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脑洞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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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他们都劝我不要轻举妄动,说萧程心里分明有我,若是一走了之,这麽好的归宿,怕就没了。他们作小倌出身的,以为我也是无处可去。哼,天下之大,难道我还找不到一个好的去处吗?

一路上游山玩水,专门找好玩的去处。爹爹,我虽然年长了好几岁,在外头,还是有不少的人看著我流口水。男人,女人,哼,我的相貌,还怕吸引不了人麽?

路上捡了两个小孩,一个男孩,七岁,一个女孩,五岁。那两兄妹本是逃难出来的。我见那男孩一味地护著那女孩,瞧著有些心动,就收养了他们。我也不会娶妻生子,百年後,让他们给我送终罢。只是不会起名字,叫了个小桃,那女孩,小李,那男孩。爹爹,你帮我替他们取个名字吧。

果然是无处可去。清水他们整日里提心吊胆。还怕身上的银子用光了,无以为继;怕所托非人,也不敢在外招摇。他们和我的岁数差不多大,做小倌,已经太老了。

到了扬州城,一处名为桃李倌的小倌馆,正好称了两个孩子的名字。我掏出五万两银子,入了股,做了老板。清水他们三人打算一起共老,便也在这里找著些差事。爹爹,并非真的无处可去。在繁华的地方呆了半辈子,再去荒山野岭的,实在不好过。以前有个萧程,百般的讨我欢喜,来凤山才勉强呆下来了。现在,我又不要隐居,自然要在好玩的地方玩到死为止罗。

爹爹,此时说这番话,并非因著我後悔离开他了。上次见你时我未曾与你说实话。见到我的娘,我无比的辛酸。她那个小情人,愈发的俊俏,我瞧见了,都不免动心。我娘却著意的打扮。大了他二十多岁,再如何美,却也是半老徐娘。我与她说话,她心不在焉,不停地问我她是否老了,是否不漂亮了。我取笑她,说她的媚功无双,还怕那男人会离开麽?我娘说:"真是喜欢他,倒不想用媚功了,只希望。。。。。。"

爹爹,你若见你心心念念的人却为了别个男人如此地患得患失,不会辛酸吗?从那时起,我便害怕,说不定哪一日,脸上的皱纹再多的白粉也挡不住的时候,萧程还会如此地待我吗?

我是真的束手无措。

可笑麽?就算现在,我也偶尔接客,无人不倾倒在我的眼神之下。可是,那萧程。。。。。。

我又食言了。本打算和他白头偕老,却因为害怕被抛弃而半路逃走。

我嘲笑清水他们,做惯了小倌,不知道自身的能力。其实,现在我的心理,和小倌又有什麽两样?

爹爹,别担心我。我是媚娘的儿子,有一身的武艺,虽不高强,足以自保。这儿的生活,还真是适合我呢。

若是金沐风或萧程去你那儿打听,千万别说,不然,我又得搬家了。

小桃喜欢听我讲故事,我要去哄她睡了。爹爹,改日再聊。

对了,写信来的时候,只署名秀峰就可。我已改了名字。

昨日事,就当是上辈子的奇遇罢。

祝爹爹

如意

心儿

爹爹:

不明白,我已经一声不吭地走了,他为何还要来找我?

同样不明白,既然我已经走了,为何还要惦记著他?

转眼半年过去,前日里,桃李馆来了个客人,指名要见我。谁知,竟然是他。

他瘦了很多。那个金沐风,没有养好他麽?

风尘仆仆,却好看了很多。也许是因为年纪大了。少年时不比别人俊俏,成熟之後,却另有风采。

也许是因为我在这儿,油头粉面的人见多了,他那不修边幅的样子,看似痴情的眼睛,却让我心动。

可是不能心动。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他当年为何会为了我要死要活。也许不是为了我吧。也许。。。。。。

在我的卧房里,他匍匐在我的膝前,哽咽得说不出话。什麽也不说,只求我回去,和他一起。

他不知道我为什麽要离开吧。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无法忍耐。忍耐什麽?心魔而已。

我这风流一世的人,我这沈迷於美色的人,突然较真了。突然想知道他到底喜欢我什麽。

也许,只是不安心罢了。

我拿出匕首,从左额向下,一直划到下巴。鲜血滴到他的头上,他抬起头,莫名的恐惧。

我笑不出来,只沙哑著声音问他:"我这副模样,你还那麽恋著吗?"

