服这事也不是假的,颠簸了两个月,骨头都要散架了,人嘛,果然还是要脚踏实地的。

“其实,南安镇只是游记上所记录,未必真的存在的。”云书摸摸他的头:“不用那麽执意要找到南安镇,书上所言不一定属实。”

忘忧垂下头,道:“嗯,我知道的。”

当时也只是觉得要有个目的地,不然漫无目的的走下去也太缥缈了,刚好想起这麽一个地方,便决定要去那里了。

“我也没想一定要去南安镇,既然都走了那麽多天了,便寻个可以的地方停下来吧,等哪天觉得腻味了,再去下一个地方好了。”忘忧勾了勾嘴角,表情轻松惬意,“就当是旅行吧!”

所谓桃花源,最爱的人在身边,哪里都是桃花源吧!

“小少爷很高兴呀。”自从逃出来後平儿对忘忧的称呼也随著留一叫小少爷了,“在皇宫里面的时候,果然还是太无聊了,总是面无表情,现在常常会笑呢。”

忘忧笑得不多,一个人如果除去出於社交礼貌而作出来的笑,打从心底感到愉悦的笑容,其实并不多,像他这样性子冷的人,更少看到笑容了。压抑的环境,戒备的状态,让忘忧越来越冷,微笑的次数屈指可数,平儿一直看著他,最是清楚了。

“也是啦。”对於这一点,留一也不得不承认,出来之後,忘忧的确比以往要活泼,甚至还会主动挖苦啊不,是和他开玩。比起以前不像个活人的样子,现在自然是更好的。

“所以……你要是敢搞破坏……”平儿眯起眼睛,小模样还挺凶的:“我就……你知道的。”

留一大汗,心里又好笑又无奈,只好慎重的点点头:“好好,我绝对不会搞破坏的。”

另一方面,正在马一停蹄追赶的两人杯具了。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原本君念欢和莫秋寒先後都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好不容易吧这里问那里打听,总算把南安镇的大概地址问清楚。然而,真正要去的人,却除了大概方向外什麽都不知道,现在更是临时变更,就快三方汇合之前,又南辕北辙了。

造的什麽孽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走路,必先识路,要不然,小攻是找不到滴……

───

PS:票票--讨厌的老板,竟敢侵吞亚运假期!--凸

(6鲜币)忘忧(魂穿父子第一五九章 完结倒数

三月。容城。

容城虽然叫城,但人口却不多,即便称之为镇,也有点托大了,说是村还不为过。这容城虽小,却是这片大陆上颇有名气的。城里人少,有一样东西却是多的,那便是花。

四季如春的容城,什麽时候去都是百花盛放的景像,尤其是每年早春和晚秋的时候,花农们精心栽种的花尽数绽放,连空气都是带著花香的。容城把这两个时间定为花季,於是每年花季的时候,多少爱花之人便一涌而进,把容城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客栈塞满。

一向安静的容城,就这样,变得热闹起来。

容城地处低洼盆地,四面环山,留得住温度,适合植物生长,但因为交通不便,而且地处偏僻,与外界联系较少,比起外面,落後太多了。

但是,也正因如此,这个古老的小城,才能保持原貌数百年不变,城里的人,善良,朴实,遍地的鲜花,安静的街道,这里,也算是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吧。

这里的人大多过著自给自足的生活,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花季时出售花苗花种,其余时间基本处於半封闭状况。

处於半封闭状态的一个弊处,就是信息不流通,曾经有过外面都改朝换代了,这里的人却丝毫无所觉的情况。当然,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影响这里的宁静气氛,外界的变化,从来与容城无关。

说到这里,大家都懂得了吧。这样一个地方,山明水秀,有花有鸟,最重要的是──信息不流通,後面这点,太重要,不就是躲猫猫的好地方嘛!

没错,咱带拖油瓶跑路的小忘忧,来这了!

话说当日忘忧等人被一老大爷点进了一条马道,走了三天,鬼影都看见著,正准备原路返程时,正好遇上外出带物资回城的马队,马队里一个小夥子热情的介绍容城如何美如何美,邀请忘忧等人去那里做客,於是这麽一去,便定下来了,一住,便是一年。

这地方,著实合忘忧的意,初来几天後,就让当初邀请他们的小夥子帮忙找了一处宅子,随後,正式定居下来。友好的容城人很快接纳了这几个俊秀的年轻人,尤其是看见一脸儒雅气质的云书,只当是厌倦了尘世,来隐居的学士。

你知道,就是一个读书人,带著两个弟弟,归隐山林了。

容城人把这群人想得忒高雅了,咳,其实就是一个小没良心的带著两姘头来躲桃花劫来著──这话,是後来大教主说的。

不管怎麽说,忘忧,云书,莫泠铮,平儿,以及留一,五个人就这样留在容城,踏入了栽花种田的行例……

可喜可贺。

但是,老天爷是不会让你们那麽惬意滴……不整整你,怎得爽呀。

这里再封闭,一年也有两次花季,有人员流动,信息就会流动,总有那麽一个巧合,会把某人需要的信息传到某人耳中。

这下喜了。

有人的好日子,要到头了啦~~可口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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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完结倒数。想了很久,终於想到一个还算满意的结局。先说好哦,这个故事一直就

不是轰轰烈烈的,如果大家想看什麽惊天动地的结局,可能没有啦~说起故事,我还是喜

欢:从此,大家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每一个人的愿望啊。工作忙,速度比较慢,但这年内

一定会结局的。谢哦。谢谢大家的礼物和留言,来得更猛烈吧~

(9鲜币)忘忧(魂穿父子NP)第一六零章

“啊,那个你真的不要去麽?”

“不去。”

“会很热闹耶!容城最热闹就是现在哦!”

“我讨厌热闹。”

“真的很好玩的,一起去嘛……”

少年不依不不饶的追著前面的人,终於,前面的人停下快速的脚步,少年不卒防的止住脚步,马上退後两步──他还是很怕这个比自己小看起来很冷的小少爷。

“你一定要跟著我吗?”手里举著剪子的忘忧面无表情的看著他──这个人,也太缠人了吧。从见到他的第一天开始,几乎天天都来缠著他,他都不烦的吗?

当日遇上运送物资的车队中,正是这个少年万分热烈邀请的他们,大概是村里的同龄人不多,所以突然碰上忘忧,起了亲近之意,这样的好孩了,其实是相当不错的,尤其是对於刚迁入的新住户,更易於适应周围的环境。

不过呀,忘忧这人,还真没想过适应什麽环境不环境的呢。

“你……”忘忧想了想,突然问道:“诶你叫什麽名字我忘了耶……”

“……”太伤了人,真是太伤人了,你不是忘记,你从来就没有要记住的意思,“我叫申遥。”

差不多快一年了,居然连名字都没记住。不得不说,忘忧这人记性越来越……好了。

申遥抽了抽鼻子,有些委屈:“我也是看你天天都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想叫你出去走一走……啊啊啊!!你干什麽,很危险的!”

莫泠铮拔起入地数寸的锄头,黑著脸道:“什麽叫一个人?我不是是人吗?忧忧有我陪著就好,你快点走啦!”

“你、你……”申遥指著他,不知道该说什麽好,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和这个扮猪吃老虎的人斗,绝对赢不了,谁让忘忧那麽疼他!

“吵架是不好的,你们别吵架啊。”忘忧认真的看著莫泠铮:“刚才那样很危险的,下次不可以了。”

申遥一听,马上哼哼的说道:“就是啊!拿锄头锄人是很危险的!每次来都这样子,很没有礼貌耶!”

“那你就别来罗~”莫泠铮朝他做鬼脸。

“哼,我来又不是找你!”申遥叉腰。

“这是我家啊,你这样是擅闯民居,犯法的!”

“我爹是容城知府,身为知府之子,有义务关心城中百姓生活!”

“呵,小小年纪就会打官腔滥用职权,长大一定是草菅人命的贪官~”

“你、你才贪官!”

“贪官贪官~~你就是贪官。”

忘忧看著两个比自己大上好几岁的人小孩子一样斗嘴,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了。不远处平儿把除好的杂草堆在一边,把茶壶之类的东西收拾好放进篮子里,对忘忧说:“小少爷,我先回去做饭了哦。”

“嗯。”忘忧点头,“我也一起回去。”

其实平儿都把茶具收走了,意思就是“少爷你该回去了”,这点忘忧还是懂得。

两人并排而行,平儿看著一边走一对斗嘴的两人,突然笑著说道:“大少爷和申公子关系真好。”

“谁跟他关系好啦!”两人气冲冲的喊道,这小丫头怎麽就那麽脱线呢,他们是死敌!是死敌人!

平儿掩嘴笑:“还说不是,两个人的默契好好哦,这是好朋友间才会有的默契呀!”