他大惊失色,摇著头,哭喊著:"别伤著自己了!我再也不寻你了!"

掉头,他狼狈逃去。

爹爹,我多希望他能抱住我,说我再丑,他也不离不弃。

可惜,他就这样走了。

爹爹,我自傲的美貌没有了。我恨不得废了自己的媚功。终究没能下得了手。

这样也好。我也懒得与旁人纠缠。身体的需求,清水他们自然会帮我疏解的。

很累很累。

以後再跟你聊吧。

祝爹爹

安好

心儿

番外三王爷的烦恼

真是烦啊。一边是儿子,一边是情人,那小两口吵架,我这还不知道该帮谁,哎呀,做王爷做到我这个地步,还真不是一般的悲哀。

心儿是个任性的家夥。当初要跟我抢程儿,换了女装,还正式地拜堂成亲。我当时还想,他同他母亲一个性子,玩闹而已。反正程儿也是我真心喜欢的人,我这个在当朝炙手可热的王爷,不计较和他分享同一个男人,已经够不错的了。更何况,他天天和程儿在一起,我一年和程儿在一起的日子加起来不到两个月,他又在小倌馆呆了好几年,这方面该看得淡,应该能够相安无事。谁想到程儿不过是下山跟我去办了点事情,他就离家出走,还真是不懂事。

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在程儿的心里,到底是我重要,还是心儿重要。可是,我都已过不惑之年,为这事情太过计较,未免小气。再说,心儿还是我的儿子,只要程儿心里有我,就算他更看重心儿,我也不是不能忍受的。

现在我才真的知道,忍字,原来是心上的一把刀刃,会割得心痛得难以忍受。程儿像疯了似的,到处去寻心儿。人海茫茫,他又如何找得到?没办法,我只好派人四处打听,才知道心儿原来又去了小倌馆。告诉程儿时,他呆若木鸡,好似垮了一样。我要和他一起去接心儿,他却忍不住,先去了。我才到半路,却见他死灰似的脸,只埋在我的胸前啜泣。

我问他,他绝望地说:"沐风,心儿他不喜欢我了,宁可毁了自己的容貌,也不愿意跟我在一起。他那样美的一个人,容貌毁了,如何能快活?"

我呆住了。心儿,虽然他与我的其它儿女不同,不端庄,不出息,不能在朝堂或江湖上扬名立万,毕竟也是我的亲骨肉。这些年的相处,我早已把他视为亲子、好友。见程儿失魂落魄的样子,我突然发现,也许,我是他们当中多余的人。

程儿又失踪了。我去找心儿,他却不愿见我。那个什麽都好,什麽都无所谓的人,那个风流好色的美人儿,却突如其来的执拗。会毁了自己的容貌,他究竟为什麽这麽决绝?这不是我所知道的心儿啊。

再次见到程儿,我惊呆了。他不敢再去见心儿,只央求我替他再跑一趟去见心儿。我又如何拒绝?

这一次,我将桃李馆团团围住,捉住了他的义子义女当人质。没奈何之下,他才答应见我。

心儿面色冷淡,从额上到下巴有一道细细的刀痕。我知道,没有办法,一个是我的儿子,一个是我心疼的情人,为了他们,我有什麽又不能舍弃?

我拿出伤药,对心儿说:"程儿去找了药师李牧,讨了个去疤痕的方子,求我拿来给你。你用了吧。"

心儿冷冷地对我说:"费心了,我用不著。"

我将伤药硬塞到他的手上:"程儿的一片心意,你拿著吧。"

心儿将药瓶扔掉,淡淡的香味在房里散开。我实在忍不住,扬起手,一巴掌打在心儿的脸上。心儿愕然地看著我,说:"你不是喜欢萧程吗?我变丑了,你就可以独占他了!"

我气得浑身发抖:"你以为我不想?可是,他心心念念的是你!为了配这付药,程儿这一年来四处奔波,那里面要用的雪莲,还是他去天山采来的,他他失足从山上摔下,差点丢了性命!如今,一条腿已经瘸了,不敢见你,怕你再伤害自己,求我来送。他说,他一介莽夫,本来配不上你,你若不喜欢他,他不敢再寻你。他说,你恢复了如花容貌,想要自寻快活,他不敢怨恨。指望你一切都好。"

心儿只呆呆地看著我,突然撇嘴:"我就知道,他只爱我的容貌。"

我气得七窍生烟:"那又如何?你并非世上最美之人。凭他的人品,真要是寻美人儿,除了你,就没有旁人麽?我若是你,必要细细爱惜容貌,让他一生都喜欢。"

心儿凄厉地笑著:"人老了,还会有什麽美貌?等到那时被抛弃,我又何苦现在

我不知道该说什麽。程儿,你到底为何爱著心儿?你到底又为何愿意在我的身下承欢?心儿年轻,好看,我呢?我有荣华富贵,可是,那却是你不在乎的。那麽

心儿低下身子,将残破的瓶子收好,抖抖索索地弄了药膏涂在脸上,回头,眼里含著泪水,对我说:"爹爹,你能否让我入籍,让皇上给我个王爷的封号?也许那时,他

我们父子,怎麽会被那个人弄成这样?

我带著心儿到了京城,求皇上将我的王爷之称传继给他。府内鸡飞狗跳,自不待言。可是,我也顾不得许多了。我的子女,还算争气,凭自己的能力,自也有出头之日。

我又带著心儿来到来凤山。这两人的重逢,自不必说。那日夜里,听著他们恩爱的声音,我悲从中来。我应该算是一个好父亲,好情人吧。

那日里,心儿不停地追问程儿为何爱他,程儿沙哑的声音,直到我死,我都会记得:

"我爱你貌美如花。

"我爱你任性妄为。

"我爱你

我只是个过客吧。

悄然离开来凤山。回到京城,求皇上派我去了边疆守城。

边疆寂寞,我只有靠回忆打发日子。

边疆的城池被我守得严严的。边疆的老百姓日子越来越富足。

王府的主人如今是心儿了。那些妻妾们,愿意离开的离开。

我的结发妻子,庆王府的王妃,随我来到了边疆。我们一直相敬如宾,以後也会这样下去。

多少次梦回,我无法再入睡。程儿,那平板而又妩媚的面容,渐渐地模糊起来。

那两个人过得好,我也没有什麽遗憾。

只是,最初的相遇,最後的分开,一直在我的心里缠缠绕绕的。

三年就这样过去了。

我的那只玉簪,不知道程儿还收著没有?醋劲那麽大的心儿,不会允许他留著吧。

他,我的程儿,已经将我忘得光光的了吧。

从议事厅出来,回府的路上,前面的士兵起了一重骚乱。

我策马向前,见前面两匹马,马上两个人。漂亮的那个笑著对我说:"爹爹,我和他来看你了。"

那个和我身高差不多的长相平平的人眼睛凝视著我,轻声地唤我:"沐风,我无法忘了那一日,无法忘了你。"

我的视线模糊起来。好程儿,你爱我什麽?

-----------全部完结

《迷局》是偶的第一篇耽美文,大概也是最H的一篇。

记得一句话,三人行,必有我师。一直很好奇,如果三个人凑在一起,会是什麽样子?

本人酷爱看小说,总觉得,看了各色人生,弥补了自己生活单调的缺陷。後来发现,小说者,不过是YY人生而已。好像偶也可以YY一下,所以成文。

看腻了言情小说,突然发现,耽美文更能够催人泪下,因为同性相恋,其中的障碍不是异性相恋可比的,更加虐心。

所以,偶有点儿变态,看文,常常会潇然泪下,偏偏还极过瘾。不瞒各位大人,自己写的这篇文,看一遍哭一遍。过瘾。

不知道各位读者有没有被打动呢?如果有,那偶的目的就达到了。

一人哭不如众人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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