“……”

申遥和莫泠铮对视了一会,嘴角抽了抽,然後默默的停止了斗嘴。

与宅子一起买下来的花田就在宅子後面,几乎就是後花园一样的路程──其实也是後花园,容城几乎每家每户都种花,除了其他地方有花田外,家里附近也必然是种了一些的,忘忧特地选了一座独宅,後面就是几亩花田,每天家里花田两地来往很是方便。

淡衣的儒雅站在门口,看到几人回来,微微一笑,道:“你们回来啦。”

“云书,学堂下课了?”忘忧上前,问道。

“林先生。”一直不老实的申云看到云书倒是相当守规矩,正正经经的行了个礼。云书来到容城後受知府邀请,当了城里唯一的学堂的先生。容城人少,读过书的不愿留在这个封闭的城闹,大多出去了,而这一出去,几年也不回来一次,学堂里的先生总是只有一两人,如今容城人又觉得云书是归隐的学士,自然是热烈邀请。

“申公子来玩啊。”云书点点头,边说著边拿出方巾为忘忧擦去脸上的汗水,道:“今天是花季第一天,孩子们都惦记著去看热闹,没心思上课,我便提早结束了。”

“今天是花季,云书不如我们也去看看?反正平儿才开始做饭。”忘忧这样说道:“容城最热闹就是现在,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天天窝在这里也挺闷的。”

申云一听,脸顿时像被同伴背叛一样,伤心又委屈──刚刚这些话明明就是他说过的,当时他不是说讨厌热闹吗?

见惯了忘忧差别待遇的莫泠铮偷偷的在心里切了一声,很是不爽──这样的不爽,这一年来积聚太多啦!贪心忘旧的薄情郎,只顾著关心新姘头……连摸摸都不许!

额……其实他真正要抱怨的是最後一个?欲求不满的男人心眼会变得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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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鲜币)忘忧(魂穿父子第一六零一章

容城确实不负天下第一豔之名,疏密有致的屋宅分布四周,此外几乎全是盛放的花木,平日里可以称之为空旷的街道挤满了来自各地的商人,欣赏著容城花农精心挑选的花木,空气中溢满细腻的花香,让人心情愉悦,尽扫烦心之事。

“怎麽样?很热闹吧~”申遥仰著头,语带自豪的说道:“这好像是你们搬来之後的第一次花季哦?今天就由我来带你们好好体验一下何谓天下第一豔~”

“天下第一豔……风尘味好重的别称,听起来就像是青楼聚集地才该有的嘛……”

“……”

会说这种话来倒申遥台的人,自然就是莫泠铮了,而且,他说的,其实也挺对的昂?

“忧忧你说我说的对吗?”莫冷铮睁大眼睛,向忘忧求证。

“好像上有点……”忘忧这样说道。

……

……

“才没有这种事……”申遥扁著嘴,一副你们再这样说我就哭给你们看的表情,惹得人哭笑不得。

四人在街上停停走走,遇著特别吸引眼球的花便会停下来多看几眼,真是觉得中意了,便会买一些花种──容城的花季除了现成的花株外,花种和花苗的买卖也是主要交易之一,把成熟的花株运回去移植成活率不高,毕竟容城的水土和气候是养花的重要条件,如果带出去了,未必能让花株适应,所以带尚未成熟的花苗或者种子回去多加培育是更为合理的方法。

一种下来,忘忧手里提了十数袋花种了,其他人手里多多少少也提著几袋,收获颇丰。

经过一个摊子时,忘忧眼角扫到一盆淡红的独株花,细长卷曲的枝叶,椎形的花苞,微微绽裂的花瓣就像一点墨迹,由上至下的晕染开来,不像一般花瓣,蒂部色深,再一路渐渐淡色延至瓣尖。

“这个花好奇怪,它是不是把头尾搞错了?”莫泠铮好奇的看著那盆花,问道。

花的主人听了,笑眯眯的说道:“非也非也,这花生来便是如此,深来浅去,浅去深来,不正如人心中忧愁,先浅後深,又或是先深後浅,就看你,是愿意记住它,还是想要遗忘它罢。”

“说得这般玄乎,这花叫什麽名字?”

“呵呵,其实这花不能算是花,它本是我园里的一株草,秋天枯了,初春再生,数十年了皆是如此,今年却突然吐了一颗花蕾出来,倒也新鲜。”摊主摸摸下巴,笑道。

云书弯下腰,托起一片叶子细看,问道:“请问这草可有名字?”

“有,有。”闻言,摊主笑了,“这草原名忘忧草,既然长成花了,应该叫忘忧花吧。”

四人一听,当下皆有些惊奇,申遥挠挠头,问道:“忘忧草?真有这东西啊。我长那麽大,倒是第一次见呢。”

莫泠铮睁大眼睛看著那盆东西,左看右看,“忘忧草……和忧忧的名字一样!”

云书想了想,才道:“忘忧草,是羌芜的别名吧,羌芜无花无果,如今居然长出花苞来,的确是第一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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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来想一次传的,但有一点点要改,只要分开传。谢谢大家的支持哦,慢慢完结中,皇帝和教主很快出现了,礼物和票票都很感谢><。

另,《切肤之爱》在大陆终於被和谐了,直接删文,打击中--H文多的是,我这也不是最H的吧……

鲜币)忘忧(魂穿父子第一六零二章

莫泠铮睁大眼睛看著那盆东西,左看右看,“忘忧草……和忧忧的名字一样!”

云书想了想,才道:“忘忧草,是羌芜的别名吧,羌芜无花无果,如今居然长出花苞来,的确是第一次听。”

“那……有什麽特别吗?”忘忧很淡定的问道。

摊主黑线,用手背抹了把汗,草开花这事本来就是特别了吧,“要说还有什麽特别的,倒还有个小故事,传说忘忧花开,食其花瓣,便能忘却烦忧……当然,这只是传说,这花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毒呢哈哈哈……”

一听到说可能有毒,忘忧赶快拉开好奇的凑近去闻的莫泠铮,“不要闻,要是闻了不舒服怎麽办!”

“……”

於是,四人很齐心的退後一步,与那棵草保持距离,摊主又汗了一把,随後,也把那盆草移开了一点。

“看吧,”忘忧指著摊主,“他自己也怕了,快走,要是花粉飘过来就坏了。”

人家把这盆草摆出来,无非讨个噱头,吸引注意力,忘忧四人的驻足和询问也引了不少人围观,不过,後面这麽一搞,所有人都作鸟兽散,那摊主真是哭笑不得。

“你的花没人要了。”忘忧指出这一事实。

摊主摆摆手,无奈道:“算了算了,这盆花送给你好了,原本是摆在这新鲜,没想到第一天就是这结果,放在这也是赶客,小公子看起来是真心喜欢它的,便送你罢。”

“既然你要送我,那我就勉强收下来好好。”忘忧这样说著,嘴角勾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接过那盆花後,还郑重的对摊主说:“我并没有想要的,是你要著送我的。”

摊主听了,噗一声笑了出来:“对对对,是我要送给小公子的,小公子你就收下吧。”

其实人家还真没想过要卖的,忘忧这小缺德的,更是让人家白送他。大概是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最後在那摊主那里买了不少花种,虽然不是大商人来批发,但摊主还是乐呵乐呵的送走了他们,心想这人还真好玩,明明欢喜的不得了,还硬是僵著脸不笑。

申遥看著忘忧捧著那盆草,有些怕的问道:“额……你不怕有毒?”

“毒?什麽毒?没有毒。”忘忧眯著眼,有些迫不期待想看它完全开花的样子了。

“不如今天就逛到这吧,我们也买了不少东西了。”云书摸摸忘忧的头,眼里尽是温柔的宠溺,忘忧没什麽物欲,难得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忘忧抬头看著云书,掀起嘴角笑:“这棵花很有趣,我回去要好好研究一下!”

忘忧原本是个耐得住孤寂的人,只是这几年习惯了身边有人,渐渐的性格也有所改变,没什麽表情的脸上慢慢的开始出现笑容,虽然笑容很淡,但微微勾起的嘴角总是带著一种和煦,冲散了他身上冰冷的气息,连身边周围的空气都是带著柔和的暖意的。

云书看著这样的忘忧,一时有些忍不住,稍稍低头,在他脸上印下一个轻吻,後者先是一愣,随後染上淡淡的绯色。

忘忧有些惊愕的看著他,然而温文的青年却没有丝毫不自在的意思,只是柔柔的笑。

不是第一次看到的旁边的莫泠铮气得两颊鼓鼓的,而第一次看见的申遥,则瞪大了眼睛,很是惊讶──他一直以为云书是忘忧的兄长,但从刚才的情形来看,是他误会了。虽然只是亲脸颊,但是,谁也看得出,云书看著忘忧的眼神,并不是哥哥看弟弟,那种情意,是不同於亲人之间的。

一时间,申遥感觉心里很复杂,说不清是什麽感觉。

忘忧并没有发现申遥的异样,稍微觉得有点难为情。

自从来到容城,三人的关系都是处於朦!不清的状态,云书觉得现在不是逼他的时候,而莫泠铮虽然不甘心,但碍於云书也不敢做太出格的事──不能惹忧忧生气,让这个奸夫有机可趁!

像是偶尔吻一下,只是两颊或额头总有的,但在那麽多人的地方,做这种亲密的举动,似乎是第一次呢!

所以啊,忘忧不免脸红了,越来越漂亮的脸蛋脂红淡淡,长长的鸦色羽睫掩住大半墨眸,却掩不住下面的流光溢转──这样可以称之为羞涩的神情,动人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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